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发布《北京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明确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三个方面的17个“考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2021年3月底前,各区将完成一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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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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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建立3至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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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同时,督导时还会考察“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等内容。
市教委表示,将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纳入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导,切实督促各区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协调保障,切实提升学前教育保障水平。
按计划,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市教委负责指标初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初核合格的申报区进行市级实地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工作自2021年开始组织实施。各区在规划申报认定年份,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和指标要求进行自查自评,3月底前形成自查自评报告,报市教委督政处和学前教育处。
之后,市教委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情况和各区自评情况进行初核。初核达到要求的,提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督导评估。审核合格后,再对于通过市级督导评估的申报区,组织申报国家级评估认定。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各区政府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存在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等情况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
北京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为推动各区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实际,特制定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民生需求,坚持标准引领,强化职责落实,遵循以评促建,科学实施督导评估工作,推动各级政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普及普惠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督导评估内容、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对各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的督导评估和国家级申报认定工作。
(二)加强统筹。将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纳入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导,切实督促各区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协调保障,切实提升学前教育保障水平。
(三)服务发展。以服务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为目标,坚持以评促建,通过督导评估推动各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四)注重实效。健全督导评估、监测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评估结果使用,提高履职评估工作实效。
三、评估内容
按照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要求,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三个方面(具体指标和标准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市教委负责指标初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初核合格的申报区进行市级实地督导评估。
(一)督导评估工作自2021年开始组织实施。各区在规划申报认定年份,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和指标要求进行自查自评,3月底前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并将相关材料(参见附件3)报市教委督政处和学前教育处。
(二)市教委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情况和各区自评情况进行初核。初核达到要求的,提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督导评估。
(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指标审核全部合格的申报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对于通过市级督导评估的申报区,组织申报国家级评估认定。
(四)在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过程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指标纳入到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结合监测数据和实地督导检查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意见。各区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
五、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各区政府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存在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等情况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
六、工作要求
各区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落实责任、保障发展和整改提升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联 系 人:市教委督政处 刘奇
联系优师教研51994740
电子邮箱:liuq@jw.beijing.gov.cn
联 系 人:市教委学前教育处 钱多多
联系优师教研66074430
电子邮箱:jidi@jw.beijing.gov.cn
附件:
1.国家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内容
2.国家关于部分督导评估指标标准的说明
3.申请国家级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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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瑾姐幼儿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