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极具时代意义的专业问题!随着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的审议通过,我们幼教人正站在历史性机遇的当口。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委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曾说:”立法不是终点,而是专业化发展的新起点。”让我们从三个维度来探讨如何借力法规红利:
一、法规赋能:善用”三重保护伞”
- 教学自主权保障
《草案》第42条明确教师有权”科学安排保育教育活动”,建议建立”法规-园本-个性”三级课程体系。比如深圳实验幼儿园借鉴意大利瑞吉欧方案教学时,就依法将每天2小时的自主游戏时间写进园本课程。 - 专业发展制度化
北京师范大学冯晓霞教授团队研究发现,依法落实培训经费(《草案》第55条)可使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效率提高47%。建议建立个人专业发展档案,记录每年72学时培训的”学习货币化”收益。
二、质量提升:构建”四维雷达图”
- 安全红线意识
参考上海荷花池幼儿园的”安全四色管理法”,将《草案》第38条细化为:红色(监控死角)、黄色(食品留样)、蓝色(心理安全)、绿色(户外风险)的日常检查清单。 - 过程性评价创新
南京鼓楼幼儿园首创的”幼儿成长银行”系统,正是响应《草案》第24条评价要求,用可视化数据代替传统评语,实现发展轨迹的可视化追踪。
三、职业进阶:打造”五力模型”
- 法律翻译力
建议每月开展”法规工作坊”,如将枯燥法条改编成情景剧。杭州西湖区幼教联盟开发的”法规扑克牌”游戏,让教师在互动中掌握48个核心条款。 - 家园共治力
借鉴成都第五幼儿园的”家长法治观察员”制度,依法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膳食管理、课程监督,转化《草案》第49条为实际生产力。
特别提醒关注《草案》第53条”职称评审单列”政策,深圳已有幼儿园试点”教学型高级教师”评聘,打破职称天花板。正如华东师范大学李季湄教授所说:”当教师开始用法律思维优化保教行为时,真正的教育质量革命就到来了。”
建议立即着手三件事:
- 建立个人”法规执行日志”
- 参与园所”条款落地行动计划”
- 申报”法治示范课例”评选
立法时代,懂法的老师才是不可替代的专业者。您准备从哪个条款开始突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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