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号粉丝“未泯的童心?”的留言说:前不久我们班一个孩子由于自己走路不稳摔倒了,头上磕了一个包。家长不依不饶,非要去医院做脑CT 。做完还不放心,说住院再观察观察。这可倒好,不管是家长还是领导把责任全部推给我,让我报销所有医疗费,以及去医院看望孩子时买的礼品的钱。其实才一千多块钱,领导让我掏了3000元,你说我冤不冤,哎,真的不想干了,心太累~
孩子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大部分家长都比较通情达理,对幼儿园持理解与包容的态度,毕竟孩子太多,老师工作太忙碌繁琐,难免对孩子照顾不周。但也有部分家长即使孩子受了一丁点儿小伤,也要找幼儿园“理论”一番,甚至狮子大开口,索要超额赔偿。
案例中的幼儿自己走路不稳摔倒,纯属意外事故,教师不可能预料到突然发生于瞬间的幼儿摔倒行为。如果硬说教师有过错,那就是教师应及时看到孩子走路不稳的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他摔倒。一个班级内有三四十名孩子,却要求教师细致到如此地步,未免过于“苛求”!教师没有火眼金睛,也没有三头六臂,耳听八方、眼观六路是传说,他们往往分身乏术。
由于孩子在园受伤,无论是家长、社会媒体还是法院都往往倾向于追责幼儿园,幼儿园又侧重于处罚教师来化解自身风险,这往往导致教师在教育孩子时瞻前顾后、缩手缩尾,不敢放开手脚组织“稍微有点风险的活动”。甚至有的教师画地为牢,让幼儿静静地呆在相对安全的狭小范围之内,不准越雷池半步。如此这般,幼儿安全是安全了,但幼儿却失去了宝贵的自由以及拓展自身创造力与思想活力的机会。
若孩子只是无关疼痒的小伤,建议家长简单处理不追究。即使孩子受伤有点重,也不要过于情绪化地处理,更不要行为过激,而应根据法律法规明晰幼儿园与自己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据法索赔。
肆意无理取闹,将导致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动,甚至被孤立,哪一个老师还敢带这样的孩子?哪一个幼儿还敢和这样的孩子在一起玩耍与学习?万一受伤了,岂不难逃家长的”追责“!!如此以来,你的孩子在幼儿园将“寸步难行”,不是教师刻意孤立或者疏远你的孩子,是你的做法使教师和其他孩子不敢和你的孩子“亲密接触”。
和孩子一起分析受伤的原因,引导孩子找出如何避免再次受伤的方法,并举一反三,教会更多的自我保护方法。
在幼儿受伤后幼儿园往往会选择让教师承担赔偿责任。从法律上来讲,若因教师故意或者疏忽大意而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引起伤害事故发生的教师追偿。
但小编认为,幼儿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分析教师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大小。如果教师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仅仅是意外伤害事故,则不宜让教师买单,更不可加重处罚。
案例中园领导的做法实在欠缺,总共1000多元的花费,却为何要让教师掏3000元?!园领导对教师应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外界难以理解教师的辛苦与繁重,作为园领导应该深有体会才是,应该从保护教师积极性、主动性等方面来考虑,不能动辄就处罚,处罚不是目的,让教师心甘情愿地做好工作才是关键。当然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则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以惩前毖后,使教师在合理合情合法的情况下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