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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长沙师范学院章程摘要( 荐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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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为“长沙师范学院”,中文简称为“长沙师范”;英文名称为ChangSha Normal University;学院网址为www.cssf.cn。


学院住所为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特立路9号。学院设有南、北两个校区。经举办者批准,学院可根据实际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院实行中共长沙师范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学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


学院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中共长沙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纪委”)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学院建立表彰奖励和处分制度,对为社会及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学院纪律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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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

第五十四条 学生是指被学院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学生是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

  第五十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院教育和使用学院公共教育资源。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择专业,跨学科、系(部)选修课程。

  (三)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

  (四)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公平获得奖励和荣誉。

  (五)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院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六)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关涉切身利益的事项。

  (七)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对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进行陈述、申辩,向学院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九)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六条 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珍惜学院声誉和维护学院利益。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制度。

  (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尊敬师长,养成良好思想品德。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五)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六)爱护并合理使用学院公共设施。

  (七)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七条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

第五十八条 学院通过助学金、困难补助、减收或免收学费以及协助学生贷款等方式对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帮助。

第五十九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等奖励表彰制度,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学院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依法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第六十条  学院鼓励、支持和保障学生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一条  学院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和申诉制度,学生对学院纪律处分、学籍处理等有异议的,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第六十二条 对于不具有学籍的学员,由学院或学院授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另行制订相关规定,学员依据规定享受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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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

第八十条  学院的校训为“厚德博学、特立笃行”。

第八十一条 学院的校徽由同心双圆构成,以绿色为底色。外环上方为毛体中文校名,下方为大写英文校名。内环中间为白色荷花兼似飞鸟图案,象征高雅纯洁,寓意蓬勃向上。图案下方有“1912”字样,是学校的建校年份。

第八十二条 学院的校旗为240cm×160 cm长方形旗帜,底色为浅绿色,上方居中为校徽,下方居中为中文校名。

第八十三条 学院的校歌为《长沙师范学院校歌》。

第八十四条  学院校庆日为每年的3月19日。

PS


本章程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学院或学院各机构原有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核准后生效,自学院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细内容请见《长沙师范学院章程


排版 | 唐楚杨

来源 | 新芽工作室

投稿邮箱 | xinyagongzuoshi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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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教之初湖湘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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