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建华:国家卫生健康委干部培训中心原党委书记、副主任。
在过去半年的时间里,国家在婴幼儿照护政策方面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在去年10月份的五中全会公报中,在两个地方提到了有关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内容,。
一个是在现代服务业里面,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元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方面。这是“育幼”一词在党的文件里第一次被提到,在这里,强调了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以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另外一个地方,是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方面,又提到了婴幼儿的事情,讲到要发展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
一、发展高品质、多元化的现代服务业
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需要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育幼服务。同时也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要为中国更多的老百姓提供其希望获得的有质量的基础性托底服务。
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在这个文件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指标,叫“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而且这次一下子把这个指标的位置拔得很高,列为今后5年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20项主要指标之一,与GDP增长率、人均预期寿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一样对待。一下子把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的工作要求放到这么高的位置。所以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在“十四五”期间,关于“一老一小”,一共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项目。在五个项目里,一个是普惠托育,要支持150个城市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50万个以上。后续应该还会明确这150个城市是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还是县级市的规模。在这150个城市中,文件强调的是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没有讲这150个城市的普惠托育服务完全由政府来建、来承担。第二个相关的项目,我们讨论比较少,要建设100个儿童友好城市。这个方面的讨论现在比较少,未来一个阶段,相信会迅速增加。
为什么首先要说这些?因为整体上看,政策体系越来越完善了。整个纲要里面讲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讲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这些内容都与我们的“育幼”“托幼”有关。
婴幼儿照护服务现在是怎样的定位?是非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非基本的公共服务主要是依靠社会力量来一起发展。这一定位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文件中描述的非常清晰。
在现阶段,婴幼儿托育服务是非基本的公共服务,是地方政府的事权。既然是地方政府的事权,地方政府就要给予一定的支持。现在,尽管是地方政府的事权,中央政府在婴幼儿照护方面也会给予有力的支持,在“十四五”期间要对至少50万个普惠托位给予每个1万元的补贴。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有规划,要有具体的政策支持措施。
在“十四五”规划出来之前,我们讲的指标是每百个3岁以下孩子的托位数是4.8个。按照每年1500万个新出生的婴幼儿算,3岁以下就是4500万。随着生育意愿的下降,未来的出生人口数量还会下降一些。假如我们按照4500万算,按照每一百个孩子4.8个托位计算的话,现在应该有216万个托位,中国今天有没有?实际情况是如果是只统计城市的情况,该指标只能完成50%—60%。
而现在的指标变成了每千人口拥有的数量来算,2020年我们是14亿人口,现在是平均托位数1.8个,我们的目标是要从1.8个提高到4.5个。每千人口1.8个也就是252万个,而2025年要发展到每千人口4.5个托位的话,那就是630万个托位数。
“十四五”规划中计划为4500万婴幼儿提供630万个托位,大概达到14%的水平。而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这个数字是30%。
为什么要给大家做这样的计算?630万个托位减掉现在已有的大约250万个托位的话,实际上要新增380万个托位,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发展空间。现在规划里也讲得非常明确,要发展50万个以上的示范性普惠托位,这里的50万也许是需要政府保底完成的普惠托位。我认为,普惠性的托位的数量后续会增加,比例会增加。
现在在630万个托位中减掉50万个示范性普惠托位,更多的是靠社会或者是地方政府以其他的方式补贴一点。中央政府在这个方面已经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带了头。中央政府现在拿的钱是每个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一万块,差不多一年10万个托位,就是拿10个亿。中央政府带头,那么未来地方政府怎么做?现在地方政府只靠中央政府的补贴是不够的,地方政府要积极探索适宜当地的托育发展政策。
新的工作指标中讲每千人口,因此,不光是城市人口,也包括了农村人口。未来要考虑地方发展的规划,考虑年龄中位数问题。年龄中位数是什么概念?是你这个地方或者说整个国家,将刚出生的人到年纪最大的人,中间的这个人的年龄就是年龄中位数。今天中国的年龄中位数是38点几岁,但是像深圳、杭州可能也包括像苏州,要吸引很多年轻人进来创新创业,而这些人往往处于生育旺盛期,因此,我觉得在你这个城市的托位数配置和托育服务方面,需要有更多地加强。
十四五规划给婴幼儿照护服务打开了一个广阔的前景,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大家不要焦虑,而是要按照规范标准,一步一步认真做好。
二、托育从业人员的培养
现在有几个框架,一是2015版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这里面讲了四个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员(现在把名称改为了保育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现在把名称改为了保育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这三个职业的标准已经早就有了,现在就剩下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起草工作大概差不多了,很快就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然后正式发布。
第二个大的框架就是职业技术院校方面,这里包括了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专业设立。3月下旬刚刚发布,整个三个职业教育层次中与婴幼儿有关的专业,都归在健康管理和促进类。在这一点上,说明大家已经有了共识,在这个阶段,必须把婴幼儿的健康放在最优先的位置。
这次,中职是新增了一个专业,婴幼儿托育专业,有专门的编号。在高职专科里,特别有意思的是把原先的“幼儿发展和健康管理专业”,更名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我对这个调整并不完全赞同,在我的概念里,婴幼儿发展的概念或者包含的范围更大。包括这次我们的会议,为什么使用中国育幼大会的名称,实际上就是希望我们的概念、范围要大一点,托育,在我的观点,只是一种手段和途径。现在单讲托育,有点范围越来越小了。我觉得,范围还是要稍微宽一点。当然未来继续努力,也许哪一天我们把这个名字做得大一点,不要仅仅局限于托育。
然后,高职本科是讲婴幼儿发展和健康管理,这个大概就是目前有关中职、高职专科和高职本科的设置。这些年来,我们与李曼丽教授合作,希望最终推动在全日制大学的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设置中,将婴幼儿照护和发展的有关专业放进去。这样,我们不仅仅在职业院校,而且在我们的全日制教育中,也能将婴幼儿照护的内容放进去。
现在还有一个框架,叫“1+X”的证书。这个是技能证书。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据说这个技能证书,这个“X”要变成1000,1000种职业技能证书。据说到目前为止已经核准了400个,未来还有600个,各种各样的,不单单是婴幼儿发展,托育什么的。设计这个证书,当时的意图应该是让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能够多掌握几门技能,能够有更多的就业选择空间。现在,这个“1+X”往社会上发展了,在社会上大量推广。我个人的认识,“1+X”是技能证书,我们鼓励发展,但是不要花太多的精力全部引进这个。如果我们把这个作为重点,似乎有点偏离。
我基本的观点,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有关婴幼儿的职业就是四个,完了以后在中专、高职专科和高职本科里,现在也有相关的专业明确了。明确了以后,就需要很好的发展。“1+X”在目前的阶段,应该是那些学生有了“1”,在有了“1”的情况下,再补充技能证书,让他就业更方便一点。现在推到社会上来,商业味道有点浓。然后,有的时候,“X”有了,原来的“1”还不一定有,先搞这个“X”,我不知道价值和意义有多大。这个只是我个人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在国家职业里讲到的四个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四个职业都有非常明确的定义,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都有,我将这个列出来了。
在职业比较里,大家可以看到,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可以是机构、可以在家庭或其他的地方;育婴员,2015年版的职业确定以后,就是让他在家庭里面的,我觉得实际上是做日常生活照料的育儿嫂的概念。现在社会上讲的是育婴师,但在国家职业名称里,标准的名称叫“育婴员”;保育员,是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工作,现在名称改为“保育师”了。2015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要敲定的时候,当时我们很纠结,关于一个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的名称,我们前后讨论了四年多。当时有很多人说这个“员”不好,希望能够是一个“师”。然后,人社部的同志说,“厨师”是“师”,研究员是“员”,没有必要纠结于“师”或者“员”。对我们来说,能够增加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是最重要的。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婴幼儿看护人,然后是0-3岁的婴幼儿。重点是放在看护人身上,因为看护人(家长),是孩子最主要的陪伴者。育婴员就是负责照料0-3岁的孩子。保育员的服务对象是儿童,在年龄上没有限制。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有六项,我不具体细说,时间差不多了。育婴员确定了5项工作任务,而且2015年版的育婴员与2010年提出的育婴员新职业时相比,当时主要是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现在讲的是在家里面,所以定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我们写的时候,讲0-3岁比较多,后来为什么讲3岁以下,就是整个的包容性会更加大一点,因为我们讲生命的前1000天,这1000天讲的是指从怀孕开始到2岁。而现在中国整个的划分是要到3岁,所以整个用3岁以下,相对来说在概念上的衔接会更更加容易一点,包容性强一点。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发布的指导意见,讲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是要给大家交代的。我们的一些提法要统一到这个口径上来。
讲一下人才队伍建设,因为大家现在都在做。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几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要抓紧推动。一个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托育机构设置标准中讲到的托育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到底今后哪些人可以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哪些人可以当托育机构的负责人?这些都要抓紧明确。现在我们讲的是大专以上的学历要求,托育机构负责人必须大专以上。然后,后面怎么做。只要是大专以上的都能做,还是相关专业?如果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的话,必须要有哪些课程完成以后才能做这样的工作?在国际上,对托育机构负责人的要求,是与机构的规模有关系的。60个孩子以上,60个孩子以下,是不一样的。60个孩子以上的机构,要求机构负责人有更多的工作经验,包括管理经验。所以,我们也要提出相应的一些要求。然后,在中国的实际环境中,对政策规范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也是特别重要的,如果对政策不看不了解,这件事你就很难做。
国际上特别强调要能够完成儿科急救,包括心肺复苏培训的合格证明。在一个托育机构里,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包括与红十字会培训中心合作,让更多的人掌握这些技能,把一些课程推送给大家。否则的话,一旦不注意,都会出问题。
与健康、安全相关的社区资源的获得和协调能力,也非常重要。因为现在看来,不可能在托育机构内配备所有的内容,因此,有的时候需要利用好社区资源,一旦出现情况,你就知道该打哪个电话,车子多少时间内能够到达。当然也会涉及到儿童的安全用药的培训。什么药是在家里服用,什么情况下不能到托育机构来。这些都要进行培训。
在行政管理技能、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包括人际交往能力方面,在不同的环境下,要有能够基于儿童友好和儿童安全的、与儿童合作的相关技能。实际上前面童睿国际也介绍了。我们一定是基于儿童友好、儿童安全和儿童合作来开展工作。在我的想法里,不是一个简单的话术,儿童要发展他的好奇心,我们不要把所有的东西框死。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方面期待有关机构负责人的培训能够有更多的探索。此外,还有一些培训,比如TOT培训。现在大家觉得硬件投入风险比较大,因此都在关注软(件方面)的输出,轻资产。但如果要这样做的话,我们的培训师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的能力?希望与优生优育协会合作。看看能够做些什么。我想至少要确保一些基本理念的讲述要到位,不是简单说几个名词,而是要能够真正落实到行为上。还有一类培训,是职业伦理和道德的培训。我个人认为,这个培训必须每年都做,每个从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达到一定的分数之后,要签承诺书,然后进行备案。在这个问题上不下重手,我们的托育机构发展,就会留下隐患。希望在这个问题上,与大家一起探索。
三、关于托育的实际情况
家庭与托育机构育儿理念存在差异
现在实际上我们的托育机构是在与育儿嫂、祖辈带养人竞争。我自己的感觉,我们还是要有相当一部分精力去关注家庭。我们要意识到一点,或者说我们要告诉我们的服务对象。育儿嫂带孩子也不错,我们不能假设她是有问题的,但我们也不能假设她能做所有的工作;一个家庭,可以为她的孩子配备更多的好的环境,比如玩具,比如绘本。在我的认知中,你不可能在家里配备更多的玩具,有些玩具特别大,有些玩具是有月龄相关的阶段性的,这些玩具在家里都配,不现实,也没有必要。但在我们的托育机构,包括社区的儿童活动中心,这是可以去实现的。绘本也是这样的情况。我们现在市场上的绘本,应该有6万种、8万种甚至更多,让每一个家庭都给孩子全部去买,是不现实的,也是浪费。所以,我觉得我们一定是通过机构,或者说通过社会服务去解决一部分。
现在有些地方,有了托位,但不一定能够全部招满。想想市场需要很大,为什么会这样?有价格问题,也有服务能力、服务水平问题。我们鼓励社区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当然,未来的探索,并不一定只是托育机构,也可以在社区建立中心,这应该是政府感兴趣的,我觉得是一个推动的方式。
托育所需人才的缺口怎么填补
应该从几方面讲,现在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的专业训练将全面展开,全日制大学的课程设置也将往前推进。这是来源。然后,对我们的工作来说,在讨论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的职业进入门槛时,我提出了一点建议,我是想建议让农村已婚已育的、初中毕业的年轻女性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城市的人不可能去农村提供长期的服务,这是不现实的;老是志愿者、大学生过去,也是会经常换的,这对孩子来说并不好。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在农村的、初中毕业的、已婚已育生过孩子的女性,她们在接受了培训之后,是能够承担这个任务的,也能让她们有机会与自己的孩子更多在一起。这里关键要解决谁付钱的问题。在城市,还可以收费,但在农村,现在能够支付的努力非常有限。当然,也还是在城市,如果我们想控制收费,想把大部分托育机构都做成普惠托育机构,且提供有质量的服务,则公众是肯定欢迎的,但也意味着支付要给予更多的补贴,否则补贴不到位,又不能更多收费,则托育机构很快会倒闭关门。
在整个这个事情上,中央政府是带了头的。但就像我前面所说的,在目前阶段,婴幼儿照护服务不是中央政府的事权,而是地方政府的事权。地方政府包括省一级、地市一级和县一级,大家都要意识到这个事情的重要性。这就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是20项主要的核心指标之一。在你这个地区没有落实好,就是没有将新发展理念很好地贯彻落实好。所以,今天我讲这些,是希望大家一起推动,单单我们讲还不够有力。
如何解决家庭式托育机构备案的问题
在国际上,家庭托育点的定义或者说基本要求是明确的。这个地方必须是住人的,是你买下来的房子并自己住那里的,你自己和亲属办托育点,这是可以的。不是谁去租一个房子来办家庭托育点,这是不行的。想想就可以明白为什么这样做?因为这个房子是你自己的,所以一旦最后出了问题,你要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你租的房子,如何管理?我觉得有难度。
未来的政策到底该怎么做以及怎样治理。我不在政策制定的位置上。但是,从一个朋友的角度,建议这段时间大家千万不要一窝蜂地往家庭托育点上走,一旦规范起来,最后或许会要翻烧饼。我相信政府不可能不管,你是否缴纳税收,消防怎么弄,食品怎么弄。哪些东西开放,最后一旦发生问题责任谁承担,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些东西都会明确起来,否则的话,老百姓不放心。大家稍微耐心一点,相信后续的规范马上会有。
随着托位的增加,未来是否会出现闲置的幼儿园
未来中国的出生人口可能还会在1200万往下走;随着老龄社会的不断发展,死亡率会有所上升,最终中国的人口应该在1000-1100万左右达成一个平衡。现在幼儿园的托位数,到时候会有一些空的出来。现在的婴幼儿照护政策也非常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往前延伸一年,2-3岁也可以做。我相信原来投资幼儿园的,2018年政策调整以后那一块不能做,但园所还在自己手里,因此也想往前面拓展,目前政策就是往前延一延,往前延一年。有些同事提出托幼一体化,我想一定要从服务对象的利益去考虑,而不要演变成幼儿园的生源竞争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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