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雅立福幼儿园本着以“让幼儿得到充分的爱、尊重、信任与快乐,一切以幼儿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重视幼儿整体人格养成发展,培养身体、动作、语言表达、心智情感、人际互动”的教育目标,突破传统的教育模式,努力打造“爱是一起成长的”亲师关系,在有效的引导幼儿游戏活动,开发幼儿智力,提升幼儿的综合素质,多元智能式素质培养上,形成专业化体系,为3—6岁儿童发展提供个性化教学。爱在雅立福,让孩子们得到身体与心智的全面成长。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开发区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开发区户籍幼儿。
二、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8年开发区幼儿园招生试点使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发区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需登陆开发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平台(http://www.dyjcjy.cn/kfqyr或http://47.104.224.119/kfqyr/)进行报名登记。具体登记入学时间和程序为:
(一)模拟报名(7月29日-7月31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所填报数据信息不保留。
(二)网上报名与材料审核反馈(8月4日-13日)。
网上填报,8月4日-8日。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8日20:00。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
材料审核,8月9日-12日。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统筹协调,各幼儿园组织实施。按照幼儿园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平台”登记入园信息的真实性。
信息反馈,8月13日。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园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三)现场报名(8月14日-15日)。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园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材料审核(8月16日-18日)。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各幼儿园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场报名入园信息的真实性。幼儿园汇总“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报送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名单。
(五)入园资格统筹审核(8月19日-20日)。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幼儿园报送的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复核。
(六)公示(8月21日)。幼儿园根据社会事务管理局的反馈意见公示符合入园条件幼儿名单。
(七)入园说明会、发放入园通知书(8月22日)。通过“平台”登记入园审核者须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所规定的入园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报名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现场报名者根据幼儿园公示的入园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园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园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该园的入园资格。
(八)新生报到(8月27日)。录取的幼儿根据要求,入园报道,领取新学期物品。
(九)新生半日试园 (8月29日及8月30日上午)。新生半日试园,熟悉环境。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2018年东营雅立福幼儿园(普惠班)计划招生小班幼儿120名。
(二)招生服务区划分
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东五路以西开发区辖区。
招生顺序:
第一招生范围: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东五路以西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
第二招生范围:幼儿园所在小区–阳光100城市丽园小区。
第三招生范围: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东五路以西开发区辖区非常住居民。
当实际符合条件招生人数超出计划人数时,优先录取第一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若录取人数不足再录取第二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再不足,缺额数将从第三招生范围内已报名的适龄幼儿中抽取,额满为止。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由幼儿园留存,现场报名的需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常住居民子女(幼儿户籍在开发区)
1.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幼儿户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3.住所证明:
(1)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
(2)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幼儿户籍不在开发区)
1.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幼儿原籍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3.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5. 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开发区房产局出具,签证时间2017年8月31日之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注册的营业执照。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区内用工单位(指在开发区注册或注册地址在开发区范围内)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区内用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2018年7月31日)的证明材料。
(3)开发区(含市以上驻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市以上驻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统计台账》工作人员花名册单页复印件。
五、材料提报和审核要求
(一)资料提报要求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幼儿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确因不可抗力监护人变更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等材料,由幼儿园决定是否同意按照更改后的监护人关系报名。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不符合报名条件。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园,经核查持有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房产入园。商品房不作为住宅对待,商品房不能作为入园住所证明。
2.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簿未合户或者户主不是法定监护人时,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及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及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老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的,且为开发区常住居民,无需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需提供幼儿医学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 (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簿未合户时,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及结婚证)、提供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幼儿父母的无房产证明。
3.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4.因户口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入园的,其户口迁移和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须在2018年8月15日前。
(二)相关政策要求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园,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园,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园。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文件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结合监护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3.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经组宣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三)其它
1.报名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幼儿家长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并递交材料即可,现场报名无需提前排队。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2.入园材料审核贯穿招生全过程,入园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无论自有房产,还是租赁房产,报名后经核实未实际居住的,取消入园资格。
3.幼儿园收费政策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价发〔2017〕61号)执行,民办幼儿园普惠班同时享受财政补助政策。
4、东营雅立福幼儿园咨询电话0546—8730838。
5、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优师教研0546-83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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