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节日的设立旨在增进全世界儿童的凝聚力,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国际儿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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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836(IX)号决议,建议所有国家设立国际儿童日,并在每年选择合适时间、以各国自己的方式庆祝儿童日。
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
从1990年开始,联合国每年的11月20日为”国际儿童日”以及纪念上述两份文件通过而举办活动。
中国于1990年8月正式签署《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1992年4月2日在中国生效。
截至2008年12月,已有193个国家签署并批准了该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共分为三大部分54项条款,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那么,孩子们会怎么看待自己的权利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孩子的权利
我是一个小孩子。
我有一双眼睛、一双手,
我能说话,我更有一颗心。
当然,我还有我的权利。
我有权拥有一个名字,
她是属于我自己的:
大家好,我叫吴雨珊,我的爸爸姓吴,爸爸的爸爸还姓吴,所以我也姓吴,雨和一个动物有关,我属龙,在古时候龙可以呼风唤雨,所以有一个“雨”字,珊是和一首古诗有关,“碧笼烟幕幕,珠洒雨珊珊”,是希望我的声音特别美。(吴雨珊)
我的名字叫闫皓同,我觉得我的名字很特别。我爸爸姓闫,所以我也姓闫,皓是因为那天明月当空,同是取自“君子和而不同”,在听取别人的意见的同时还要有自己的想法。(闫皓同)
我有权拥有一个家,
她是温暖的:
我可以在妈妈来接的时候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杨君恺)
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跑步。(王梓瑄)
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公园下叶子雨。(刘彦熙)
爸爸妈妈在家里做家务的时候,我可以帮爸爸妈妈扫地。(敖楚兮)
可以给爸爸妈妈制造惊喜。(马佳宜)
经常感谢家人,因为在我们小的时候家人照顾我们。(方惠莘)
我有权康地成长:
我可以拉臭臭,可以洗手、漱口。(李浩霖)
我可以吃很多的美食。(黄楚轩)
小朋友要去打疫苗,这样才不会经常生病。(熊子实)
我最喜欢吃香蕉了。(李浚驰)
我有权接受教育:
我们可以一起在幼儿园里学习。(刘真心)
我可以看书,看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很多的事情。(季子禾)
老师带小朋友做的游戏和学习,我们可以像大人一样学本领。(郭沛元)
不管我是男孩还是女孩,
作为孩子,
我都拥有同样的权利:
我想要跟我的好朋友一起奔跑,一起打闹,一起玩游戏。(李秉诺)
做游戏是我们每天要做的事情。(白锦宜)
我有权获得尊重,
享受和大家同等的待遇:
别人遇到问题的时候不嘲笑他,我们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沈辰宇)
自己说过的事情要做到,要不以后就没人相信我们了。(陈乐仪)
我有权玩耍、创造、想像,
我也有权做鬼脸、翻跟头:
我喜欢画画,可以想画什么画什么,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刘芊然)
让自己开心的事情都可以做。(唐安吉)
小捣乱也是可以做的,只要不影响别人就行。(安司辰)
我有权自由表达
自己真实的想法,
不管爸爸高兴还是不高兴,
我有权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即使这样会惹妈妈生气:
我爸爸很忙总是要出差,我妈妈现在在家里不去上班,妈妈每天在家里等着接我回家。我以前不喜欢我爸爸陪我,现在我喜欢爸爸和我玩。我觉得爸爸妈妈最爱我。(姚成熙)
爸爸妈妈都陪我玩游戏,爸爸妈妈会陪我玩老鹰捉小鸡,爸爸妈妈不陪我,我就会哭。(敖楚兮)
这些都是我的权利,
因为我的国家和大多数国家一样,
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约国,
而我,
作为一个孩子,
也就拥有了公约赋予我的权利。
当我拥有这些权利时,
我也对这个世界拥有了更多的美好期望。
想要知道孩子们眼中的美好世界是什么样子,欢迎点击下面精彩视频,看看孩子们关于“国际儿童日”的讨论吧!
尊重孩子们的权利,
倾听孩子们对这个世界的期望,
让我们一起点亮儿童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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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创作:大一班 胡曦文
部分图片&文字 :绘本《孩子的权利》
视频制作&编辑 :吴婷婷老师
本周食谱制作:王文雅老师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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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我自己
我们在一起
按自己的节奏呼吸与思考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华女子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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