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督导评估中,幼儿教师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对幼儿合作能力的培养,确保评估者能够清晰地看到孩子们在合作中的成长与进步。
1. 设计明确的“合作性”活动目标
在教案中,教师应明确设定与“合作能力”相关的教学目标。例如,“通过小组搭建积木,培养幼儿的团队协作能力”或“在角色扮演游戏中,引导幼儿学会轮流和分享”。目标要具体、可观察,并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例如,3-4岁幼儿可以侧重“学会轮流和等待”,而5-6岁幼儿则强调“分工协作、解决问题”。
专家观点:
著名幼教专家玛丽亚·蒙特梭利曾指出:“孩子的合作能力是在真实的社会互动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教师在设计活动时,应注重为幼儿创造真实的合作情境,而不是单纯的说教。
2. 创设多样化的合作情境
通过游戏、绘画、手工、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幼儿提供丰富的合作机会。例如:
- 小组拼图活动:让幼儿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一幅拼图。
- 角色扮演游戏:如“开超市”,孩子们需要分工扮演顾客、收银员等角色,学会沟通和协作。
- 户外团队游戏:如“传球接力”,培养幼儿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案例:
在北京某幼儿园,教师设计了“小小建筑师”活动,孩子们分组用积木搭建一座“城市”。活动中,教师观察到孩子们自然地分工合作,有的负责搬运积木,有的负责设计,有的负责搭建。这种活动不仅培养了合作能力,还激发了创造力。
3. 观察与记录幼儿的合作行为
在教育督导评估中,教师应通过观察记录表、视频或照片等方式,详细记录幼儿在合作活动中的表现。例如:
- 幼儿是否能主动与同伴沟通?
- 在遇到矛盾时,是否能尝试解决?
- 是否愿意帮助他人或接受帮助?
专业建议: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教授李季湄强调:“观察是教师了解幼儿合作能力发展的重要途径。”教师应注重记录幼儿的合作行为,并分析其背后的心理发展特点。
4. 引导幼儿反思与合作
在活动结束后,教师可以引导幼儿进行反思,例如:
- “你们小组是怎么完成任务的?”
- “谁帮助了你?你帮助了谁?”
- “如果下次再做,你们会怎么改进?”
通过提问,帮助幼儿梳理合作经验,提升他们的合作意识。
实践案例:
某幼儿园教师在“合作绘画”活动后,引导孩子们分享:“今天和小伙伴一起画画,你觉得开心吗?你们是怎么分工的?”孩子们通过反思,不仅加深了对合作的理解,也增强了自信心。
5. 家园共育,强化合作能力
教师可以通过家长会、家园联系册等方式,向家长传递培养幼儿合作能力的重要性,并建议家长在家庭中为孩子创造合作机会。例如,鼓励孩子与兄弟姐妹一起完成家务,或与邻居小朋友一起玩耍。
专家观点: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认为:“幼儿的合作能力不仅在学校中发展,家庭和社会环境同样重要。”因此,家园共育是培养幼儿合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6. 展示幼儿的合作成果
在教育督导评估中,教师可以通过展示幼儿的合作作品、活动照片或视频等方式,直观地呈现幼儿合作能力的培养成果。例如:
- 展示小组完成的手工作品、绘画作品。
- 播放幼儿在团队游戏中的表现视频。
案例:
某幼儿园在督导评估中,展示了孩子们共同完成的“环保主题画展”。孩子们分工合作,有的负责收集材料,有的负责绘画,有的负责解说。督导专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7. 持续评估与改进
教师应定期评估幼儿的合作能力发展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学策略。例如,如果发现幼儿在合作中容易发生冲突,可以设计更多关于“解决冲突”的活动。
专业建议:
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教授刘焱指出:“培养幼儿的合作能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师需要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教学策略。”
总结:
在教育督导评估中,幼儿教师可以通过明确目标、创设情境、观察记录、引导反思、家园共育、展示成果和持续改进等方式,全面体现对幼儿合作能力的培养。通过这些专业化的实践,教师不仅能够提升幼儿的合作能力,还能为评估提供有力的证据,展现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