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现代教育重视对儿童的素质教育,《纲要》的制定,就是为了指导幼儿园“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艺术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部分。
在《纲要》中已经谈到,艺术教育的目标是使幼儿“能初步感觉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它说明了幼儿艺术教育不同于专业人员的训练,它着眼于培养幼儿感觉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趣及能力。以下各项指导要点均来自这一着眼点。
一.“充分发挥艺术的情感教育功能,促进幼儿全人格的形成。”
《吕氏春秋·去尤》曰:“知美之恶,知恶之美,然后能知美恶矣!”大意是:从美与丑的比较中明白美与丑的不同,建立辨别是与非的观念。
卡尔·威特,用早期教育的精辟理论,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19世纪德国传奇般的天才,他的教育实践为成功培养孩子提供了第一个范本。在他的《卡尔·威特的教育》一书中,他也提出“艺术在很大程度上是抒发人的思想感情。”他非常重视通过艺术教育来完美儿子的品德。有一次,小卡尔尝试着用积木来搭一座大桥,但这是相当具有难度的事,每放一块积木都要恰到好处,稍有不慎便会前功尽弃,小卡尔反复试了好多次,终于,他成功了!老卡尔高兴地夸奖了儿子的耐心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并以此教育儿子做任何事情都要具有这种耐性与执着。
所以,用《纲要》上的话来说,我们在实施艺术教育时,“要避免仅仅重视表现技能或艺术活动的结果,而忽略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的倾向。”
二.“支持幼儿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表达,克服过分强调技能、技巧和标准化要求的偏向。”
艺术活动是幼儿充分展示自己个性,表达其创造力的最佳形式,教师的指导要建立在以幼儿为主体的基础上,重视个体的发展,充分考虑到幼儿的个别差异,鼓励他们自由大胆想象和自由表现,不要用成人的眼光和标准(即“成人化”、“标准化要求”)去评价幼儿的创作,不要简单地用“好”与“不好”、“像”与“不像”之类的词汇去框住幼儿的作品,那样只会束缚了孩子的想象力及创造力,甚至扼杀了孩子的创作热情,应该具体地肯定作品的优点,对不足的地方提出修改建议等,让每一个幼儿都能在活动中发现自己的进步,体验成功的快乐,增强自信心。
三.教师的作用:
1.“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
艺术活动要给幼儿带来美感体验,在以美感人、以情动人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发展幼儿的艺术感受力和表现力,要重视艺术情趣的作用,切忌把艺术活动变成枯燥乏味的技术训练。
在绘画活动中,我从来不会将画面内容全部画出来,规定幼儿照着范画绘画,因为那样的教学严重扼杀了幼儿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我常将幼儿有创意的作品展示出来,并当众表扬该幼儿,以此激发幼儿画出“与别人不一样的作品”。
2.“在此基础上,根据幼儿的发展状况各需要,对表现方式和技能、技巧给予适时、适当的指导。”
在一次新授“快乐的小蜜蜂”活动中,我突然发现玲玲和丁丁在花丛中正嘴对着嘴呢!我以“蜜蜂妈妈”的口吻问他们在干什么,丁丁说:“玲玲的翅膀受伤了,我采花蜜来喂她吃。”我又问,为什么要嘴对嘴呢?丁丁说蜜蜂不是用手采蜜的,而是用嘴。听到这,我没有责怪孩子们“接吻”,而是亲切地说:“嘴对嘴送花蜜不太卫生,表演时只要用嘴对嘴表示一下就行了。”随即做了一个“送”的示范动作,孩子们都高兴地说:“真好!”倘若我当时当众责备丁丁和玲玲:“你们怎么在接吻?真不害羞!”那么不仅失去了一个教育的好时机,还会严重地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和创造意识。
其实,站在孩子的角度,你会发现童心世界是多么地丰富多彩!孩子的创造意识又是多么地强烈!在理解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引导,孩子的创造潜能就会充分地挖掘出来,请相信孩子的创造力真的是一流的!
【幼儿艺术领域的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