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东:福建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
游戏活动案例是指:“教师提供相关环境和玩教具材料,幼儿基于兴趣自主开展或教师组织开展的,能够体现幼儿高质量学习探究过程的游戏活动记录和分析反思。”我们可以具体解释为:教师基于幼儿的兴趣与经验,创设或提供一定的环境条件,引导和支持幼儿积极主动地参与游戏,在活动中与环境充分互动,满足游戏的愿望,体验自主探索的乐趣,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且在内容上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游戏活动的过程记录以及自我反思,并由此而呈现出一种“幼儿在游戏中学习”的教育叙事。
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中,典型、优秀的游戏活动案例的收集、整理与积累,具有重要的专业性意义,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体现。
基于幼儿园游戏活动的实践与开展,随时收集并整理成游戏活动案例,逐步形成游戏活动案例库,是幼儿园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一环和基本任务。案例其实就是“讲故事”,游戏活动案例就是讲幼儿游戏的故事。讲好幼儿游戏故事的过程,就是不断沉淀幼儿园课程文化品质和专业内涵的过程。
从幼儿园课程建设的生态化而言,课程不能仅仅是作为预设方案的课程,更应有追随儿童活动的兴趣与经验的“发现”的课程。这种“发现”的课程,是在灵活而开放、自主而愉悦的幼儿活动,特别是幼儿游戏中渗透或生成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任务与目标,是需要教师靠敏锐的专业知觉而可以“发现”的课程。这是完整的幼儿园课程实践体系的重要组成。游戏活动案例作为发生了的“学习故事”和课程事实,是以“发现”课程的姿态融入幼儿园课程,并由此成为推进幼儿园课程生态和谐化构建的重要内容与源泉。
从课程实践的师幼关系上而言,游戏活动案例的收集与整理,可以促进教师逐步建立起一种新型的师幼互动的和谐关系。正是在尊重幼儿游戏兴趣与需要的基础上,传统的一味注重教师的“教”转向关注幼儿的“学”,让教师的“教”跟随幼儿的“学”,从而在游戏活动中实现“幼儿在前,教师在后”这一新型师幼关系的确立。
游戏活动案例的建设能够切实促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及能力的发展,其首要的表现就是,促进教师观察和指导幼儿游戏及学习能力的提高。观察是教育的先导,是教师“教”的智慧源头。游戏活动案例的收集与整理,需要幼儿教师在实践中观察幼儿的游戏,发现幼儿在游戏中的学习,捕捉游戏中“教”的契机,并适时对于自身的指导行为进行反思与评估,这既是对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切实路径。
其次,游戏活动案例建设有助于教师树立和坚定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及游戏学习观。游戏是幼儿适宜的学习方式,承载着幼儿身心发展的价值。正是在游戏活动案例收集与积累的过程中,教师不断审视和发现幼儿在游戏中的有益经验,认识和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与特点,自觉树立并秉守“尊重与信任儿童”的观点和立场。
游戏活动案例无论是指向课程资源及体系的构建,还是教师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提高,归根结底是为了幼儿的快乐学习与健康成长。游戏活动案例的建设,促进“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理念及原则的贯彻落实,促进保教工作更好地适宜于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摆脱“小学化”倾向的不良影响,从而让幼儿的学习更自然、更快乐,让幼儿的发展更和谐、更健康。
在游戏中,幼儿自主、开放、个别化的学习,能够得以充分的展开;幼儿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学习特点得到支持和鼓励,实现着“玩中学”“做中学”;幼儿活动的愿望与兴趣,得以释放和满足,度过快乐的幼儿园时光。
收集并整理幼儿园优秀的游戏活动案例,尤其需要明晰这里的游戏活动主要有哪些类别。可以说,明确游戏活动的类别,是游戏活动案例整理及其案例库建设非常重要的认识前提。在实践中,很可能因认识的模糊,把游戏活动当成非游戏活动,也可能把非游戏活动当成游戏活动,而最终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把不是游戏活动的案例,当成所谓游戏活动案例;二是把本应是游戏活动的案例,当成不是游戏活动案例。
根据目前学前教育领域对于游戏研究的一般共识,基于保教实践可操作性的角度,我们一般把幼儿园游戏活动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作为教学手段的游戏。这里的教学指的是集中教学(狭义上的教学概念),即有明确的、预设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指向的活动,其活动的过程,具有很强的组织性与计划性。所谓作为教学手段的游戏,就是以游戏活动作为组织教学活动的形式,并以服务于预设的教学目标。这种游戏受制于教师“教”的预设与意图,是因教学而游戏。有的称这种游戏为“假游戏”。严格意义上讲,就活动的实体而言,这种游戏其实是属于集中教学活动。
二是作为游戏本体的游戏。作为游戏本体的游戏活动,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自主活动的情境下,幼儿基于自己的兴趣与需要,而自主选择并参与的游戏活动。这其中,教师“教”的作用是跟随幼儿游戏而适时的介入和支持,甚至是以一种隐性的方式而发生(如注视式的默许)。
再一种情形,就是为特定的某一种或某一个游戏活动的开展经由教师的组织与指导而进行的游戏活动。这种游戏常常是规则性的游戏。归结而言,无论是上述两种情情形的哪一种,这些游戏活动都是以游戏为本体,即“为游戏而游戏”的游戏,即便发生着教师的“教”,但都是基于幼儿游戏的需要、以服务于游戏的开展为第一前提。此类游戏有时被称为“真游戏”而区别于第一种情况。
无疑,第二种情况的游戏活动,才是真正为我们所倡导的“游戏活动案例”所指向的游戏活动。本届在全国范围内对幼儿园游戏活动案例的征集工作,所要征集的就是所谓“真游戏”的游戏活动。第一种情况的游戏,作为案例只能是教学活动的案例。这是尤其需要澄明的。
基于幼儿在游戏中体验的各有侧重或差异,以游戏为本体的游戏活动,一般可划分为三种类型,相应地,幼儿园游戏活动案例可划分为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这种游戏,主要指在幼儿自主活动的情境下,侧重于幼儿主观的情趣、愿望、想象的满足与表达的游戏。这一类游戏有时也称是象征性游戏,虚构的假装性是最突出的特点,角色表演是经常性的一种表现。
比如,有一个“快乐大巴”游戏活动案例,描述的就是大班的幼儿,把院子里一条长长的平衡木,假装成一辆大巴车,幼儿扮演司机、乘客、保安等不同的角色,游戏持续地展开,并让游戏的情节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游戏过程。此类游戏在本届案例征集中有一定的数量出现。
这种游戏,同样也是在开放、自主的活动情境下发生,但更侧重为在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而寻求解决的策略,为随境而生的任务而探讨完成的方法,指向于客观环境和物理空间的认知性体验更为突出。
例如,有一个“小球旅行”游戏活动案例,展现了幼儿在一系列持续的游戏探索中,感知和探索不同的“小球”(小玻璃球、乒乓球等)在不同材质、不同坡度的轨道上滚动的不同情况及变化。在本届游戏活动案例征集活动中,此类游戏活动占有很大的比例。在此,无需赘言。
规则性游戏,是具有固定的规则或特定的玩法要求的游戏,这种游戏需要有至少两个以上的人一起玩,并且具有竞争性的输或赢结果的游戏。幼儿的体验主要聚焦于一种游戏玩法和竞争性结果的反复练习。这种游戏常常是一种民间相传的经典游戏,也可以是经教师编制和设计过规则或玩法的游戏。
例如,有一名为“拷贝不走样”的游戏活动案例,教师预先在布帘子一侧,放置几组造型各异的建构作品,另一侧提供各种建构材料,此为游戏情境。把幼儿分为若干组,两个幼儿为一组。每一组,一个幼儿可以在帘子两侧来回穿梭,负责用语言解释建构作品的样子,另一个幼儿负责搭建,来再现帘子后面的建构作品,但他不能看帘子后面的作品。
这个游戏里,就是看到的只能动嘴,不能动手,看不到的只能动手,不能看。这样组和组之间进行比赛,看哪一组最先完成拷贝任务。第一次玩,会有幼儿忍不住违反规则,如,动嘴的幼儿忍不住动手直接帮同伴建构。第二次玩时,教师便给忍不住动手的幼儿,在手臂上增加可以约束他的套袖。通过一次次的游戏,幼儿越来越熟练地掌握赢的策略。
规则性游戏,虽然需要教师有直接或明显的“教”,特别是在游戏的开始阶段,但这是一种比较纯粹的游戏,常常因其竞争的有趣和好玩,而激发幼儿参与的兴趣。无疑,这是幼儿园游戏活动案例不能无视的一种类别,是幼儿园游戏活动的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遗憾的是,本届案例征集的活动中极少出现此类游戏。
上述三种类别的游戏活动案例,其实只是一种相对的划分形式。事实上,一个具体的游戏活动,往往会交叉或重叠式地同时具有上述三种游戏活动的体验和特点,只是有所偏重而已。
游戏活动案例的收集、整理,最终要通过撰写,以特定的文本形式呈现。依据本届游戏活动案例征集的要求,作为游戏活动的记录和分析性反思,游戏活动案例的内容结构及其体例,主要有三个部分组成。
这个部分主要介绍和交代游戏活动的来源与准备。具体可能涉及的内容有:玩教具材料、环境创设;幼儿兴趣与前期经验;教师预期;游戏规则、玩法等。
在案例的具体撰写中,这些内容无需机械式地全部说明,是需要根据游戏活动的类型,有侧重或有选择地解释或交代。
这个部分主要是描述性地记录和呈现游戏活动的具体过程。具体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幼儿游戏的关键环节和典型行为,描述和反映幼儿与环境互动的情况,主要是对空间及材料的探究情况及与同伴的交往情况。
二是教师的支持与回应,涉及教师在游戏过程中的介入和引导,也可能涉及游戏活动结束后的生成活动等。该部分内容的呈现需依据游戏活动开展的情节和顺序展开,上述具体内容的不同方面可以是自然地彼此融于游戏过程的叙述中。
游戏活动案例的过程实录,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游戏发生细节的全部呈现,需要根据一定的线索或活动主题,针对活动过程及环节做或详或略的适宜性处理,以突出所谓的关键环节和典型行为。
该部分主要是呈现教师对于整个游戏活动组织与开展的反思与评析。本部分具体内容涉及:游戏活动的特点;幼儿获得的学习经验及游戏的发展价值;教师支持行为的效益;进一步教育的契机等。
该部分的分析,突出针对性尤为重要,即需要紧扣和聚焦于游戏活动的闪光点进行分析,而不是泛泛而谈。对于教师自我行为的反思,宜以实事求是为原则,避免空洞说辞。
优秀的幼儿园游戏活动案例,一方面要符合最基本、原则性的专业特点或要求,另一方面体现在案例在不同维度上的特点诉求上。
依据《通知》所公布的遴选标准,并结合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本届优秀游戏活动案例的征集与确认需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或要求。
1.体现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教师能够尊重幼儿游戏的权利,允许幼儿自主选择,理解和支持幼儿在游戏中的想法和行为;教师珍视幼儿游戏的独特价值,教育目标与内容自然地渗透或生成于游戏;教师尊重和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关注到幼儿的个别差异。
2.体现幼儿游戏与学习的过程。幼儿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主动选择游戏,与环境、材料充分互动;幼儿在游戏中发现问题,不断尝试用多种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教师能够观察幼儿的行为,正确解读幼儿游戏的需要、经验和水平。
3.教师的支持与引导适宜有效。教师在游戏过程中对幼儿的回应与支持适时、适宜、不过度干预;教师用适宜的方式引发和支持幼儿进一步的探究与学习;教师对游戏活动的分析与反思具有针对性,教师的感悟体现自我成长。
上述三个方面,分别是从基本理念、幼儿体验、教师支持三个视角,确立了幼儿园优秀游戏活动案例认定和遴选的原则性标准,是构成审核优秀游戏活动案例的基本指标体系。
基于对上述优秀标准和要求的理解,结合我个人参与专业审核的经验,从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优秀的游戏活动案例应当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和要求。
1.关于游戏活动。坚持游戏活动的自主性与开放性,是确保活动具有充分的游戏特点的关键。否则,游戏活动便极容易携有集中教学的痕迹。游戏的趣味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游戏活动案例的典型性和示范性,从而可以作为一种课程资源具有可推广的普适性价值。
2.关于幼儿体验。充满探索,富有挑战,意味着游戏活动对于幼儿学习与发展“支架”作用饱满,并能够深刻地植入教与学的目标与任务,体现游戏的价值。安全就是确保幼儿身体最大限度地免受伤害,健康就是确保游戏不能给予幼儿心理留有不良的阴影。安全与健康是游戏活动进入幼儿园保教场域的底线。
3.关于师幼关系。①幼儿在前,教师在后。游戏活动中的师幼互动,不同于教学中的师幼互动。在集中教学活动中,是教师在前,幼儿在后,是教师引领着幼儿学习。而游戏中,则是幼儿在前,教师在后,是教师跟随幼儿的节奏和兴趣,而适宜地介入和支持。②放手游戏,适时引导。游戏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为幼儿的自主学习提供着实现的平台或渠道。放手幼儿游戏是确保教师适宜性指导的前提和基础。教师指导的节奏过快,而超越幼儿游戏的节奏,往往导致教师对于游戏的过多干预和控制。
4.关于案例形式。①真实自然,经验有序。优秀的游戏活动案例,往往能够触动读者的心弦,就在于案例的真实发生和真情实感的讲述。而真实的游戏活动案例,一定是遵循并反映幼儿游戏的进程及其经验发生与获得的真实顺序。②图文并茂,生动直观。图片如同是活着的话语,是记录游戏活动并能反映教师观察视角的最真实而直观的方式。图文并茂,相得益彰,图文相配,意义连通,最能直观呈现游戏的场景与环节。
幼儿园优秀游戏活动案例,在文本的撰写上,虽然需要讲究一定的规范以及方法上的技巧。然而,优秀游戏活动案例的产生,更取决于幼儿园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教育原则的坚守,及其平时实践的持续与积累。
从一定意义上讲,幼儿园应当建立和健全游戏案例分享的教研机制,切实推进教师对于游戏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加强教师对于幼儿游戏的观察与反思,时时推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游戏活动案例,着力于建设幼儿园游戏活动案例库,这才是生成优秀的游戏活动案例的厚实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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