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火 炬区的孟女士向记者报料,她5岁的孩子天天(化名)在幼儿园被两名老师咬伤。但幼儿园所作的处理结果令她无法接受,因为园方竟然说老师咬伤学生是在表达爱。
◎家长:
5岁儿子被老师咬伤
孟女士称,8月28日晚上,她从幼儿园接回孩子后,突然发现孩子的左右手臂上有红肿的印记,仔细看,分明是大人的牙印。看到红肿的地方几乎要出血了,她当时心疼极了,疑惑地问儿子,胳膊被谁咬伤的?儿子怯怯地告诉她,左手臂上的牙印是张老师咬的,右手臂上的印子是彭老师咬伤的。
老师为什么会咬小孩子,并且咬得这么重?孟女士第二天就去找幼儿园的园长,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没有找到。后来,孟女士终于找到了园长,并把这件事详细地告诉了园长。园长表示没听说这件事,但会立即调查。
几天后,孟女士又找到幼儿园,园方给她出示了一份处理此事的书面材料,说明老师咬学生是在表达不舍之情,会让两名老师跟家长郑重道歉,并作深刻的书面检讨。园方还会将此事在园内通报,并扣发两名老师的部分工资。
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孟女士心里很不舒服,老师咬伤学生是在表达爱?她认为幼儿园这种说法很不诚实,明显有庇护老师之嫌。孟女士气愤地说,这件事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很大伤害,出事后,孩子不愿再到幼儿园上学。无奈,她只好把孩子转到了另外一家幼儿园。
◎园方:
老师表达不舍之情过重所致
记者联系到这所幼儿园的负责人吴园长,吴园长表示,经过她们调查,整个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快到期末了,大班的孩子要毕业了,这两名老师平时太疼学生,带天天也一年多了,感情很深,因为不舍得学生,就轻轻咬了他一下,由于孩子的肌肉嫩,老师的力度没把握好,所以可能咬重了一点。老师完全是无心的,是在开玩笑,可能表达方式上有错误。
吴园长称,听到家长反映后,她们迅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给家长作了解释。家长当时要求两名老师当面道歉,并写书面检讨,园方要对老师进行批评教育,这几个要求园方都做了。家长当时也都接受了园方的这个处理结果。但没想到,后来,这位家长又来了,提出让幼儿园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吴园长说,老师咬了孩子,但孩子并没有受伤,没有发生医药费,如果有医药费,园方肯定会赔。之前园方道歉、检讨、通报,这就是一种精神赔偿。为什么会又提出一个精神赔偿呢?而且这个赔偿数额太大,公司总部也不能接受。
吴园长告诉记者,9月29日下午,这名家长胸前挂着牌子,上面写着“咬伤孩子的罪行”等大字,并把园方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书复印了很多份,站在幼儿园门口向家长派发。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幼儿园的正常工作。“我们认为家长的这种行为有些偏激。”
◎相关人士:
园方要面对事实,诚恳道歉
由于不满幼儿园的处理结果,孟女士就此事件向火炬开发区教办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该区分管幼教工作的黄女士立即到幼儿园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调。黄女士表示,对事情详细了解后,我们也批评了园长和老师,因为这件事确实是不应该发生的,老师怎么能用这种方式表达爱意呢?这件事不仅伤害了小朋友,家长也接受不了。
对于家长不满意幼儿园的处理结果,黄女士相信园方也尽了力,但幼儿园也有难处,因为这家幼儿园的总部在上海,每一笔经费都要上面批,总部不愿拿出经费赔偿,幼儿园也没办法。黄女士也表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确实比较难,虽然我们是教育主管部门,但只能在业务上进行管理,如果出现了其他问题,也只能和他们协调。
对于这件事的处理,黄女士建议,双方应该互相理解、体谅。尤其是幼儿园,对于老师咬学生这件事应该给家长一个真实的说法,不要找其他借口,那样只会令家长更加不满。家长也不一定是真想要赔偿费,关键是园方的态度要诚恳,应该上门拜访,真诚地向家长表示歉意,消除家长心头的阴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