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立法对幼儿园教育活动内容选择的指引,这个问题问得特别好!最近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的专家李敏教授在幼教峰会上特别强调:”2023年新修订的学前教育法草案就像给幼教行业装上了’导航系统'”。我来结合一线实践,给大家拆解几个关键指引方向:
🌟 一、”三性”原则成为内容筛选金标准
(掏出平板展示北京师范大学霍力岩教授团队的调研数据)
立法明确要求活动内容必须同时具备:
- 科学性:上海示范园最近被要求所有主题活动方案都要附上《3-6岁儿童发展指南》对应指标
- 趣味性:深圳某园因为过度强调识字训练被家长举报,现在他们的”汉字变形记”游戏化课程反而成了样板
- 适宜性:杭州某连锁园研发的”AI体感课程”就因为超出幼儿认知负荷被叫停
📚 二、五大领域有了”新配方表”
(翻出教育部最新印发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
- 健康领域新增”情绪管理”模块 – 广州黄埔区正在试点”心情气象站”课程
- 语言领域强化”非文字表达” – 看这个成都十六幼的绘本戏剧课例
- 社会领域突出”集体归属感” – 南京实验幼儿园的”班级小社会”项目值得参考
🔍 三、内容审查出现”三不得”红线
(调出某省教育厅最近的行政处罚案例)
- 不得出现小学化内容 – 某机构因在大班教竖式加减法被罚5万
- 不得使用未经审定教材 – 浙江查处了一批”神奇识字”非法出版物
- 不得开展营利性特色课 – 山东某园外聘机构教高尔夫被责令整改
💡 我的实操建议:
- 建立”双清单”机制(必备内容清单+负面清单)
- 善用各地教育局发布的《幼儿园活动资源包》(比如上海市的”彩虹课程”资源库)
- 每月开展”四维评估”:幼儿喜欢度×发展达成度×家长认可度×政策符合度
记得南京师范大学虞永平教授说过:”立法不是限制,而是给风筝的那根线,让我们飞得更高更稳。”最近我在指导园所做主题活动设计时,都会随身带着法律条文和案例汇编,咱们幼师要养成”左手翻指南,右手查法规”的专业习惯哦!
(突然想到)对了!下周四教育部要开线上政策解读会,需要报名链接的老师可以私信我~
扩展阅读建议:
- 《学前教育法(草案)》第六章”保育与教育”
-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题研讨会实录
- 华东师大周兢教授的《法治背景下幼儿园课程质量提升》工作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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