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焦作17中一女教师在短视频平台爆料称,学校在高级教师职称评选上存在不公平!当事人姚老师称,自己个人总分第2名落选了,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却成功晋级。姚老师称,已将此事向山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目前,山阳区教育局已成立专项调查组,并进入学校调查,后续调查结果将予以公布。
不可否认,每年的职称评审一直为老师们所关注,名额不仅有限,关键是评审结果与教师薪资直接挂钩。这种“僧多粥少”的现象难免会生发相关矛盾。
就以当事人姚老师为例,自己总分第2名落选了,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却成功晋级。这一戏剧性结果估计让很多老师都无法接受与不解。笔者认为造成这一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折射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之软肋。
第一,程序是否合理。凡事都得讲究程序与规范。职称评审也不例外。那些成行于纸上看似呆板单调的程序却是评审工作能够有序推进,顺利达成的有力保障。
此时严格遵守,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保证结果公平的有力抓手。而相应的评审程序必须合规合理,比如从文件的起草、通知的发布到评审流程的运作与落实,相关部门事先都要反复推敲与酝酿,要经得起质疑与检验。如此才有可能逐步打消当事人的顾虑。
第二,标准是否可信。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失标准难以服人。教师职称评定同样需要有令人信服的评定标准。
评价一名教师可以有多方面的维度与权重,但笔者认为在符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教师的教学成绩是否显著应该放在相对突出的位置,这样才会起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从而有利于营造一种奋发进取、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而绝不能以得票多少来左右教师职称评定的方向。
第三,过程是否公开。现实工作中,有很多经验表明,要想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猜疑、误解与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整个过程公开。
其实,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完成可以做到公开透明,比如在事先制定相对合理认可的评审规则前提下,将参评教师的工作业绩与获奖证书等材料一一展示,供全校教师查阅学习,然后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照细则逐项打分。这样既能消除其他老师的猜忌,还能起到榜样示范的效果,可谓一举多得。
诚然,有人群的地方就免不了有先进与落后之分,而由此产生的矛盾也在所难免,何况世上原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公正,正如业内人士所言,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很难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即便如此,也并非无计可施。而造成如此景象,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折射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软肋。其实,只要我们在评审程序、评定标准、评选过程等方面考虑得再细致,再完善,再透明,笔者认为类似这样被教师质疑举报的现象一定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