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大的“任性”就是不顾一切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有这样,人才可以说,我这一生不虚此行。
——贾平凹
每年这个时候,差不多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时间。对很多一线教师来说,职称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但又想说爱你不容易。每一位符合条件并且参评的教师都期望自己能一次性过关。而实际情形是仍有一定比例的教师要落选。
由此,很多学校都有一个不成文规定,参评教师当年职称若没有评上,来年甚至好几年都不在考虑之列,得让位给其他老师参评。这对当事教师本人而言,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于是他们压力巨大,卯足了劲,甚至高度紧张,但对学校整体工作以及其他教师而言,这样的规定又不无道理,至少体现公平,机会均等,与学校而言,为缓解矛盾,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似乎谁都没有错。
说实话,目前很多地方的职称评审,形式与内容基本上大同小异,差不多就是各种材料的堆砌叠加。最明显的就是与教学关联度不大的论文、课题、荣誉证书等。相比较而言,在评审中对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业绩、工作投入等方面则关注得不够,或少有体现。由此最终评审的结果必然会出现一些名不副实的情况。可能是少数,但这样的局面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则不可小视,尤其对积极上进的年轻教师而言影响很大。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重师德、重能力、重实绩贡献;克服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落实教育教学“双减”政策;深入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鼓励支持特殊教育;规范调整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等。
毋庸置疑,这些规定之动机与出发点值得肯定。倘若真的能落地,那无疑是一线教师的利好福音。但实际操作起来,会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其实,类似这样的规定或政策并非第一次出现。早几年前就已有过。那么,教育主管部门也注意到了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弊端。也想着手解决,这么多年下来,为何改观不大、还是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个中原因多方面,名额有限、利益挂钩、执行不彻底,恐怕是主要原因。
的确,职称评审关乎全体教师的切身利益。任何小小的举动或改变,稍有不慎,都会引发广大教师或全社会的连锁反应。换言之,既然已经看到问题所在,那就必须想办法解决。否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会使得原本存在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棘手。实践证明,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若有人受益,就有人受损。但只要顾及维护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尤其有利于整个社会朝着长期公平有序可持续的方向发展。那么这样的政策改革无疑是正确的,值得试点,完全可以逐步推开。
常言道,隔行不隔理。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可否参照一下高考评价改革,开辟多种渠道,助力不同类型学生考入与自己学业水平相对应的高校继续学习深造。不搞一刀切、一把尺子量到底,大胆试点实验,对现有的职称评价标准要进行修订完善,真正引导教师朝着师德高尚、师能增强与业绩突显等方面努力发展,而不是将大量时间与精力花在教科研、追逐荣誉称号上。
比如明确规定一些基本的硬性必备条件,尝试评聘分开试点,适当淡化论文教科研与各类荣誉证书的数量或级别,降低具体要求、只要具备基本条件即可。要重点考查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与教学业绩以及师德表现,在评审中要向这样的老师倾斜,对那些师德、师能与业绩表现特别优秀的老师可以不分年龄、不拘一格,甚至破格评审。
同时,为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与聪明才智,可以分期分批对原有高级职称教师,尤其工作态度、投入程度以及教学业绩等明显薄弱且懈怠的教师,开展一定比例的抽查复评,动态管理调整,打破教师高级职称终身制。也许这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困难很多、阻力很大,但要想立新就必须破旧,要想改变现状,就必须大刀阔斧,触动思维惯性。否则,原有工作只会原地踏步、毫无起色。
习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其实,这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同样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只要敢于直面问题,动真格、下气力着手解决,那么职称评审制度就一定会更加合理、深入人心。期待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真正成为一线教师自身成长、专业发展与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的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