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解读
对有组织犯罪的为首人员,应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等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对特定罪犯要异地执行刑罚。
被判处刑罚的人员刑满释放后要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底线禁区,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
明确要求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
对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黑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本人或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有关单位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职责及协助配合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反有组织犯罪
建设平安社会
你我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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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永辉
叶艳玭
审核:王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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