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课程教育,是整个幼儿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通过的形象思维来启发、引导和激发幼儿的智力开发。幼儿园教育的目的,是挖掘和发展启蒙期幼儿潜在的素质和表达能力,继而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中感知和体验的魅力,从而获得相应的知识和表演技能,促使幼儿去认识美、感觉美、表现美。
如何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呢?根据我在教学实践中的体会,我认为对教育的评价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教育的评价要重视幼儿的情感因素
教育活动是一种情感活动。幼儿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有充分的愉悦感和个性化的表现空间,让幼儿获得成功感,从而坚定幼儿的自信心。在教学中,只有设置一定的情节让幼儿去体会、感觉,才能进入角色、进入。首先,教师要以自己的情绪表现感染和启发幼儿。不论是唱歌、跳舞还是器乐演奏等,都应该充满感情地表现和渲染,和幼儿一起分享的美感和自己的体验。其次,教师应以不同的身份与幼儿进行情感交流。在活动中,教师不仅仅是教师,还可能是大树、小猫、老爷爷、鸭妈妈等不同角色。教师要十分乐意和善于扮演这些角色,以逼真的情感和肢体语言带领幼儿进入氛围之中。教师也应该具备分析和表现作品的各种情感基调的能力。并不只是要求幼儿用动作表达,更应该要求幼儿对产生共鸣,引导幼儿在描述时有激情,促进再造性审美意象的产生,会形象地表现高兴的动态细节,能各具特色。经过这样的活动的熏陶,孩子们的情感体验、表达会逐步变得细腻、深刻。
二、评价中要重视幼儿的探索意识与创造才能
我们要允许幼儿有不同的答案,鼓励幼儿从自身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营造一种相互讨论的气氛。我们应该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让孩子们亲自去感受中所包含的强与弱、快和慢、高和低、长和短、音色的分辨、节奏感、乐句的表现等,培养学习的基本能力,并能启发其想象力,发挥其创作潜力,使他们的素质“种子”在师生共同打造的“土壤”中自然地发芽、开花、结果。
在教学《噪音》时,我让幼儿分成两组进行演奏。演奏后,我引导幼儿共同进行评价。在评价中,我尊重幼儿的独特见解,接纳所有幼儿的创作作品以及创作方式。我不要求孩子能把创作得完美无瑕,因为幼儿在探索、创作过程中的东西必定是稚拙的、孩子气的,可那是幼儿自己的东西。这时教师的作用在于观察倾听幼儿的言行,然后加以点拨,使幼儿在创作过程中不断提高。激励每个幼儿动起来、思考起来,培养幼儿与教师讨论的勇气,这样幼儿才会大胆创新、主动参与活动。可能教师会感到起步很慢、效果不明显,但在这个过程中,幼儿所获得的点滴知识都不是教师“灌输”的,而是自己探求到的,而这恰恰是最重要的。
三、教育的评价要注重幼儿的学习过程
过去,我们在教育教学中主要的精力和时间是在研究教材,而对于孩子可能会出现的反应、问题全凭教师自己的想法和经验加以假设。而现在,我们不光要研究教师怎么教,还要研究使幼儿学会学习的方法。叶圣陶先生说过:“最要紧的是看幼儿,而不是光看老师讲课。”新《纲要》下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幼儿在课堂上的自主合作、探索为主,关注的不再是教师的表现,而是师生互动、幼儿的参与情况,看看幼儿是否都参与到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来,幼儿是被动地、应付地学习,还是积极主动地探索等方面。这是教育活动的评价标准。从这一点上讲,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没有引起幼儿多少思维火花的活动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教学活动。所以说,教育活动的评价已经将重心从教师的“教”转向幼儿的“学”上来了。在教改实践中,我认为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是教改的关键。
教会幼儿动脑筋、敢于表现自己,这是教育的根本。只要教师能遵循幼儿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精心研究教材,切合幼儿实际进行教育,儿童的能力就能得到更多的培养和提高。当然,幼儿能力的形成、教育的成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一次次教育活动中一点一滴地培养起来的。
【浅谈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评价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