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社会教育活动评价
一、学前社会教育活动评价的原则
(一)针对性原则
针对性原则是指对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评价时,要讲究”务实”即针对活动的特点革立克址,也就是说,要能理清教育活动设计的优点和不足以及具体的改进建议,避免言而无物。对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的效果不能要求立竿见影,而要考虑其内隐性和后续性。
(二)过程性原则过程性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对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的评价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二是指根据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的特点,评价时应侧重对社会教育活动过程的评价,即活动过程对目标的还原和学前儿童的活动过程。
(三)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主要是指评价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的内容要全面,不能以点带面、以偏概全。评价时要考虑到活动设计的目标、活动内容、活动过程、活动效果等,各方面因素统一于教师和学前儿童的互动活动之中。评价者不仅要评教师的表现,还要将学前儿童活动纳入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的评价中来。
二、学前社会教育活动评价的内容
(一)评价活动的目标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的目标涉及学前儿童的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行为习惯三个方面。对活动目标的评价主要包括:活动目标是否完整、是否分解到位、是否以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水平等因素为依据、是否落实在活动内容和活动过程中、是否适当地确定了本次活动的重难点、是否明确有层次、是否易于操作和是否可以检验。
(二)评价活动的内容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的内容方面,评价者应当主要考虑:教师选择的教育内容是否符合学前儿童社会性教育的需要,是否符合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学前儿童来说,教育内容是否是学前儿童必需的,是否符合学前儿童的认知水平,学前儿童是否愿意接受。
(三)评价活动的准备评价活动的准备包括物质准备、经验准备和思想准备三个方面。因此,评价者主要评价开展活动前,教师对于教学用具准备的充分程度和适用程度,学前儿童有关本次活动的经验丰富程度,以及参与本次活动的精神状态准备程度。
(四)评价活动的过程活动的过程最能体现活动的质量和教师的教育能力,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评价的最重要的内容。
(五)评价活动的效果活动的效果是一次社会教育活动优劣的关键之处。评价者应当主要考虑:该活动是否完成了活动目标、学前儿童是否有愉快的情感体验,是否具有与目标相一致的社会性行为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