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 幼教 网
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康和使用安全,促进玩具行业的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玩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5个省市108家企业生产的12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8%。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玩具材料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玩具采用的材料应清洁干净,无污染。抽查中有个别玩具材料有污染不清洁。
2、玩具有危险毛边。危险毛边是塑料件的边缘存在的容易划伤儿童皮肤的毛剌。抽查中有个别塑料玩具上存在危险毛边。
3、突出物不合格。突出物是玩具上面向上突起的硬性的末端面积较小的部件,其末端应加以保护以增加末端的接触面积。抽查中有个别玩具突出物的保护件在试验后脱落。
4、小零件不符合标准规定。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应设警告说明,警告消费者该玩具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对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含有小零件,并且在合理滥用试验后不应产生小零件。抽查中有部分玩具在试验后产生小零件等。
5、标志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标识内容作为引导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玩具的安全指南,是玩具质量中的一个重要技术要求。标识内容没有或不全,都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直接关系到儿童的使用安全,影响玩具的适龄消费。抽查中有部分玩具无合格证、标准号标注错误、电池安全使用说明不全等。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玩具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质检总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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