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随着我国全面二孩政策放开,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有所增长,家庭对婴幼儿照护的压力增大了,同时也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幼有所育”问题,去年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虽然是一项保障民生的政策,还很大程度上促进就业,但由于市场缺乏一定的标准与规范,市场目前暴露出不少问题:提供3岁以下的托育服务的机构数量上占比很小,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亟待政府加强引导、规范和监管。正值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贺丹和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请他们谈谈对完善生育政策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建设等相关问题。
Q1
儿童早期发展不仅仅是家庭的需求,也是国家发展的需求。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一线城市,公共资源总归是紧张的,目前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贺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要以家庭为主,托育为辅。根据目前调研的结果看,多数家庭真正的托育需求集中在2岁以上。他们最大需求是:离家近、安全、可靠、方便。社区就首先纳入家庭考虑因素。我们研究发现,社区最大优势是离家近,而且社区资源尚有非常大的挖掘空间,中华民族的传统远亲不如近邻就让社区邻里自然而然有了情感基础。所以发挥邻里间信任优势是解决托育问题的一个主要途径。
调研中发现,有些社区的活动室利用率不太高,只要加以利用,可以用于托育服务。我建议给这些“小而美”的民间机构一些支持甚至扶持,让他们拥有民办机构同样的待遇,优惠政策、补贴政策等等,让他们先维持基本的运转,有了积极性,再允许他们有一部分盈利空间。例如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居民活动中心等,这些通过改造是可行的,并不需要多大的规模和巨资投入,只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改建就能顺利开展,即便是规模再小一点的社区中心,也有办法。另外,政府应该鼓励民间的组织有序发展,允许民宅出租开办托育机构,也是解决小规模托育需求的一个很实在的办法。
据了解,很多退休女性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承担一些阶段性的托育工作也是完全可以的。多位有相关经验的女性通过建立社群,白天帮双职工家庭照护婴幼儿,增加一份收入,晚上依然可以通过广场舞达到健身目的。
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学校和婴幼儿照护机构关闭,尤其小微型托育机构发展受阻,这个难关他们能否顺利渡过还是未知。一个新型行业,在刚起步阶段就遭受不可控的打击确实阻碍了他们应有的正常发展,既然国家鼓励资本和社会机构在这个行业投入,那就应该这个时候给予他们特殊的政策支持,让他们有能力深耕,从而保障民生。从长远来看,培育起来一个行业不仅仅是需要时间,也需要持续的政策支持和对全社会方方面面的需求进行挖掘。此外,资金投入和进入该行业人员增加也不意味着即刻起飞,总要有一个辛勤耕耘的过程。
Q2
未来在婴幼儿照护机构人才培养方面要更加注重科学性和专业性,对此您有何建议?
贺丹:这是一个全新的行业,我国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处于探索阶段,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专业度如何?这些都需要不断研究,深入思考。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各省市很多从业者都是从月嫂转型的。可喜的是,最近这个行业也涌现出很多年轻人的身影,很多年轻从业者,有了第一个孩子,在计划要第二胎之前选择到这里就业,这样既有之前的生育、育婴经验,也通过专业化学习,保障了二胎养育更科学。尤其现在妇女劳动参与率下降是个社会问题,我们有责任为她们提供更多灵活的岗位,让她们在保障家庭无忧的同时又能通过劳动获得一份收入,不仅让自己有成就感,也让整个家庭多了一些经济上的保障。
Q3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薄弱环节您认为是什么?
陆杰华:第一,社会资本介入目前还是薄弱的。吸引地方政府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来积极参与,着力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特别是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普惠性服务的有效供给,才能适时地解决一部分问题。怎么鼓励更多资本介入呢,那国家应后续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免税政策。因为更多社会资本关注入学前儿童,对婴幼儿的照护还是持有谨慎态度的。
第二,标准规范应该尽快出台。目前我认为这方面还是有很大不足。基础设施和设备的硬件建设,以及人员培养培训、行业管理服务等软件方面标准化尽快建立,才能更好的鼓励吸引地方政府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来积极参与。之后就涉及监管问题。比如百姓关心的价格是否透明?托儿所的婴幼儿的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没有标准规范就得不到有效监管;没有有效监管,必然阻碍托育工作的发展,甚至会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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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