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上旬,安徽阜阳市几家医院陆续收治了以发热伴口腔、手足臀部皮疹为主的疾病患者,少数伴有脑、心、肺严重损害。经卫生部、安徽省和阜阳市专家的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确定该病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3月份以来已有789名儿童感染,19人死亡。据据了解,阜阳疫情上报半月后才公开,一个月后才消毒,而且公开的疫情信息出现误判。(4月28日《南方都市报》)
这起公共卫生事件,已经造成789名儿童感染,19人死亡。引起了社会恐慌与公众强烈不满。后果严重,令人痛心。按理说,面对公共疫情,当地政府应该早干预,早控制,何况肠道病毒EV71感染并非不可以防控。为何会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种种迹象表明,阜阳疫情扩散背后晃动着人祸的影子。
吊诡的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手足口病疫情,当地政府不仅反应姗姗来迟,而且涉嫌瞒报谎报疫情。在多名婴幼儿发病死亡,谣言漫天飞舞,医院已经上报疫情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本应该及时正确引导公众,科学防控疫情,把疫情危害降到最低。然而,当地政府事隔半月之后,才通过当地新闻媒介“辟谣”,而且“辟谣”内容本身也是谎言。政府对公共事件反应之迟滞与冷漠,令人惊讶。
政府一方面宣称“确有几名婴幼儿因患春季呼吸道疾病相继夭折,这几例病没有相互传染联系。”另一方面,医院和幼儿园门口宣传单的内容却是“怎样预防手足口病”。这不是自相矛盾吗?面对来自政府的“权威”声音,许多市民,尤其是婴幼儿家长悬着的心放下了。但是由于政府传播谎言,导致市民放松了警惕,没有对疫情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致使疫情进一步扩大。虽然随着疫情真相的逐步揭开,“谣言”与“谎言”不攻自破。但是此时阜阳疫情已经发展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一些幼小的生命成为政府谎言下的冤魂。
虽说公开疫情信息是自曝家丑,甚至对政府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在第一时间把公共信息告知公众,减少公共事件给百姓带来损失,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从法律的角度讲,当地政府没有理由瞒报谎报公共疫情。且不说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公开公共信息有明文规定。现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也明确规定,“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对于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面对当地流行的“手足口病”,如果阜阳市及时履行了报告义务,早日采取科学医疗干预措施,疫情何以流行至今,造成如此恶劣之后果?
令人费解的是,当地医院早在3月份就上报了疫情信息,当地政府为何敢隐瞒疫情长达半月之久,直到4月15日才出来“辟谣”(而且拿虚假信息忽悠百姓)?现在,疫情已经扩散,幼小的生命无法挽回,政府瞒报谎报疫情信息无疑是愚蠢的。当地政府理应对疫情信息发布迟滞与虚假承担责任。但是,回过头来想想,笔者又觉得如果责怪当地政府反应迟钝,或许是“冤枉”了他们。
按照官场潜规则,公共事件发生以后,政府官员的第一反应未必是想到百姓怎么办,更多的是关心自己官场命运的小九九。比如,公开婴幼儿疫情,政府面子放在哪里?上级会怎么评价?由于权力利益作祟,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把疫情对百姓的危害降到最低,而是考虑如何把疫情对自己的负面效应降到最小。对于公共疫情自然是能捂则捂,侥幸企望事情发生转机。把“疫情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随着事态恶化,婴幼儿患者与死亡病例越来越多。政府实在捂不住了,才无可奈何摆出姿态,向公众“辟谣”。虽然此时已经是“谣言”漫天飞舞,政府仍然没有向社会客观公开疫情信息的诚意,仍不忘玩弄“欺上瞒下”的手法,不承认疫情流行的事实,更不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纸终究包不住火”,现在真相已经被逐步揭开,不仅当地百姓极为不满,当地政府公信面临崩盘,全国舆论一致声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真相大白或许为时不远,或许也会有人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事实上,还有多少地方侥幸瞒报谎报公共事件得逞?这个问题颇为沉重,也发人深省。在我看来,如果对政府公开公共信息没有硬约束,如果这种约束没有上升到撸乌纱帽与追究法律责任的层面,恐怕还会有不少地方与部门会不顾民生福祉,故伎重演,瞒报谎报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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