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儿童相处时会发生一些抢东西、打人、咬人、抓人之类的侵犯行为(多发生于3岁以前)。这是由于儿童无知,控制能力差,语言发展迟于动作行为的缘故,所以只要正面强化友爱同伴的教育,随时制止儿童的无意性侵犯行为,是不难纠正的。
如果年龄大些的儿童持续发生侵犯打人的行为,并表现有意侵犯、多发侵犯,便属于过度侵犯行为。这些儿童由于受到过度的宠惯,他们的行为不曾受到任何制止,甚至得到夸奖与纵容,则会养成习惯,当个人欲望不能达到时便用打人、推抢的手段获取,不仅会对同伴使用,还侵犯父母、祖父母,这就需引起成人的重视并给予矫正了。
首先要使犯有此类行为的儿童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如打了人,只有批评而不能让他有所得。
要注意培养儿童对人的情感,培养爱心,不能去伤害人。
不使儿童有模仿侵犯行为的机会和条件,首先成人不能动不动打儿童,或是口喊“不听话打你”,这是暗示教唆儿童的侵犯行为。
年龄大些的儿童侵犯行为发生后,要儿童自已去道歉,去弥补情感的裂痕,并要向儿童讲解为什么侵犯行为是错的;打人是不允许的,大人打了人要受法律制裁的,小时候千万不可养成这一习惯。
正确引导儿童认识手的功能(如问儿童手是做什么用的,做好事就是能干的手,做坏事就是肮脏的手),要让幼儿掌握这类是非观念。
文字来自《学前教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图片来自网络
温馨提示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关注。
-=||=-收藏赞 (0)
幼儿园研学培训,找优师教研18610206462
南通、常州、成都、广州、杭州多处培训基地,优质的专家师资资源、幼儿园资源,让你深入幼儿园,近距离感受先进的幼儿园生活。专题研修:课程叙事专题研修、课程游戏化专题研修、民族特色民族文化的专题研修以及各类您需要的定制化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