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幼儿园以游戏为主的教育活动中,每个年龄阶段幼儿能够学习的和应该学习的内容,然后让幼儿通过学习而获得,主要依据是教师自身的教育经验,即“关键经验”来进行。教师主要依据则课程标准以及对课程标准的认识和把握来实施,即“关键概念”。有些“经验”和“概念”对儿童教育具有重大价值,有些“经验”和“概念”的教育价值有限,还有些“经验”和“概念”甚至会阻碍儿童的发展,因此老师的设计意图及显隐性目标实现了“以教师为主导”到“以儿童为主体”的转变。
关键经验并非完全是现实中所有幼儿都已有的或者必须获得的经验,而是课程设计者认定的幼儿可能具有的或应该具有的经验,这种认定是从某种理论立场(建构主义理论)演绎而来的,也是课程设计者从其自身的经验中抽提出来的。关键经验并非教师必须通过教学所要达到的目标,并非教学的日程或特定活动的“菜单”,而是教师了解幼儿活动中的知识内容和智力过程的提示物,它们只是给教师实施课程提供一种方式,把教师从对工作手册和工作程序表的遵从中解脱出来。换言之,关键经验可被教师用作安排和解释课程和教育活动的一种组织化的工具,是教师指导儿童活动、扩展儿童活动以及评价儿童发展的框架,它们可以通过多种活动得以实现,这些活动既可由教师来组织,也可以由儿童自发开展。
幼儿思维的主要形式是直觉行动思维和具体形象思维,并开始向抽象逻辑思维(概念思维)过渡。尽管有些哲学流派认定儿童的概念是经由经验积累和反省而形成的,但是在事实上难以否定系统地、客观地向儿童传递现实事物和现象的知识,引导儿童理解知识的简单联系及其规律性对于幼儿思维发展的重要性。事实上,幼儿需要获得一个知识和技能体系,而这个体系与各学科(领域)有关联,这个体系主要不是通过幼儿自发的活动而获得的,是需要通过教师的教学给予的。
在幼儿园课程中既然存在教学,课程编制者和实施者必须要弄清楚“教什么”的问题,“一个不知道要‘教什么’的教师不会是一个好教师”,而“关键概念”就是解决教师究竟教什么的问题。谈到“关键概念”的问题,必然涉及课程标准。着眼点就在于如何处理好游戏(玩)与教学(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