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河南省延期举行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实施。受本次延期举行考试影响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因疫情推迟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青海省
近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情况复杂。10月21日以来,西宁市全域实行居家办公,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也陆续出现疫情,全省多地均采取交通管制、区域封控等措施。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下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决定延期组织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一同举行。本次受延期考试影响的考生,即日起暂停“扫码打卡”工作,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退费周期较长,预计为考后30个工作日左右,请考生耐心等待。
内蒙古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聚集、传染性强,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形势严峻复杂,坚决遏制住疫情扩散蔓延至关重要、极为紧迫。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我区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由于本次考试延期举行受到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拟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报名公告)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甘肃省
鉴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甘肃省延期组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受本次延期举行考试影响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新疆
受本次延期举行考试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请考生继续关注“新疆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新疆招生网公布的有关信息。
因延期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宁夏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服从全区 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同意。我区原定于 2022年10月 29 日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至 2023 年上半年举行。本次推迟举行考试受到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考试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 需提出申请。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特此通告。
西藏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当前尚不具备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的考试组织条件,为服从防疫大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备教育部,决定延期举行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尽量降低延考带来的影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全额退费。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退费处理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
2.成绩顺延。受本次延考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3.延考安排。本次延考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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