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于话题
让特殊儿童不特殊
共同建构多元共融的幼儿教育
孔美琪博士
世界学前教育组织(OMEP)中国香港分会副会长
世界学前教育组织前任主席
“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教育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多元需求,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必须有机会进入正规学校,包容是消除歧视的最有效手段。
萨拉曼卡宣言与融合教育
1994年,UNESCO在萨拉曼卡的会议上提出了《萨拉曼卡宣言与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该纲领指出“融合学校是消除歧视态度、创建温馨社区、建设共融社会和实现全民教育的最有效手段。”
这个纲领是奠定特殊教育关于支持儿童发展行动开展的重要基础,与此同时,纲领里还提到优先、识别、干预及教师培训等是我们需要重视的内容。
并且声明: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教育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多元需求,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必须有机会进入正规学校,而包容是消除歧视的最有效手段。
呼吁所有政府并敦促他们做到政策和预算优先,让所有儿童进入正规学校,制定示范项目、鼓励家长、社区参与、早期识别和干预投入、教案需考虑特殊需求。
根据世界银行的估算,全球约有10亿人,相当于18%的世界人口有某种形式的残疾。联合国儿基会执行会长Anthony Lake说,“每一个孩子都需要一个公平的机会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残疾儿童完全有能力突破障碍、融入社会。”开展融合教育的理论依据主要来自儿童权利角度、经济角度以及科学角度。
儿童权利方面,《儿童权利公约》第23条指出“缔约国承认,智力或身体残疾的儿童应享有充分和体面的生活,缔约国承认残疾儿童有权得到特别照顾,认识到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根据本条第2款提供的援助应尽可能免费。”
《儿童权利公约》的一般性意见7和一般性意见9特别强调残疾儿童“有权积极参加家庭和社区生活、需要平等的机会以实现他们的权利、在家庭环境中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培养。”
经济角度方面,适当、有效的干预可以减小风险因素、增加保护因素。从科学角度来看,儿童不同方面的发展都有各自的敏感期。所以早期识别、评估和干预很重要。
儿童早期筛查和干预的基础机制
早期干预主要采用以家庭为中心的方法,包括健康问题的诊断、需求评估和制定早期干预计划,具体涵盖家庭教育、物理治疗、护理服务、营养支持、对儿童和家庭的心理与精神支持及治疗等方面。早期干预的具体做法包括特殊教育、职业治理、听力服务、言语和语言治疗、视力和听力障碍的特殊护理、为早期干预服务提供交通服务、护理协调等。
在中国台湾,十分注重早期筛查,相关的医疗机构有1万多个,幼教中心的数量相对最少,但已接近4000个,主要通过三方面的筛查渠道:一种是婴儿时期医院门诊评估,另一种是请专家进行视障筛查项目,家长的早期筛查意识很强。幼儿园时期,如果孩子是特殊儿童,园所会根据孩子的情况提供配套的措施。
在中国香港,政府启动了“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计划,这项计划透过教育局、卫生署、医院管理局以及社会福利署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一套新的服务模式。当家长或者怀疑儿童可能患病时,可根据转介回复制度获得帮助。例如,学校的老师发现孩子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时候,会通知学习支持协调员观察搜集学生多方面的观察资料。
早期干预服务的转型与发展
在综合模式中,英国的做法是成立“扎实起步”中心作为社区枢纽,在早期识别方面提供支持、家教计划。中国台湾的做法是成立“早期干预社区资源中心”,以此整合区域资源,提供专业咨询、资源转介到宅疗愈指导、亲子活动及衔接服务。那么,贯穿生命周期的方法指的是什么呢?
举例老说,在新加坡的Master plan(2017-2020)中,具体规定了在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就业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且支持照顾者和社区以建立一个包容社会。又如在澳大利亚,家庭参与整个康复过程十分重要,早期干预服务机构会对每个家庭提供针对性的措施,且干预涉及到多个方面之间是合作的关系。
我国融合教育“在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