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形势下,召开了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暨妇女法制宣传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目的就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化妇女法制宣传工作,为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我们更积极的贡献。刚才,我们对全省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示范社区、示范户进行了表彰,石家庄、承德、沧州“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做了发言,对于大家做好今后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和帮助。省司法厅副厅长时清霜同志做了开展妇女法制宣传行动的动员讲话,我完全同意。下面,我代表河北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就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两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和妇女法制宣传工作谈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探讨。
一、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
2005年10月,根据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我省开展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两年来,全省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围绕平安建设大局,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参与平安建设的基础工作和细胞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举措,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了以“平等、守法、安全、和谐”为主题的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取得了较好成效。初步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妇联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平安建设的大局之中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市、县、乡四级全部建立了由妇联、综治、公安、司法、共青团、广播电视等部门组成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有的市结合实际还吸收更多的部门加入。各地层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创建活动目标,全省参与创建活动的市(县区)已达到100%。各级综治部门都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之中,制定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标准,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 2006年,省综治委在原有五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确立了“5+1”的工作模式,将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一并列入指导协调,加强对全省创建活动的规范管理,为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各地积极建立示范创评机制,不断加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发展建立了由律师、法官、媒体工作者、高校学者、社区居民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和家庭宣传普及平安常识和法律知识,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全省已有“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省、市、县三级示范点180个。各市县区命名表彰了一大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示范户,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评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家庭和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
(二)齐抓共建,形成合力,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 是一项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河北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参与的范围广,全省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实际,努力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各级综治部门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全、覆盖面广、联系群众密切、沟通方便的组织优势,运用“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和综合治理责任制的手段,建立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制度,对开展“平安家庭”活动成效不明显,以致因家庭纠纷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的地方,予以一票否决警示,把结果管理变成过程管理,把最坏结果出现后的处理变成发现苗头及时督办,使大量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各级妇联作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单位,不仅承担着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左右沟通、上下协调,而且将构建社会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作为各级妇联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切入点,与公安、法院、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强合作,逐步形成了多机构合作的干预机制,共建立各种形式的庇护所和救助站58个,06年以来受庇护妇女达466人;建立县级以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95个,反家暴110报警中心154个;创建“零家暴社区”5038个。
各级公安机关将打击严重危害家庭安全的刑事犯罪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入室盗窃、抢劫等严重威胁家庭安全,特别是强奸、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的攻坚力度,加强了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整治工作,为社区、家庭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治安居住环境。
司法部门将“平安家庭”创建纳入各级“五五”普法规划,将“法律进家庭”作为法律八进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安排部署,与妇联组织积极配合以“法律进家庭、平安进家庭”为主题,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大力扶持建立各类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全省已成立县级妇女法律服务机构229个,有效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各级团组织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预防体系,发挥青年维权中心、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各类青年组织和工作品牌的作用,依托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自护训练营等阵地,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自护教育,净化青少年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优势,在《构建和谐河北》《新闻广角》《百姓30分》《法制时代》等名牌栏目中,高密度、高质量的播出和刊载了一系列反对家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类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内容,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为增强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各地积极整合各类创建活动资源,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零家暴社区(村镇)创建活动”、“三八”维权周、“妇女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创建、 “五好文明家庭” 创建、“不让毒品进我家”、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在内容上相互渗透,在效果上相互促进,拓展了活动空间,做到了“五进家”,即:创建内容进家庭。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社区、村镇,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内容和平安家庭标准,促进家家创平安,户户讲和谐氛围的形成。
法律宣传进家庭。将宣传和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年的重要内容,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契机,组成各种法律宣讲团,利用普法大讲堂、法律社区行、与家庭成员面对面普法等形式开展“千万家庭学法用法行动”,提高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
平安承诺进家庭。以举办“平安家庭”承诺行动、签名仪式、向参与创建的家庭发放承诺卡等形式,强化广大家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提高了家庭成员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维权服务进家庭。充分利用各级妇女法律服务机构和维权网络,从解决不平安问题入手,以反映诉求、化解矛盾为重点,结合常见民间纠纷调处,深入社区和家庭,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心理辅导、帮扶等多种手段,以案讲法,及时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增强了社区的和谐,提升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特色活动进家庭。各市根据城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家庭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承德市将每年4月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月,衡水市以“创建平安和谐家庭,打造美好幸福生活”为主题的“百个十大魅力家庭评选”活动,保定市开展的“进百家门、求百家计、解百家难、连百家心”的“四百”活动,秦皇岛市开展的“献爱心助成长、留守儿童不孤单”关爱活动,唐山市开展的“让陌生的邻居熟悉起来、让寂寞的楼道热闹起来、让贫困的居民幸福起来、让疏远的邻居亲近起来”的“四让”活动等,激发了广大家庭的参与热情,推动了创建活动深入到千家万户。
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作,适应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激发了我省广大群众向往平安,追求和谐的良好愿望,营造了“人人讲平安,家家创平安”的社会氛围,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感到,创建活动仍处于起步阶段,与社会的需求、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各地活动进展还不平衡,长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和探索,使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和深化。
二、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省平安建设大局,坚持道德与法制并重、预防与治理并举、教育与服务齐抓,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只有家庭与社会建立起良性的互动关系,才可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的必然要求。开展平安建设,是我们党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决策,开展“平安家庭”创建,通过增强家庭成员的安全防范、懂法守法等意识,使家庭更加安全康、和睦美满,积“小安”为“大安”,对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安全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在人的安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前,更高层次的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等需求也就无从谈起。特别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更为迫切,对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从影响家庭平安的主要问题入手,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生命力所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立足家庭,突出重点,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围绕社会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发挥社区维权服务和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定期排查分析,近期特别是要了解流动妇女儿童、农民工、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重点人群的生活状况和迫切需求,做到家庭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工作,努力实现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邪教、无犯罪、无事故的目标,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开展“春蕾计划”、留守儿童社区维权行动、贫困妇女疾病普查等活动,为困难家庭排忧解难,使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妇女和广大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我省作为全国妇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妇女法制宣传行动”的联动八省之一,今天也正式启动了我省的妇女法制宣传行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法律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加大“千万家庭学法用法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通过组织妇女法制宣讲团进社区、进家庭,举办普法大讲堂,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到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家庭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平安家庭承诺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传播平安理念,增强家庭安全防范、懂法守法意识,提升家庭法律素质,努力营造人人明礼守法,家家文明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按照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在各自的职能工作中对影响家庭平安的问题给予高度关注,采取有力措施给予解决。2006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已列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希望各市都要认真了解考核要求,并依此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各级妇联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准确把握两个定位。一是创建活动在妇联工作中的定位。要认识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组织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平台,是履行妇联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是妇联组织家庭工作载体的创新发展,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出成效。要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容易引发家庭纠纷、社会矛盾的妇女权益问题,抓住地方立法和公关政策制定的契机,积极建言献策,利用已有的社会化维权机构、网络,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妇联在创建活动中的定位。作为牵头协调单位,各级妇联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争取综治部门的有力指导,争取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切实履行好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任务。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我们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共同携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全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河北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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