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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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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精神,按照中省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推动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平稳过渡,陕西省教育厅现就规范“幼小衔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 全面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平稳过渡,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把握基础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对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具有重要作用。

  • 幼儿园和小学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双向衔接。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和衔接活动,准确把握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不同学段的教育要求和教学特点,建立对儿童发展水平的合理期望,帮助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

  • 幼儿园和小学要充分发挥家长的重要作用。幼儿园和小学要主动与家长沟通,采取政策宣传、专题报告、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引领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消除家长“跟不上”的担忧,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幼儿园小学活动,形成教育合力。



二、坚持学前科学保教


  • 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科学制定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超前教学。要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因地制宜创设良好游戏环境和条件。组织开发丰富适宜的游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 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要尊重幼儿年龄特点,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建立良好常规,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不得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不得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



 三、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


  • 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应按相关要求予以落实。要以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减缓新生学习的坡度和难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 小学要科学安排和组织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学习生活。要结合小学新生的年龄特点,科学制订入学初期的学习和生活制度。遵循新生身心发展水平,科学设计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四、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 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审批项目范围开设培训内容。清理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严禁对3-6岁儿童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安排教育活动,不开展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强化训练。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与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坚决不组织幼儿参加与小学教学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代任何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



五、完善治理监管体系


  • 建立教学计划公开制度。每年9月1日前,各幼儿园、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渠道将幼儿园大班、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进行公开,并通过板报、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幼儿和学生家长。

  •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非零起点”教学或组织入学考试的小学,以及教学行为不规范、组织各种形式测试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 强化督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教学规范情况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与市(县、区)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校长职级制考核、文明校园评选和教师评优选先挂钩。各市(区)教育局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将结合开学检查、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市(县、区)规范“幼小衔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发现问题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 完善教研制度。各级教研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教研指导网络,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制度,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通过组织观摩、专题调研、经验交流、课题研究等活动,切实提高园(校)长和教师科学保教能力。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单位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

  •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小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加强对社会、家长“幼小衔接”意义的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指导意见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2024年3月28日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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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指南


  • 不得采用课堂集中授课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不练习写拼音、写字和计算,不提前大量识字。

  • 开展“幼小衔接”“我要上小学”等主题活动。大班下学期安排“参观小学”“邀请小学生、小学教师来园交流”“学做小学生”等主题活动,让幼儿提前了解和体验小学生活,萌发对小学生活的向往。

  • 重视培养幼儿倾听和阅读习惯。结合生活情境和阅读活动,引导幼儿对图书和文字符号产生兴趣,养成认真倾听、专注阅读的良好习惯。关注幼儿书写、绘画姿势,随时提醒和纠正不良坐姿和执笔姿势。

  • 重视培养幼儿感知生活中数学的有用和有趣。能发现生活中许多问题都可以用数学的方法来解决,体验解决问题的乐趣;借助实际情境和操作理解“加”和“减”的实际意义;能通过实物操作或其他方法进行10以内的加减运算;能用简单的记录表、统计图等表示简单的数量关系;能用常见的几何形体有创意地拼搭和画出物体的造型。

  • 重视培养幼儿的自我管理意识。家园协力培养幼儿自我服务、自我保护和时间管理、物品管理的能力,建立初步的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

  • 适当调整幼儿的作息安排。大班下学期可增加集体教学活动次数(如:六月份2-3节/天)和规则游戏比重,逐渐缩短自由游戏和午睡时间,加强对课间休息和自由活动的引导,让幼儿学会自主安排和管理自己的生活。

  • 调整活动室的空间布局。大班下学期增设模拟小学学习情景的活动区域,指导家长在家中和孩子一起布置独立的学习和阅读空间,营造安静的学习氛围。

  • 安排“幼小衔接”专题家长会。大班下学期适时开展“幼小衔接”宣传活动,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指导家长做好孩子的入学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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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语文“零起点”教学指南


一、汉语拼音

  • 教学要求: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拼读常用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不听写,不默写,不给汉字注音。

  • 一年级上册汉语拼音教学要保证足够课时,以“零起点”要求进行教学。重视引导学生在识字、阅读、生活中不断巩固汉语拼音。不提倡汉语拼音教学一结束就进行“拼音过关”测试。

  •  一年级下册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不默写。


二、识字写字

  • 准确把握教材中“识字表”“写字表”的要求。“识字表”中的字只要求会认,不要求会写。

  • 要运用多种识字方法识字。能借助汉语拼音识字,提倡在语境中识字,在生活中识字。要调动学生的识字积累,鼓励学生自己想办法识记汉字。

  • 加强写字指导,打好写字基础。一次抄写生字的字数和遍数不宜太多。初步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写字姿势正确。


三、阅读

  • 要指导学生把课文读正确、读流利。要重视指导朗读,通过朗读培养语感。难读的部分教师要范读,要保证朗读时间。

  • 对课文内容不作过多分析,引导学生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句。

  • 借助课文中的插图阅读,要处理好图像资料和文字的关系,防止忽略文字、图解文字。

  • 要激发学生阅读兴趣,逐步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倡少做机械重复的习题,多阅读。在阅读教学中要重视完成识字写字任务。


四、口语交际和说话写话

  • 要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交际兴趣,引导学生在交际实践中提高交际能力。要引导学生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运用口语交际课中学习的交际原则。

  • 在说话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一年级上册不提倡写话。

  • 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注意写话格式。

  • 评价学生的口语交际及说话写话,要用宽容、鼓励的态度,使学生敢于交际,对说话写话产生兴趣,消除畏难情绪。


五、作业

  • 建议每节课留出一部分练习时间,指导学生独立完成作业。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 课堂作业要及时批改和反馈、订正,提倡当堂面批和个别辅导。

  • 重视养成学生独立思考、书写工整、及时订正等良好作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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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数学“零起点”教学指南


  一、数与代数

  • 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不得擅自削减课时或任意拔高教学要求。0-20各数的认识:要结合具体情境认识0-20各数,在认识的过程中,理解“>”“<”“=”的含义。要让学生经历0-20各数的抽象过程,初步建立数感,感悟符号思想和抽象思想。能运用数表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物,并能进行交流。

  • 20以内加减法:要结合具体情境理解加法和减法的意义,能熟练口算20以内加减法。不要过分追求计算速度,不提倡组织口算比赛,不要求学生以背诵的方式提高计算速度。要以理解算理、计算正确、书写规范为主要教学目标,要允许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法进行计算,逐步提高运算能力,达到课标要求的教学目标,经历与他人交流各自算法的过程。

  • 在现实情境中,认识钟表,结合生活经验,使学生会认读整时和半时。在认识钟表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使学生从小养成珍惜和遵守时间的良好习惯。

  • 在现实情境中,认识元、角、分,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要关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体验单位产生的必要性。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单位之间的进率并进行换算,不要死记硬背。

  • 解决问题的教学应注重引导学生对思考过程的口头表达和交流,不要求书写严密的解题计划和步骤。


  二、图形与几何

  • 能通过实物和模型,通过具体的操作活动,辨认长方体、正方体、圆柱、球等几何体;能辨认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平行四边形、圆等简单图形。经历从实际物体中抽象出几何体和简单图形的过程,用自己的语言描述图形的特征,在充分感知的基础上形成图形的表象,并体会分类思想。不要求学生用规范的数学语言去总结归纳、记忆图形的特征。

  • 会用“上、下”“前、后”“左、右”描述物体的相对位置。要结合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通过直观演示、动手操作、游戏活动,引导学生理解“上、下”“前、后”“左、右”的基本含义,体验空间方位。教师要慎重对待位置关系的“相对性”,尤其是“左、右”内容的学习,不能任意提高教学难度和教学要求。


三、统计与概率

  • 能根据给定的标准或自己选定的标准,对事物或数据进行分类,感受分类与分类标准的关系。要借助学生熟悉的事物,紧密结合学生的生活设计分类活动,帮助学生体会分类的意义;体会分类标准不同,分类的结果也不同。

  • 初步学会用不同的方法收集数据,能用自己的方式(文字、画图、表格等)整理数据,能对数据进行简单的分析,并能根据数据提出简单的问题,初步感受数据蕴含信息,体会数据分析的作用。


四、综合与实践

  • 通过实践活动,感受数学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体验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方法解决简单问题的过程,获得初步的数学活动经验。

  • 经历实践操作的过程,进一步理解所学内容。


五、作业

  • 每节课应留出一定的独立作业时间,让学生当堂完成作业。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 课堂作业要及时批改和反馈、订正,提倡当堂面批和个别辅导。

  • 重视养成学生独立思考、书写工整、及时订正等良好作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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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幼儿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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