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将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督促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5月13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自2020年起启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本次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含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局),评估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等17项评估指标、40个评价要点。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结果将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县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如期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的县区,遴选部分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按计划完成年度推进目标、未如期通过国家、省评估认定或通过认定后又被取消称号的县区,将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监测、预警和复查机制,对国家认定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有关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和提前预警,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区进行实地复查,形成督导意见组织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将提请国务院、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取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并以适当方式通报。
评估方案要求各县区制定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按标准严格进行自评,确保内容真实、结果可靠。自评报告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自评可信度。
来源:东营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