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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辩论包括讨论和辩论,是“包含逻辑论证、语言表达、知识积累、心理素质、道德修养等在内的对话性语言行为”。〔1〕狭义的辩论是指持对立观点的双方进行论证和辩驳的活动。〔2〕本文特指狭义的辩论,即辩论双方或多方围绕一个相互对立的话题进行解释说明、论证反驳的语言活动。〔3〕
语言对学前儿童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前期是儿童语言发展的关键期,《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的语言能力是在交流和运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4〕
幼儿通过语言的交流理解他人与表达自己的感受、思想、情感,并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大量的知识,从而促进自己认知能力的发展以及社会道德规范的习得。
辩论是当下幼儿园语言教育领域逐渐兴起的一种学习形式,对幼儿的语言综合运用能力、独立性与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社会性发展均具有很高的价值。它要求幼儿在理解论题的基础上,用简洁、准确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对对方观点进行“辩驳”,在此过程中,幼儿的语言理解、倾听和表达能力都能够得到锻炼与提升。
辩论活动中,对个人观点的坚持与维护可促进幼儿思维独立性的发展,同时为其未来坚定、执着及个性化品格的培养与发展奠定基础;对他人观点中的纰漏与错误的质疑、反驳则可推动幼儿批判性思维的发展。
此外,辩论活动中的小组合作、尊重他人及其观点等,能让幼儿习得尊重差异,从而促进其社会性的发展。
本文以大班辩论活动“大人好还是小孩好”为例,通过对活动情境的再现来反思当下幼儿园辩论活动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学前儿童辩论学习的核心经验对幼儿园辩论活动作一番深入思考。
1.拘泥于辩论活动的形式
情境再现一:
师:前几天我们一起讨论了关于大人和小孩的话题,让小朋友们思考了当大人好还是小孩好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开一场辩论会。请想一想,如果你觉得当大人好,就请坐在我右边的“大人队”,共10人;如果你觉得当小孩好,就请坐在我左边的“小孩队”,也是10人,大家考虑3秒钟时间。(教师说:“1、2、3。”幼儿分别找座位坐下,其中3名幼儿因“大人队”没有多余的椅子可坐而在教师的安排下去了“小孩队”。)
师:两边的人数一样多了,我们开始今天的辩论。
幼儿园辩论活动的一般流程为“提出论题——确立观点——轮流发言——举手发言——自由辩论——回顾总结”。情境再现一中,教师并没有引导幼儿对之前讨论过的话题进行回顾,仅留给幼儿3秒钟时间去思考选择支持什么论点。有的幼儿其实并没有想清楚到底要支持哪一方观点,只是忙着找椅子坐下。
教师在活动前就为每队各准备了10张椅子,实际上已经强制安排好了各队人数,导致活动现场有3名幼儿因没了支持一方的座位而去了另一方的队伍。辩论活动是一种带有竞争性质的语言活动,对辩论双方人数的确有相等的要求,但这不意味着教师要预先设计好椅子数量来强制两方人数的均等。
教师可让幼儿在仔细思考、选择好拟支持的观点之后搬上椅子自行组织队伍,若出现某一方幼儿过多的情况,则可在仔细了解幼儿的想法之后让其暂时做观众。为使两队人数相等而让幼儿放弃自己的观点,可能会使幼儿丧失对辩论活动的兴趣。根据观察,随后这3名幼儿的表现确实不甚积极,除在轮流发言中表述了自己的观点之外,其余时间几乎一言不发。
辩论活动中的“确立观点”环节目的是让幼儿理解论题并进行认真思考与判断,因此,不能单纯为了辩论活动中两队人数的均等,而让幼儿被动选择“观点”。教师应充分认识辩论活动各环节的意义及其对幼儿发展的价值,而不应拘泥于活动的形式。
2.教师角色定位不明确
情境再现二:
(在自由辩论环节,持“当小孩好”观点的“小孩队”明显落后于持“当大人好”观点的“大人队”。身处“下风”的“小孩队”面对“大人队”一句又一句的反驳,渐渐趋于沉默。)
师:接下来老师请你们来接受挑战,一个一个来。我是支持“小孩队”的,我觉得当小孩好。“大人队”的小朋友,你们谁来挑战我?(“大人队”的幼儿沉默了十几秒钟时间,待教师再次发问时才有所反应。)
情境再现二中,当教师发现两队实力过于悬殊、辩论难以进行下去时,主动参与到辩论活动中去,通过帮助“小孩队”发言,试图引发双方的进一步辩论。
教师是活动的支持者,其责任意识与干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但教师出面支持“小孩队”,导致“大人队”幼儿产生了某种“畏惧”心理,在接下来针对教师的反驳中,“大人队”的部分幼儿明显表现出犹豫,无法像先前那样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了。
如果是为了进一步引发双方的辩论,教师可启发“小孩队”的幼儿从不同角度作更深入的思考,如“我觉得当小孩子很轻松,不用赚钱养家”或“小孩子可以想哭就哭,大人可以么?”,而不是像“我是支持小孩队的,我觉得当小孩好”这样强势而简单地挑战“大人队”。
学前儿童具有从众和崇拜“权威”心理,教师是孩子心目中的“权威人物”,其态度会极大地影响到幼儿的判断。教师应明确自己在辩论活动中的中立引导者身份,可以“煽风点火”,即引导并及时肯定幼儿的观点论证,但也要“稳定军心”,即在肯定一方的同时注意稳定另一方的军心。〔5〕除非全体幼儿出现“一边倒”的情况,教师可作为对立方出场辩论,否则,教师要保持中立。
3.忽视对幼儿思维能力的训练
情境再现三:
(在轮流发言环节,持“当小孩好”观点的“小孩队”首先发言。)
“小孩队”幼儿1:我觉得当小孩好,小孩可以去春游,大人不行。
“小孩队”幼儿2:我觉得小孩可以去游乐场,大人不可以。师:所以你觉得当什么好?
“小孩队”幼儿2:当小孩好。
师:好,你来讲讲(请“小孩队”的下一位小朋友)。
“小孩队”幼儿3:我觉得大人加班太迟了,小孩不用加班。
“小孩队”幼儿4:我觉得当小孩好,小孩可以买更多的玩具。
“小孩队”幼儿5:我觉得当小孩好,因为小孩可以在游乐场里玩。
师:小孩可以去游乐场里玩,前面一个小朋友已经说过了呀。你再仔细想想有没有其他理由。
……
师:好,小孩队的小朋友们已经陈述完自己的理由了。接下来请“大人队”的小朋友发言。
情境再现四:
(在自由辩论环节,“大人队”对“小孩队”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反驳。)
“大人队”幼儿6:我觉得小孩能去游乐场,大人也可以去啊。小孩需要大人陪着去游乐场。
师:小孩去游乐场要大人陪着,“小孩队”要站出来反驳吗?
“小孩队”幼儿2:我去游乐场有时候不用爸爸妈妈陪的。
“小孩队”幼儿7:小孩去游乐场比较多,大人没空去游乐场玩,要上班。
“大人队”幼儿2:如果没有钱怎么去游乐场玩?
“小孩队”幼儿5:用卡啊。
“大人队”幼儿2:可是只有大人才有卡啊。
师:我们要围绕观点辩论啊,“小孩队”说当小孩好的原因是小孩可以经常去游乐场玩,刚才讨论的卡啊钱啊,都跟这个没有关系啊,大家再想一想。
情境再现三中,“小孩队”中有4名幼儿的发言实际是同一个角度:小孩可以随心所欲地玩,但大人不可以。
这反映出幼儿的思路并没有完全打开,一直局限在“小孩可以玩”的角度上。教师并没有对幼儿的观点进行及时的归纳总结,以帮助幼儿突破思维局限,打开论证思路,仅以前面幼儿“说过了”为由,在没有作任何提示与启发的前提下让幼儿“再仔细想想有没有其他理由”。
辩论是思维的外化,辩论活动有利于锻炼幼儿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在辩论活动中,教师应注意对双方辩论的内容进行及时的总结与梳理,以引导幼儿突破原有思维框架进行发散性思考,进而训练幼儿的思维,从而实现辩论活动对幼儿发展的意义与价值。
情境再现四中,“大人队”的幼儿已经意识到“只有大人出钱买门票并陪同小孩一起去,小孩才能在游乐场里玩”以及“没有小孩,大人也可以去游乐场里玩”,并据此对“小孩队”进行了反驳。
可见,此时幼儿的思维已发散开来,已能够从多个角度看问题。但教师并没有抓住机会对幼儿的观点及论证进行归纳与总结,因此错失了提升幼儿逻辑思维能力的良机。
教师要求幼儿围绕话题展开辩论的意识是值得肯定的,但也要清晰认识到,辩论活动还有促进幼儿思维能力发展的价值。幼儿的思维正在向抽象方向发展,但还难以轻松自如地将语言和思维联系起来。
辩论活动是一项对幼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理解能力都有促进作用的活动,如果幼儿“讲述的逻辑性不高、表达的层次和顺序不清,事物之间的关系混乱”,〔6〕那么,教师就要有意识地帮助幼儿理顺逻辑,明晰观点;同时也要努力提高自己对幼儿辩论思路进行现场梳理的能力,以抓住并利用活动中可能生成的逻辑思维训练时机。
4.缺乏课程生成意识
情境再现五:
“大人队”幼儿1:我觉得大人可以考古,小孩不能考古。
师:你知道考古是什么意思吗?
“大人队”幼儿2:就是挖那种很珍贵的东西。
师:对,会找到地底下埋着的很珍贵的东西。
“小孩队”幼儿1:我有一次也去一个地方考古了,我觉得考古不合适。
“大人队”幼儿1:小孩都是假的考古,大人是真的考古。
“小孩队”幼儿1:我们也去湖边考古过啊。
师:考古是去地底下找古代的宝贝,你们那些不是古代的宝贝啊。
情境再现五中,幼儿在辩论过程中说出了“考古”一词,但接下来的对话可以发现,幼儿对这一词语的含义并不十分了解,例如,有幼儿说“我有一次也去一个地方考古了”。
教师虽然意识到这一话题可能引起幼儿的兴趣了,并在幼儿提及“考古”时给予了回应。但教师只是对这一词语作了简单解释,两次回应并没有本质区别,因此不足以引起幼儿后续的探究兴趣。
在幼儿园语言教育中,与诗歌、儿歌、绘本阅读等语言教育形式相比,辩论活动的可控性小,能够较充分激发幼儿的思维。
教师要善于发现辩论活动中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充分意识到其中可能隐含的教育价值,并基于本班幼儿的已有经验,拓展或衍生出新的课程内容,从而进一步整合或提升幼儿的经验。
1.教师应了解辩论规则与流程及其价值
幼儿园辩论活动作为一种竞争性语言活动,有其特殊的规则与流程。遵守规则是保证辩论活动有质量开展的前提,按照流程则有利于促进幼儿语言表达能力的发展与逻辑思维能力的提升。
幼儿园辩论活动的规则包括:有序辩论、言语指向、倾听对方等。〔7〕有序辩论是指,幼儿能够按照辩论活动不同环节或阶段要求进行辩论。
例如,在辩论初始的轮流发言阶段,要按照顺序逐个发言;在举手发言和自由辩论阶段,要先举手再发言,要在得到教师允许后再进行观点陈述或辩驳。这一规则不仅有助于幼儿更加清晰地了解辩论的过程,有效避免辩论活动的混乱,还有助于辩论活动每个环节的顺利转换。
言语指向是指,在辩论活动中,幼儿既能在理解辩题的基础上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又能有指向性地针对对方某位幼儿的发言进行辩驳。这一规则可有效避免幼儿在辩论活动中的自说自话。
倾听对方是指,在辩论活动中幼儿要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不随意插话、抢话。学前期的儿童多以自我为中心,只关注自己的观点,对他人的观点较不在意(王翠霞,2014)。倾听对方规则一方面可让幼儿关注到他人的观点以更好地开展辩论,另一方面也可让幼儿懂得尊重他人,从而促进其社会性的发展。
幼儿园辩论活动的一般流程为“提出论题——确立观点——轮流发言——举手发言——自由辩论——回顾与总结”。从“提出论题”到“确立观点”需要幼儿基于思考进行判断和选择;“轮流发言”“举手发言”和“自由辩论”是幼儿在面对他人的质疑时充分论证自己的观点,并通过认真倾听,寻找他人观点中的纰漏,然后进行反驳的过程;回顾与总结是教师对幼儿在辩论过程中阐述的内容和使用的方法进行梳理、总结与提炼。
2.教师可通过示范与引导促进幼儿思维能力的发展
在辩论活动中,教师应是保持中立的示范者与引导者。教师的中立态度是辩论双方幼儿坚持自己的观点以保障辩论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同时也是教师公平公正对待每位幼儿的体现。
辩论活动是一项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理解能力要求较高的活动。幼儿由于语言、认知、逻辑等实际发展水平的限制,在辩论活动中经常会出现“话说一半”或“词不达意”的情况,因而需要教师的语言示范与引导。
例如,当幼儿不能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时,教师可向幼儿示范一些在表达观点时可用的语句,诸如“我认为……,因为……”“虽然……,但是……”等,或是帮助幼儿形成由观点到理由的思考路径,即在辩论之前询问幼儿的观点是什么,进而询问幼儿支持这个观点的理由是什么。
当幼儿能作出完整、清晰的表达时,教师应给予及时的强化和反馈。当辩论双方争执不下,陷入僵局或论局呈“一边倒”的情势时,教师应引导幼儿进行发散性思考,并提示幼儿怎么进行反驳。
此外,辩论结束后,教师也可重点引导幼儿回顾并总结所使用的辩论的方法。辩论活动既是语言能力的表现,如对自己观点的阐述,对他人观点的反驳;又是思维方法的表现,在辩论过程中,幼儿会无意识地运用不同的辩论方法,如陈述、假设、对比、反问、举例等。
辩论结束后,教师既可引导幼儿回顾自己阐述的内容,也可引导幼儿进一步理解什么是“陈述”“假设”“对比”“反问”等,以帮助幼儿理解这些辩论方法,从而有利于其在以后的辩论中有意识地加以运用。
3.辩题应具有争议性、经验性、适宜性、多样性
一个好的辩题不仅能够引发幼儿的争论,还能激发幼儿对周边事物的深入思考。〔8〕好的辩题通常具有如下特性。
首先,具有争议性。这是对辩题的基本要求,如果缺乏争议性意味着可辩论性不足,辩论可能会出现“一边倒”现象。
其次,具有经验性。所谓经验性,是指辩题应基于幼儿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贴近幼儿的生活,这样,幼儿才能“有话可说”。
再次,具有适宜性。也就是应基于幼儿的兴趣、实际发展水平。此外,随着幼儿辩论经验的不断积累与辩论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师在选择辩题时还要注意多样性,即所选择的辩题可从多角度促进幼儿的发展。例如,可选择社会类、科学类或人文类等不同内容的辩题,以拓展幼儿的知识面。
4.通过辩论活动引导幼儿更好地生活,促进其社会性发展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认为,“生活即教育”。辩论活动作为幼儿园语言教育领域的学习形式之一,应与幼儿的生活紧密联系。教师要善于把握辩论活动与生活的关系,引导幼儿通过辩论活动更好地生活,促进其社会性发展。
教师可从幼儿的一日生活中挖掘辩论资源。例如,幼儿间经常会对某一问题进行讨论甚至发生争执,这种讨论或争执往往是由于幼儿对该问题的认识不一致导致的。教师应关注幼儿日常交流中的讨论或争执,从中选取或提炼出辩题,通过辩论活动来提高幼儿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水平。
幼儿园辩论活动对幼儿语言、思维、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以及对教师语言领域教学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提升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值得关注与深探。
参考文献:
〔1〕晋荣东.辩论的逻辑分析〔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1):65.
〔2〕〔3〕〔5〕〔7〕周兢.学前儿童语言学习与发展核心经验〔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43-57.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7.
〔6〕吴荔红.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69.
〔8〕让·皮亚杰.儿童的语言与思维〔M〕.傅统先,译.北京:文化教育出版社,1980:39.
注:本文版权归属于《幼儿教育》杂志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学前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