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少先队基层组织?
——摘自《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少先队基层组织
第四条 少先队大、中、小队基层组织主要设在中小学校。
一般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大队,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由5至13人组成,中队由两个以上小队组成,大队由两个以上中队组成。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
第五条 少先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
凡年满6周岁、未满14周岁的中国学生,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均可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成为少先队员。队员年满14周岁应该离队,由所在学校少先队大队集中举行离队仪式。
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有权提出意见和要求。每个队员都要遵守队的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第六条 少先队大队和中队成立大队委员会、中队委员会,设队长、副队长,并根据工作需要设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实践、纪律等委员,小队设正、副小队长。
队委(队长)由队员民主选举产生,大队委一般每学年改选一次,小队长、中队委一般每学年改选一次。各级队委会建设是少先队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七条 少先队基层组织主要职责
组织队员学习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组织的希望和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学习队章、队史、少先队基本知识、基本礼仪,学习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增强队员党团队衔接的组织意识和少先队员光荣感。
以思想引导为灵魂,充分发挥每个队员的小主人作用和小骨干带头作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坚持人人可为、常态可为,创建“动感中队”,活跃少先队小队,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队集体。
从队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出发,发挥队员自主性,突出实践体验特色,用好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时间,与学校教育特别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有机结合,有效利用课内外、校内外资源,坚持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队员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在设置大、中队委员会和小队长岗位基础上,积极创设更多的少先队服务岗位,让更多队员参与队的工作,人人都有服务的岗位、实践的机会、成功的体验,锻炼提高自主实践能力。建立健全、规范执行好少先队组织生活、小骨干培养、队委会管理等制度。
对队员进行管理、教育和服务,督促队员履行义务、自觉养成严和实的品德,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队员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及时表扬和奖励做出优秀成绩的队员和队组织,对犯了错误的队员耐心帮助改正。依法维护队员的正当权益,保障队员权利不受侵犯。
学校支持建好、充分用好学校少先队队室、少先队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等阵地,发动队员人人参与自主建好中队角、中队园地,自主管理各类校内外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参与建设和组织用好各级少先队网上阵地和活动平台。
第八条 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
少先队坚持全童入队的组织发展原则,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进行教育,吸收新队员入队前要根据队章进行充分的队前教育。适龄少年儿童集体入队一般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的“六一”儿童节期间。建立中小学贯通的队籍管理制度,少先队员入队时填写队员登记表,队员转学或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随转队籍。规范实施红领巾奖章体系,将少先队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第九条 加强初中团队衔接和团前教育。
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规范举行初中建队仪式。初二年级规范举行离队仪式。创新初中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式和载体,开展适合初中生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在团组织领导下,开展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中学团委要建立少年团校,每名申请入团的少先队员要参加少年团校、进行团课学习培训。
第十条 积极稳妥地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等各类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
来源:全国少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