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教育需求自然亦趋多样化。广大家长对于上名园、上好园选择需求的日益增加和部分民办幼儿园的出现为教育成本的分担和补偿开辟了新的路径,但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关于教育费用乃至教育公平的问题。那么,幼儿园成本收费的必然性何在、是否具备运行的条件与环境是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
一、教育成本的基本概念与发展阶段
“成本”一词原为经济学上的概念,是指从事一项投资计划所消耗的全部实有资源的总和。“教育成本”是为了培养一定熟练程度的劳动后备力量和专门人才、提高现有劳动力素质而耗费的教育费用,是教育机构为了培养人才所耗费资源的尺度,是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随着幼教事业发展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教育投资、核算经济承付等教育成本问题必然成为研究的热点与聚焦点。
教育成本和教育经费并不完全相同,教育经费一般是指国家、政府或社会所支付的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属于教育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但不是其全部内容。教育成本指培养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国家、集体、家庭),是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在学期间所消耗的直接和间接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因此,教育成本是国家教育直接成本和民间教育间接成本(集体和家庭)的总和。
我国关于发展幼教的方针是:以办好教办园为主,充分发挥教办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集体与个人办幼教。但是从现状来看,我国对教育投入普遍不足,作为非义务教育的幼儿教育经费比例很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幼教事业的发展逐步呈现多元化格局,办学主体中集体、个人投资的比例逐渐增加,合作办园、股份制等新体制也不断涌现,因此,收费也必然合理放开。目前在江苏范围内的南京、无锡等部分地区的幼儿园已全部实行成本收费,各园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以进行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来自社会与家长的反馈基本满意:收入较高的家庭基本持“无所谓”的态度,虽然收费总额有所增加,但免去了找关系托路子的麻烦;收入中等的家庭认为成本收费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不同类型的幼儿园,免去了一次性交款的压力:较低收入的家庭则希望能够普遍提高幼儿园的教学质量,满足就近入园的需要。
如何根据目前幼教发展现状进行规范的成本收费,成为社会焦点与幼儿园科学管理的重要议题。
二、幼儿园收费的放开与发展现状
近十年来江苏省幼教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1995年的适龄幼儿数是214万7千名,幼儿园数是19716所;2004年适龄幼儿数是131万名,幼儿园数是6566所,其中新增民办性质幼儿园达到2584所,占总数的39.4%:省级示范园495所,占总数的7.5%。可见,随着幼儿数量的减少,各地均存在缺乏整体规划/幼儿园布局、规模和结构的矛盾不断加剧�D�D集中表现为通过提高收费标准竞争优质的幼儿园资源。
幼儿园收费是公益事业性收费,系政府定价范围,权限属于各市,近年各地幼儿园收费的放开成为这种矛盾调和与激化的导火索。主要存在三种不良现象。
(一)“收不抵支”的现象
1 收费偏低,国家投入减少。幼儿园的正常收费包括三个部分:管理费(独生子女父母单位可以报销或部分报销)、保育费和杂费。目前江苏省的收费标准普遍偏低,这对于幼儿园,尤其对于公办幼儿园是极不公平的。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成本支出严重不符。
调查结果显示:扣除国家投入,幼儿园每生每月要承担的最高费用约为150元,其他幼儿园依次递减。收费的不平等,使得正常的办园经费也难以为继,勉强维持正常运转。
以南京市幼儿园收费全部依据规范的成本收费,现行分类收费标准为例(2006年8月执行):
2 成本上升,办园投入增大。近年来,关于收费引发的矛盾焦点在于幼儿园的办园投入增大、成本逐年上升,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
(1)政策性增资后人员经费的增加;
(2)教育现代化工程的积极推进;
(3)园舍改造、维修,设备添置大幅度提高;
(4)教科研活动成本增加;
(5)教师培训、进修经费增长较快;
(6)公务费用及用水用电支出增大。
上述原因都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育水平、争取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所必须投入的项目资本。特别是江苏大部分幼儿园建于八十年代中期,目前进入维修调整阶段,同时现代化幼教发展需要大力提升幼儿园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建设。因此增大办园投入,教育成本上升已经是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
(二)无序收费的现象
在幼儿园配置不足、优质园数量较少、而家长“上好园”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供需失衡必然形成“择费录取”的尴尬局面。幼儿园在百般无奈之下重新打起政策“擦边球”:各类形式的赞助费、建园费、押金等开始出现,或者以“特色”、“兴趣小组”为由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实际上,部分公立幼儿园存在自立收费项目等问题不仅与现行有关政策相抵触,而且由于缺乏统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容易助长不正之风、引发一般群众的心态不平、产生不满情绪,直接导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幼儿园陷入被动困境。
民办园乱收费现象更为严重。根据规定民办园可以依据幼儿园的教育成本核算,物价局定出最高限价,由幼儿园在限价内自定收费标准向家长收取保育费和杂费。但是由于物价监督不到位,许多民办园擅自制定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远远高出最高限价,而且这部分高额费用几乎全部要由幼儿家长来承担。
另外,还有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是在部分偏僻的农村地区,无序收费成为私人办园恶性竞争的主要手段。某些幼儿园利用低收费吸引家长,争取生源,纷纷突破收费标准的最低限度,导致部分政府举办的乡镇中心园为了争取正常的生源,无奈降低收费,大大影响了幼儿园常态发展。苏北某小学幼儿园一个幼儿每学期的所有收费是450元,这包括保育费、管理费、代办费与点心费;某家庭幼儿园每个幼儿每学期的费用是380元。这些收费行为远远达不到成本核算标准的最低限度。低收费的结果只能盲目降低成本,甚至违背基本的幼儿教育原则,从而引发克扣幼儿伙食、减少教育活动材料、降低教师福利待遇等更为严重的问题。
上述三种现象都说明,幼教乱收费不仅违反了教育价值规律,而且进一步引起幼儿园收费问题上的混乱和家庭教育消费的误导。
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财力有限,投入不足,对幼儿教育投入逐年缩小,政府举办的幼儿园也仅仅只有少量的人头经费,许多公办园实际上已经实行“公办民助”的自收自支运行方式。因此,收费改革势在必行,否则无法彻底解决当前存在的种种收费违规现象,最终将阻碍江苏幼教事业的康发展。
(未完待续)
【幼儿园成本收费的必然与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