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学前教育幼教版”。图片来自网络。
大班的自然角里饲养了小朋友从家带来的小蝌蚪。这两天,丁丁又从家带来了一条清道夫,并放在养小蝌蚪的鱼缸中。孩子们立刻被吸引住了,每天区域游戏都会自主观察、交流、分享。
这天,乐乐发现自己的小蝌蚪少了两条,引发了孩子们的争论。有的幼儿说:“小蝌蚪肯定是被清道夫吃掉了。”说完,好几个孩子便大声呼喊一旁游戏的丁丁:“丁丁,你快来,你的清道夫把小蝌蚪吃了。”他们几个围着鱼缸交谈起来。有的说:“丁丁,清道夫太坏了,把小蝌蚪吃了。”有的说:“是小蝌蚪相互残杀死的。”还有的说:“不是,一定是小蝌蚪生病死了或者饿死了,然后被清道夫吃掉了,因为清道夫就是吃垃圾的,也吃死了的小动物。”大家都很坚持,争论不休。
这时,小虎提议:“我们做个实验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我们放一只小蝌蚪和清道夫,看蝌蚪会不会被吃掉。”话音刚落,乐乐就不满了:“那不行,我的小蝌蚪该被吃了。”可是,丁丁和小虎很坚持:“想知道这个真相,也只能用这个办法呀,我爸和老师都说过用科学实验验证一下。”“我们还可以记录一下。”说着便拿起抄子准备动手实验了。
正当我准备上前阻止时,然然又说:“不可以这样,小蝌蚪长大就变成青蛙,青蛙能吃害虫,我们得保护青蛙呀。”小虎仍然坚持:“想知道是不是它吃的,只能试一试呀。”
说实话,我也没了主意。请问,我该何时介入?如何引导?
(策划/北京市西城区洁民幼儿园 兰茜)
南京师范大学 张俊
话题中,幼儿园的孩子们为了弄清楚鱼缸里的蝌蚪是不是被“清道夫”吃掉了,竟然想出做实验的方法,看蝌蚪会不会被吃掉。甚至还有幼儿提出“想知道真相,就要用科学实验验证一下”的理由。这让我不禁联想到“研究伦理”的问题。
“研究伦理”这个话题似乎与我们相距甚远。我国的高校和研究机构目前还没有普遍建立研究伦理审查制度。而在国际性大学中,这早已成为对研究者的基本要求。以笔者曾经就读的学校为例,校方对于研究生所提出的研究计划,均要进行严格的研究伦理审查,以确保研究对象不会因研究而受到伤害。对三类研究对象(动物、成年人、未成年人)的保护标准有所不同,涉及到生命权、身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标准最为严格。
对研究伦理的关注体现了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大约在100年前,著名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做过一个经典的恐惧情绪习得实验。他以一名9个月大的婴儿艾尔伯特为被试。实验开始时,小艾尔伯特对巨大声响表现出本能的恐惧反应,而对于兔子、小白鼠、狗和积木等并不害怕。研究者反复向艾尔伯特同时呈现白鼠和巨大声响,最终“成功”地让婴儿对小白鼠产生恐惧情绪。随后,研究者还发现,婴儿的恐惧情绪泛化到很多白色的物体上,甚至见到华生头上的白发都感到恐惧。
从科学的角度看,华生的实验说明了恐惧情绪是可以通过条件反射后天习得的。然而,作为研究对象的婴儿,其心理健康问题却没有得到必要的关注。后人对这个实验的研究伦理问题提出了质疑,以致它成为违背研究伦理的经典案例。
100年后的今天,相信我们再也无法接受上述的研究设计。因为我们认识到,科学的目的不仅是求真,也是向善,即追求美好生活、创造美好世界。科学不仅要弘扬人类的好奇和求知本性,也应唤醒人类对于社会、对于自然的道德责任。唯其如此,才能使科学最终能造福人类、造福世界。
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并不是价值中立的,科学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仅是科学家所需要具备的,也应是科学教育所需要强调的。对于年幼儿童来说,尽管他们不可能在理性层面上理解这些抽象的道理,但不是不可以通过情感熏陶、行为养成等途径,来形成最基本的是非认识和态度取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领域中提出“知道尊重和珍惜生命,保护环境”的目标,正体现了科学价值观方面的具体要求。
具体到幼儿园科学教育的实践层面,如何对幼儿进行科学价值观的教育,十分值得关注。价值观教育不可能通过灌输的途径来完成,它一定离不开亲身的体验。价值观教育也不可能是抽象的,它存在于具体的问题和情境之中。以本文的“蝌蚪事件”为例,如果教师和幼儿开展相关的研究伦理的讨论,那么将是一个生动的科学价值观教育的例子。
幼儿在这个年龄并不能理解什么是研究伦理。但是,教师可以从具体的问题出发,引导幼儿去思考和讨论:如果用蝌蚪去做实验,我们确实可以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如果蝌蚪真的被吃掉,它就会死去,我们是不是应该让蝌蚪去“送死”呢?教师可以通过讨论,启发幼儿发表自己的意见,引导幼儿认识到生命的价值,我们应该尊重和珍惜生命。具体的问题背后其实都是深刻的哲学命题。幼儿进行这些思考,则是对生命价值的最初观照。
可能有教师会认为,跟幼儿谈研究伦理,未免太小题大作。况且自然界中的生存竞争是残酷的事实,不仅“大鱼吃小鱼”,就连同类之间的自相残杀也屡见不鲜(事实上蝌蚪之间也存在这样的现象)。为什么不能把科学的真相告诉孩子?再说,即使我们不让孩子去做实验,他们自己也完全有可能发现事情的真相呢!
或者,可能也有教师会认为,让幼儿知道自然界的这些残酷真相并不合适。若想萌发幼儿对自然界的积极情感,就应该多向他们展示自然的美好。但是,孩子们(特别是学前阶段的男孩)对这些“打打杀杀”真心感兴趣,看到他们脸上洋溢着的兴奋而不是同情的表情,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是好?
所有这些困惑,其实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那就是
对于此,笔者想说明三个基本观点。
我们,不论是成人,还是幼儿,都应该在尊重生命的前提下,负责任地进行科学研究。如果以追求真相为借口,就可以忽视生命的价值,真正是一种错误的价值导向。这种观点恰恰暴露了一种错误的科学价值观,它将求真与向善相割裂,以为科学只是与事实相关,而与价值无涉。这样的科学教育最终只能给予幼儿冰冷、客观的科学事实,却无法给予幼儿对自然的积极情感和态度。
揭示事实可以有多种方式,而不是只有通过实验。我们不能将幼儿在自然情境中的观察与有意识地进行实验混为一谈。如果要计划进行实验,我们就有责任保护动物的生命。但如果是幼儿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到这些现象,教师完全不必回避,相反可以就这些科学现象,与幼儿展开讨论,或者引导其进一步查找资料,了解相关的科学知识。
儿童天生具有各种本能,他们本能地对周围世界产生好奇和探究的欲望,这是科学教育的前提。某些时刻,某些孩子也表现出破坏和攻击的本能,这是需要成人加以限制和引导的。如果教师不加辨别地满足幼儿的天性,则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而如果教师巧妙利用幼儿的共情心理并加以引导,则能在他们心中播下善良的种子。
幼儿园的科学教育要让幼儿像科学家一样去做研究。这是我们一直以来在强调的观点。现在看来,既要让幼儿像科学家那样好奇和探究自然,也要让幼儿像科学家那样,在面对个体、社会和自然时逐渐承担所应担当的责任。只有将事实的揭示与价值的引导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科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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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科学思维培育的艺术家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北京爱弥儿科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