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益保护:教师如何维护幼儿在园的肖像使用权益?
在幼儿园的日常活动中,教师常常会拍摄幼儿的照片或视频,用于记录成长、分享给家长或制作教学材料。然而,这些影像资料的使用涉及到幼儿的肖像权,如何合法、合理地维护幼儿的肖像使用权益,是每一位幼儿教师必须重视的问题。以下从专业角度,结合国内外相关法规和实际案例,为教师提供具体指导。
一、明确肖像权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专有权利,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幼儿作为未成年人,其肖像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因此,教师在拍摄和使用幼儿肖像时,必须获得监护人的明确授权。
二、教师维护幼儿肖像使用权益的具体措施
- 签订肖像使用授权书
在幼儿入园时,教师应与家长签订《肖像使用授权书》,明确说明照片或视频的用途(如教学记录、园所宣传等)、使用范围(如园内展示、家长群分享等)以及使用期限。授权书应一式两份,家长和园所各执一份,确保双方权益。 - 尊重家长和幼儿的意愿
如果家长或幼儿明确表示不愿意被拍摄或公开肖像,教师应充分尊重其选择,避免强制拍摄或使用。例如,某幼儿园在拍摄集体照时,一位家长提出孩子不愿出镜,教师便安排该幼儿参与其他活动,既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又维护了其权益。 - 严格控制影像资料的使用范围
教师应避免将幼儿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产品宣传等),也不得将照片或视频上传至未经授权的网络平台。例如,某幼儿园曾因将幼儿照片用于某品牌童装宣传而引发家长投诉,最终园所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 定期清理过期影像资料
对于不再使用的照片或视频,教师应及时删除或归档,避免因资料泄露而侵犯幼儿权益。例如,某幼儿园在更换宣传栏时,将旧照片全部销毁,确保幼儿肖像不被滥用。 - 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培训
园所应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教师的肖像权保护意识。例如,某幼儿园邀请法律专家为教师开展专题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肖像权的保护要点。
三、国内外优秀案例借鉴
- 芬兰幼儿园的“隐私优先”原则
芬兰幼儿园在拍摄幼儿照片时,会提前告知家长拍摄目的,并征得家长同意。照片仅用于园内教学记录,绝不对外公开。这种“隐私优先”的做法值得借鉴。 - 日本幼儿园的“匿名化处理”
日本幼儿园在制作宣传材料时,会对幼儿的面部进行马赛克处理,或仅拍摄背影,既展示了活动内容,又保护了幼儿的肖像权。
四、专家观点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指出:“幼儿的肖像权是其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在使用幼儿肖像时,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切实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家刘焱教授强调:“教师应树立‘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在肖像使用问题上,始终以幼儿的利益为出发点,避免因疏忽而侵犯其权益。”
五、总结
维护幼儿的肖像使用权益,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体现。通过签订授权书、尊重家长意愿、控制使用范围、定期清理资料以及加强法律培训,教师可以有效保护幼儿的肖像权,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借鉴国内外优秀案例,结合专家观点,教师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为幼儿权益保护贡献更多力量。
希望以上内容能为幼儿教师提供实用的指导,助力每一位幼儿在园所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收藏赞 (0)
幼儿园研学培训,找优师教研18610206462
南通、常州、成都、广州、杭州多处培训基地,优质的专家师资资源、幼儿园资源,让你深入幼儿园,近距离感受先进的幼儿园生活。专题研修:课程叙事专题研修、课程游戏化专题研修、民族特色民族文化的专题研修以及各类您需要的定制化专题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