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加快促进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依据《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有关法规,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2022年11月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山西省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以下为《山西省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让我们共同阅览、认真领悟、深入践行,为维护儿童良好教育环境、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贡献自身力量。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对山西奋力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将儿童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强化政府管理儿童发展事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扎实推进《山西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儿童教育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当前,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和制约,我省儿童及儿童发展事业仍然面临重大挑战。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与新阶段儿童及家庭发展的新期待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儿童肥胖、心理健康、近视等问题成为新挑战,儿童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亟待提高,学生学业负担依旧较大,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儿童友好的成长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儿童事业发展依然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攻坚期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山西省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儿童优先发展理念,认真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不断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持续提升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山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总体目标
到2025年,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儿童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
发展领域及策略
(一)儿童与健康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增强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水平,有效控制和减少儿童近视,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二)儿童与安全
建立健全儿童意外伤害防控体系,创建有利于儿童安全成长的家庭、学校和社区环境,从多维度防控儿童意外伤害,加强儿童食品、用品、药物安全监管,加强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安全成长。
(三)儿童与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保障特殊儿童群体的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科学素质,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四)儿童与福利
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加强对残疾、流浪、留守、流动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关爱救助,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开展多维度儿童早期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儿童保护机制,全面提升儿童福祉水平。
(五)儿童与家庭
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用好家风涵养熏陶儿童,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增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有关政策,开展科学育儿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六)儿童与环境
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优化促进儿童成长的环境体系,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大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儿童文明行为习惯,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编辑|杜倩
审核|刘素梅 崔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