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康水平,保障公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也包括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康素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教育是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康素质的基本途径,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落实以人为本,离不开以人为对象、专门培养人的教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需要充分发挥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的教育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发展教育这一路径不断提高国民素质,才能更好地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坚持的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落到实处。
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将贵州省情概括为“欠发达,欠开发”,十分精辟地道明了贵州的特点,即:既落后,又潜藏着较大发展空间。经济文化落后与资源(包含能源、矿产生物、旅游和气候)丰富和优良并存,丰富资源的开发,经济的良性发展,迫切需要培养大量各类高素质人才和合格的劳动力,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发展教育,培养旅游、文化和各类建设人才,成为新世纪的当务之急。贵州省情为教育的发展提供极大的空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贵州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把“两基”巩固提高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着力抓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化学校建设,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开展迎接“两基”“国检”工作,启动部分县(市、区)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和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深化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确保各县用于农村教育的经费比例不低于50%。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落实进城就业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措施。稳定推进普通高中发展,大力加强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拓展普通高中资源,逐步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加快幼儿教育发展,提高“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好“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普通高中省级专项资金建设工程、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和捐赠项目等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教育活动,构建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认真实施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价体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筹建全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使教育教学资源本地化、特色化,使之更有针对性、实用性。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进一步落实。实行“两基”攻坚县跟踪监测制度,坚持和完善“两基”年审和复查制度。推进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努力开拓高等职业教育新市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展示办学成果,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的资助力度,努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继续做好城市与农村、东部和西部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确保农村学生占招生总数的80%以上,使职业教育成为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继续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四大工程。加强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等工作,利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实训基地项目院校的遴选工作,加强数控技术、建筑技术、计算机应用、煤矿安全等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每个县建好一所职业高中(职教中心)的步伐。大力发展中职教育的同时,重点依托贵州军工企业职业院校培养高级技工人才,发扬“游击战”、“运动战”的精神,勇闯省外劳动力市场,善于占领新阵地,打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等区域经济发展市场中,提高贵州打工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重点,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康发展。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快贵州大学和省属重点大学内涵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师资队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投资机制,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加强市(州、地)管理为主的本科院校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其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加大高校教学运行和教学基本建设的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做好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加强高校产学研联合,支持和规范高校科技产业的康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全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机制运行,完善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加大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改善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
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维护教育公平。积极贯彻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法规,缩小民族教育、民办教育与其他教育的差别。继续做好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及全省大中城市教育对贵州基层学校教育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公平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