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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成员
可能有些老师会感到疑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核心素养,两者有什么关系?其实,正确地实施《指南》就是在培养幼儿的核心素养。可以说,《指南》是核心素养在幼儿园教育阶段的具体化。
核心素养对幼教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助于提升基础教育的竞争力
核心素养体系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是顺应世界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我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幼儿园教育阶段自然也包含在内。
当前,关于核心素养的研究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在2014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第一次明确地使用“核心素养”一词,提出研究制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是落实立德树人工程的首要环节,明确指出在基础教育阶段,应该帮助学生形成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核心素养与教育目标一样,本质是回答“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显然,这需要我国基础教育整体地设计一个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幼儿园与中小学同心协力,整体行动,共同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但是,在幼教领域有个习惯,往往只埋头做自己的,而不管中小学做什么,这是不利于核心素养培养的。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幼儿园必须与中小学一起,一致一贯地培养面向未来的核心素养,共同提升我国基础教育的竞争力,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有助于明确方向、扩展视野、树立正确质量观
从核心素养的框架和功能上可见,这是系统设计的育人目标框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了国民教育全过程。在对幼教的影响上,我认为,首先是为幼儿园教育提供了更明确的方向、更清晰的目标、更整体的教育视野,有利于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进一步优化。
今后,我们应更加聚焦核心素养的建构,无论教儿童什么知识技能,进行什么教育活动,都要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引领幼儿向着形成核心素养的方向去发展。把培养幼儿核心素养置于幼儿园教育的中心地位,以促进幼儿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为教育的根本目标。
在幼儿园教育的评价上,核心素养的建构可以进一步强化科学的幼教质量观,明确什么是好的幼教。现在商业化浪潮冲击和社会急功近利倾向,确实对幼教的干扰很大。有时候一哄而上追求的一些东西,并没有真正抓住核心素养,反而误导了幼教的方向。
其次,核心素养能够助推《指南》进一步落实与深化。《指南》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偏向,核心素养如若实施,会推动《指南》沿着正确的轨道去落实。
《指南》是核心素养在幼教阶段的具体化
我们要看到,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有阶段性,也有连续性。不同学段的要求不一样,各学段之间相互衔接。就像《指南》的学习与发展目标一样,不同年龄阶段要求不同,各年龄段又相互连接。幼儿阶段有些核心素养不一定出现,或者只是萌芽阶段。可以说,《指南》5大领域的32个学习与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是核心素养在幼儿阶段全面而具体的表现,涵盖了核心素养3维度、6要素、18个基本点的基本内容。
比如,核心素养的自主发展维度,包括学会学习、健康生活两大要素。学会学习的具体内涵是乐学善学、勤于反思、信息意识。关于乐学善学,《指南》是这样要求的:“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科学领域中有这样的表述:“亲近自然、喜欢探究;在探究中认识周围事物和现象。”
再如,核心素养的文化基础维度,包括人文底蕴、科学精神两大要素。科学精神的具体内涵包括理性思维、批判质疑、勇于探究。关于理性思维,《指南》社会领域对4-5岁儿童提出:“能按自己的想法进行游戏或其他活动,在活动中出主意、想办法。”对5-6岁儿童提出:“与别人的看法不同时,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并说出理由。”这就是批判思维啊!关于勇于探究,《指南》科学领域提到,3-4岁儿童要“喜欢探究,经常问各种问题或好奇地摆弄物品”。4-5岁儿童“能根据观察结果提出问题,并大胆猜测答案”。5-6岁儿童“能经常动手动脑寻找问题的答案”等。
《指南》是核心素养在幼儿园教育阶段的具体化,实施《指南》的过程就是在落实核心素养。遵循《指南》精神的幼教实践能有效地促进幼儿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所谓《指南》精神,包含把教育融入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了解幼儿、研究幼儿为教育的基础,创设丰富多样的具有挑战性的教育环境和互动的激励性的师幼关系,促进幼儿主动地个性化地学习与探究,等等。如果在《指南》的贯彻落实中遵循这些原则,那这样的教育就能发展幼儿的核心素养。
怎样基于核心素养来实施《指南》?
教师需要提高基于核心素养的教育力
对于幼儿教师来说,需要从核心素养的角度,更准确地理解与把握《指南》目标的内涵。抓住“素养”,不要被一些知识点、技能点给迷惑了。
《指南》的目标表述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点出核心素养所要求的必备品格或关键能力。如社会领域的“人际交往”目标3:“具有自尊、自信、自主的表现。”另一种是描述幼儿的学习行为、内容或结果。如科学领域的“数学认知”目标2:“感知和理解数、量及数量关系。”对于前一种目标,就需要认真研究核心素养的特点及其培养方式,遵循核心素养的形成规律,以正确的途径、科学的方式方法落实目标。对于后一种目标,则需要凝练核心素养,在深入理解与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教育应当关注的实质性内涵,由表及里地把握目标所蕴含的核心素养,才能避免实施中出现偏差。
教师需要树立核心素养意识
把握这两种目标,这需要教师树立核心素养意识。是否具有核心素养意识,会极大地影响《指南》落实的效果,影响幼儿核心素养形成与发展的水平。核心素养意识有助于教师建立明确清晰的目标意识,进行有目的地观察、选择适宜的教育策略,有效地促进幼儿相关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即使是一日生活中的一件小小的事情,只要老师明确要培养什么、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会不断去研究策略,从而促进儿童核心素养的形成。
比如,《指南》健康领域有一个目标是“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实践中要怎样做才能培养幼儿这一核心素养呢?我举一个在成都万汇幼儿园看到的例子:
一个4岁幼儿在老师的帮助下,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学会自己倒药吃了。过程是这样的:刚开始时,是老师倒药幼儿吃,这是幼儿园里司空见惯的做法。但这样做对幼儿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呢?怎么让幼儿在这一过程中获得成长呢?老师经过认真的反思,调整了教育策略,引导幼儿发展积极的情感与能力。于是,到下一次倒药时,老师向幼儿提出了挑战,问幼儿可不可以自己倒药。幼儿说:“我不会倒,我不敢,要洒出来。”老师说:“那你开瓶盖、拿勺,我来倒。”过了一段时间,老师鼓励说:“我拿勺,你来倒!试一试!”幼儿双手握瓶,小心翼翼,可总是倒多或倒少,甚至洒出来。再后来,老师慢慢放手,偶尔帮扶一下,幼儿逐步学会了一手拿瓶,一手拿勺,独立倒药。这一成功带来了积极的体验,幼儿开心地说:“我真能干!”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教师遵循保教合一的原则,以明确的目标意识,把一个极其普通平常的保育环节,变成了一个精细的、有效的发展幼儿核心素养的教育过程。幼儿在这一过程中从容地发展了独立自理、勇于挑战、自主自信、“达成目标的持续行动力”等重要的核心素养。
这个例子也说明,不是只有轰轰烈烈的大活动、大主题才能发展核心素养,每天生活中的小事情,只要我们用心去对待,心怀核心素养的明确目标,就能做出有效的教育来。幼儿核心素养并非是高大上、玄而空的概念,其形成与发展的契机乃存在于幼儿园一日生活的所有环节中,存在于教师与幼儿每一个积极的互动中。
幼儿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教育,也就是“科学、务实、精准”的教育,我们要力戒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力戒浮躁、盲目追求效率的急功近利倾向。做这样的教育,就要求教师树立基于核心素养的目标意识和培养相应的教育能力。应该说,进一步深入实施《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高教师基于核心素养的教育力,是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重要任务。
注:本文来源于《中国教育报》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学前美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