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温《 纲要》精神,深入解读《纲要》对幼儿园文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明确衡量幼儿文学作品优秀与否的标准,重视引导幼儿全面感受幼儿文学语言的美,重新认识幼儿对作品的“理解”问题,有利于更新幼儿园文学教育观念,对幼儿园文学教育活动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解读 《纲要》精神 幼儿园文学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8-0057-02
自2001年教育部颁布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来,我国幼儿教育在《纲要》精神指导下,经历了一场研究和改革的浪潮。如今,十年过去了,重温《纲要》精神,深感对《纲要》的某些方面,我们还仍然欠缺深入的探讨,例如,幼儿园文学教育。“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使之感受语言的丰富与优美,并通过多种活动帮助幼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和理解”是《纲要》对幼儿园文学教育的基本要求,《纲要》作为国家纲领性指导文件,对幼儿教育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意义,对其要求,我们应作深入、细致、具体的进一步解读。
一、明确衡量幼儿文学作品优秀与否的标准
幼儿园文学教育所选择的儿童文学作品主要是专为0-6岁幼儿创作的幼儿文学作品。
何谓优秀的幼儿文学作品?衡量幼儿文学作品优秀与否的标准是什么呢?
专为幼儿创作的幼儿文学作品,其欣赏主体是幼儿,因此应该从幼儿的角度来寻找衡量幼儿文学作品优秀与否的标准,能感染幼儿,引起幼儿强烈的情感体验和丰富想象、为幼儿喜闻乐道,幼儿愿听、愿讲、愿表演的作品便是优秀的作品。幼儿对幼儿文学作品的学习欣赏主要是通过聆听成人的有声朗读来实现的,因此优秀的幼儿文学作品首先要有鲜明的语言特点,其语言明白如话,生动、活泼、简洁、形象,节奏明快、韵律优美,读来琅琅上口,悦耳动听;又因为幼儿思维的直觉行动性和具体形象性特点,优秀的幼儿文学作品在内容上有很强的趣味性、形象性、情节性、情境性、情感性、动作性,例如经典作品《拔萝卜》、《三只蝴蝶》等。
“文学被称作人类的‘精神家园’, 可以说幼儿文学是儿童成长的‘精神摇篮’”。[1]优秀的幼儿文学作品,在精神上,首先应该契合儿童的天性,具有游戏性、娱乐性,充满童真、童趣与幻想,其次,具备人类共同的精神特质:爱与美、幽默和智慧;文学反映现实,但又需要超越现实的琐碎与无奈,幼儿文学更需要理想主义色彩、英雄主义气概和乐观主义精神等等浪漫主义色彩,能对幼儿人生成长过程起到积极康的影响、引导作用,为他们的一生打好积极明朗的底色。
幼儿文学作品真正需要的是浓厚的人文主义色彩和纯粹的文学意味,它需要摒弃琐碎的说教和对知识的热衷。在当前幼儿园主题整合活动,文学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体现既定主题活动目标的载体,把文学作品教育当作实现既定目标的手段,因而作品的选择不能很好地兼顾作品的文学艺术性,忽视了作品的审美价值。而包含在作品中的说教和知识也必然会影响幼儿的审美感受(幼儿会因不理解那说教和知识而茫然、教师会因为过多的关注说教和知识而忽视对幼儿的审美教育)。幼儿文学作品教育不应该仅仅是各种教育活动的调味佐料,它应该保持自身的系统性和独特性(审美性)。
幼儿有着自己独特的精神世界、审美趣味,成人应该从幼儿的喜好出发,选择适合他们的作品组织文学教育活动,但有时我们成人缺乏对儿童精神世界的尊重和关注,想当然地以自己的喜好为标准为幼儿选择作品。
二、重视幼儿对语言美的全面感受
关于文学作品对幼儿学习语言的影响,以往片面地强调丰富幼儿的词汇和语句,重视幼儿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 事实上,幼儿对语言的学习不单纯是词汇和语句的问题。新《纲要》强调“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就是强调把语言作为审美的对象,使幼儿通过欣赏文学作品受到艺术语言的熏陶,全面感受语言的美,形成良好的语言感受能力和理解能力,潜移默化地培养幼儿优美的语感和对语言的浓厚兴趣。 幼儿园文学教育活动,应重视引导幼儿全面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
1.感受并习得清晰、准确、优美的语音;
2.感受语言的韵律和节奏美,培养幼儿对语言美的敏感性和对朗读的兴趣,通过复述故事、朗诵诗文等形式,练习有表情使用语言,培养幼儿良好的语言习惯;
3.通过感受完整、简洁、优美的规范语言,潜移默化地学习规范化的语言表达方式;
4.利用幼儿感受事物具有移情和通感的特点,引导幼儿感受比喻、拟人、夸张、拟声、反复等各种语言表现手法的审美意味;
5.通过作品中生动具体的形象和情节内容具体直观地感受、理解、运用语言。
传统的幼儿园文学教育活动,一贯重视幼儿对词句的理解和运用,但效果往往事倍功半。幼儿理解语言受直观经验的影响,他们年龄尚小,直观经验有限,对某些词句暂时不理解或理解不准确都是难免的。有时幼儿对语言的理解也可能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因此,对于语言的学习,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提问、讨论,反复向幼儿讲解、灌输。幼儿对语言的理解应该通过感受、体会作品中具体生动的形象和情节内容而实现。
三、重新认识幼儿对作品的“理解”问题
文学是一种艺术形式,幼儿文学教育是一种艺术欣赏活动。理解作品是艺术欣赏活动的重要过程。“理解在艺术欣赏活动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是形象感知后的升华,是情感爆发后的冷静地思考。通过理解,欣赏中的形象知觉和情感体验才能沉淀下来,才能细细地品出作品的意味,这样鉴赏活动才能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由不自觉到自觉,产生新的飞跃,审美心理才会有明显的提高”。[2]理解作品,需要欣赏者有较好的分析、比较、归纳、概括等抽象思维能力。幼儿抽象思维能力到大班后期才有所发展,所以,在幼儿文学教育活动中,理解作品这一环节成了老师和幼儿都头疼的环节。在此环节中,我们习惯用启发式提问、分析的形式进行:教师非常有耐心地用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启发幼儿,但幼儿往往是启而不发。老师没办法,就只好有些沉不住气地进行讲解,但幼儿仍然无动于衷,一幅“云里雾里”的迷茫神情,使老师不免生出“对牛弹琴”之兴叹。迫不得已,草草地来一番说教,灌输了事。 对幼儿的教育要充分考虑到幼儿的心理发展水平。鉴于幼儿思维发展的特点,幼儿文学作品教育活动中,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幼儿的感受和体验上,不要过多地强调幼儿对作品的理解,尤其不要过多地要求幼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有些东西,幼儿也许不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理解并用语言表达出来,但只要他们“心有所动” 、“若有所思”地于潜移默化、无法言说中感受到、体验到就足够了。
1.在生动活泼的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幼儿良好的情绪、情感、态度、行为习惯和品德。
在传统的儿童文学教育活动中,我们总是试图让幼儿明白一些道理,总是想通过文学作品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了达到目的,常常反复地提问、讨论,进行说教和灌输。事实上,就幼儿的生活经验和理解能力而言,那些大道理和说教是幼儿根本无法理解的。《纲要》精神特别强调要关注幼儿的情感体验和行为态度,儿童文学教育也应该把幼儿从大道理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压之下解脱出来,重在通过富有感染力的文学形象和情节潜移默化地培养幼儿良好的情绪、情感、行为态度和习惯,而这些不是靠简单的几句说教就能形成的。在儿童文学教育活动中,可以结合富有感染力的文学形象和情节设计一些游戏性质、表演性质的活动,寓教于乐,让幼儿在活动中体验积极的情绪、情感和行为态度并通过活动练习形成良好的习惯和品德。正所谓“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2.引导幼儿通过文学创编活动加深对作品的形象性理解。
大班末期,幼儿的抽象思维能力才开始发展,我们应该更多的启发幼儿通过形象思维来理解作品。例如,讲了《小羊过桥》的故事之后,如要问“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道理”,这样的问题需要高度的抽象概括,幼儿肯定说不好。如果启发幼儿:“想一想,两只小羊怎样过桥就不会掉到河里去了?”这样问,能够有效地启发幼儿通过形象思维,想象、创编具体的故事情节。想象和创编讲述的过程可以加深幼儿对作品内容的形象性理解,并把这种形象性的理解通过叙事性语言表达出来。
3.积极引导幼儿用语言或非语言(动作、表情、表演、绘画等)的方式表达对作品的感受、理解和想象。
幼儿在倾听欣赏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对作品会有自己的感受、理解和想象。如果要求幼儿完全用语言表达他们的所思所想,会有很大的难度。其实。除了语言表达,我们还可以启发幼儿用非语言形式进行表达。事实上,在欣赏作品的过程中,幼儿会自发地用表情、动作来反映内心的感受,对此应积极鼓励。另外,还应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幼儿通过表演、绘画的形式进行表达。
重温《纲要》精神,深入解读《纲要》对幼儿园文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更新幼儿园文学教育观念,创新幼儿园文学教育活动实践乃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郑荔.幼儿园文学教育“文学性”的回归――《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的文学教育解读[J].教育导刊,2005,(01).
[2]吴思敬.诗歌鉴赏心理[M].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1987年:89.
【重温《纲要》精神 解读幼儿园文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