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两名男童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结果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不幸脱水休克死亡。6月21日下午,广州花都公安通报的这一起事故,令人痛心。有网友提出疑问,车主是否要承担一定责任?
律师认为,家长明显存在监护失职,应承担相应民事、甚至涉嫌刑事责任;车门是否上锁并非法律强制性义务。因此,车主的行为并无过错,与死亡结果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警方通报
据广州花都公安通报,警方于20日接到55岁的陈某报警,称发现有两名男童在自己车内,怀疑已经死亡。警方迅速派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协助医务人员将两名男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两名男童不幸身亡。
据陈某称,他于19日傍晚7时许将自己的小车停在花都区花东镇大龙村一民居的院子里。因为汽车遥控钥匙曾发生故障,陈某无法确认车门是否锁上,随后离开。到了第二天下午1时许,陈某回到停车的地方,发现有两名男童在自己车里,没有任何反应,他随后拨打110和120求救。
两名男童分别为5岁和4岁。据法医初步鉴定,两人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为两人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期间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两人因年龄太小,不懂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目前,该起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查询发现,19日至20日广州为多云天气,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宁波《东南商报》记者曾和宁波市消防支队特勤一中队消防员在室外温度35摄氏度的环境下做测验,发现仅仅过了15分钟,车内温度就达56摄氏度,成人在车内呼吸困难,更不用说儿童。消防员介绍,儿童在车内因为高温出现昏厥,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热射病,因高温引起的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调,体温热量过度积蓄,从而引发神经器官受损;另外一种是车内缺氧,由于温度持续升高,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不断降低,最终导致儿童缺氧死亡。
这一事故也引起网友热议,许多网友纷纷表示痛心,也有少数网友提出,车主陈某的车门没有锁上,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陈亮律师认为,家长明显存在监护失职,应承担相应民事、甚至涉嫌刑事责任;车门是否上锁并非法律强制性义务,因此车主的行为并无过错,与死亡结果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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