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幼儿“入园难”现象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幼儿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适龄幼儿和优质幼儿园之间的供求关系不平衡、政府相关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是幼儿“入园难”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政府需有所作为,比如明确自己的职责、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加强财政经费支持等。
【关键词】入园难;现象;透视:缓解
为了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举措,比如鼓励多种形式办园、公办园开办分园或扩大招生名额,等等。然而,在很多地方,幼儿“入园难”问题并未得到真正解决。本文尝试分析幼儿“入园难”问题产生的背景及其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思路。
一、背景透视:社会转型过渡时期
众所周知,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也相应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学前教育以国家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集体办园为主。1956年,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颁发的《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指出,“(托儿所、幼儿园)应贯彻以工厂、机关、团体、群众自办为主的方针”。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明确了“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发展、整顿、提高各类托幼组织”,但实际上这“两条腿”并不平衡,由国家财政直接投入举办的园所占的比例一直很小。如1980年我国的集体办园占全部园所总数的83.1%,其他部门办园占12.5%,教育部门办园仅占4.4%。从1980年到1990年的十年间,国家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集体办园数量占园所总数的比率高达90%,这一办园体制格局维持了20年左右,直到2000年,这一比率仍超过50%。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思路和方针策略上随之发生变化。单位部门和集体办园迅速被“关”“转”“改”。以北京市为例,2000年北京市共有2047所幼儿园,基本上能满足当时的幼儿入园需求,但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大量单位部门和集体办幼儿园被关闭。到2009年,北京市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仅1266所,与此同时,北京市常住入口增长较快,据统计,北京市近3年出生的户籍和非户籍幼儿共46万人,注册登记的幼儿园只能满足大约一半幼儿的入园要求。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学前教育市场化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的民办园得到了较大的发展。㈨公办园优质化、示范化发展与民办园贵族化或低质低价化发展并存,幼儿入园难现象随之日益突出。
二、原因透视:从宏观到中观到微观
宏观层面社会的发展,中观层面幼儿园的发展,微观层面家长教育观念的提升,都对幼儿入园难问题产生影响。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幼儿教育发展失衡:幼儿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虽说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园,但在财政投入、政策支持方面,公办园具有明显的优势。全财政投入来说,国家有限的投向学前教育的财政经费通常都是向公办园倾斜的。这种财政投入机制在让优质幼儿园越来越好的同时,并没有起到让普通幼儿园和民办园也得到很好发展的作用。不仅如此,公共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还严重影响到教育起点的公平。在我国,很多公办园或示范幼儿园是国家机关或其他事业、企业单位下属单位,这些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拥有优先人园权,其他拥有较多社会资源或收入较高的群体也有可能把孩子送进公办园或示范幼儿园。而拥有较少社会或经济资源的一般民众往往只能选择那些收费较低、教育质量较差的幼儿园,有的甚至因为得不到“学位”而推迟或放弃让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因此可以说,学前教育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和幼儿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尽合理,是幼儿人园难问题产生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二)社会需求量增大:适龄幼儿和优质幼儿园之间供求不平衡
优质幼儿园是家长择园时的首选。一般而言,家长眼里的优质幼儿园是指公办园或者示范幼儿园。事实上,这些幼儿园的教学条件好、师资水平高、收费也较合理,总体而言要优于其他性质的幼儿园。在社会转型时期,公办园在减少,但是其他性质的幼儿园如民办园等数量在大幅度增加,理论上讲,我国幼儿园数量和幼儿教育的需求大致是相适应的。实践中,“人园难”现象也主要表现在城市适龄幼儿和优质园之间供求的不平衡上。一方面,公办园质量较高,但数量较少,家长的需求量却在不断增大,而民办园中高质量、高收费和低质量、低收费幼儿园并存,优质民办园一般收费较高,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家长不会选择这样的幼儿园。另一方面,早期教育的日渐受重视和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幼儿接受教育的年龄从原来的3~6岁延伸到了0~3岁,这种现象在城市尤为突出。此外,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非城市户籍幼儿不断增加,也给当地幼儿教育带来巨大压力。
(三)民办园社会认可度低:政府相关职责落实不到位
民办园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为政府分担了帮助大批适龄儿童人园的责任。然而,各级政府几乎没有对民办园的财政投入。一直以来,大部分地方的民办园是自负盈亏的,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它们往往会一味地迁就市场需要,表面上看,即使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民办园也运转起来了,但实际上大量的民办园常常面临经费短缺的难题。有研究指出,大部分民办园的投资主体单一,经费来源渠道狭窄,基本上依赖保育费维持运转。可以说,民办园要得到良好的发展,迫切需要政府的引导与支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我国“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只有改变目前政府在财政支持方面严重的偏向问题,提高民办园的办园水平才有可能有效引导广大家长理性择园,避免“跟风”“扎堆”择园现象的产生。
(四)家长追捧名园:家长择园观念有误区
“入园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广大家长的幼儿教育理念存在问题。在我国一些城市,幼儿家长追捧名园,想方设法把幼儿送进名园,从而产生进名园比上大学还难的现象。幼儿家长越来越重视早期教育,这本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认为只有让幼儿进名园才算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则有失偏颇。事实上,有些“名园”也名不副实。对于
不少家庭而言,送孩子上所谓的“名园”也让自己在经济上不堪重负。
三、如何缓解“入园难”现象
要缓解幼儿“入园难”现象,政府需明确自己的职责,引导、支持幼儿教育的发展,促进公办园与民办园的良性竞争。
(一)不断完善各项政策
1 明确政府职责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可以说,《教育规划纲要》不但明确了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基本的职责。政府只有积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幼儿教育事业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幼儿“入园难”问题才有可能得以解决。
2 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越完善,越有利于幼儿教育事业的康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努力完善有关幼儿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比如,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在申办审批、分等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让民办园与公办园享有同等待遇。又如,政府可以对办园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园实行奖励,同时,可以生均公用经费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收费不足以维持日常运作的农村规范幼儿园给予适当补助。
3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
现阶段,我国的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政府的公共财政政策及公共服务政策还未能对学前教育作出更具体、切实的安排,因而发展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政策并不明确,甚至可以说还没有形成。多年来,我国的学前教育经费只占教育总经费的1.2%~1.3%,而且这部分经费主要投给了只占园所总数极少比例的公办园。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政府应合理分配教育资源,逐步增加对民办园的经费支持。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在美国,最好的私立幼儿园都是通过中介组织的质量认证的,私立园只有通过了质量认证才能得到来自政府的资助。我们可以加大对学前教育中介组织的培育,逐步将幼儿园质量认证工作交给中介组织去做,政府根据中介组织的质量认证等级给予幼儿园有差异的经费支持。政府也可以尝试教育券方式,让家长持教育券选择幼儿园,而幼儿园则通过教育券获得政府的经费支持。
(二)切实落实各项具体举措
1 大力发展公办园
大力发展公办园可以直接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冯晓霞提出,发展公办园一定要坚持普惠性原则,她认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根本举措。普惠性幼儿园主要面向大众群体,尤其是社会中低收入家庭幼儿。因此,在发展公办园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服务对象,考虑投入成本、园所规模、入园标准及其收费标准。为缓解“入园难”问题,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例如,北京市计划在未来3年新建200所公办园。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华同旭在第一届全球华人探究学习创新应用大会上透露,“我们正着手制定广州的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将重点关注学前教育这一块,以后将推动更多普惠型幼儿园的出现”。
2 鼓励发展平价民办园
民办园作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办园的飞速发展,无序、不规范等问题也大量出现。面对这种情况,政府要及时加大引导力度,帮助民办园准确定位,以发挥民办园应有的作用。比如,政府可以通过经费支持加强对民办园的调控,遏制“天价园”的出现。各级政府可以委托部分办园水平较高的民办园承担部分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以加强民办园的社会责任感。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园。总之,政府可通过积极引导、增加经费投入,以减轻民办园的运营成本压力,鼓励民办园发展成为优质平价,甚至低价民办园,以帮助政府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
3 引导公办园与民办园良性竞争
公办园和民办园共同促进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应积极引导公办园与民办园的良性竞争。以北京市为例,幼儿园现有的22.6万个学位与40多万户籍和非户籍学前适龄儿童总数相比,有大约17.4万个缺口。这表明还需要有更多的幼儿园来满足幼儿的入园需求。虽然增加公办园可以直接缓解幼儿的“入园难”问题,但短期内大量建造公办园毕竟不现实,积极扶持民办园的发展不失为一条努力弥补公办园不足的良策,而且民办园也可与公办园形成良性竞争,从而带动自身良性发展,尽快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
(三)幼儿园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1 引导公众
幼儿园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幼儿园可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帮助幼儿家长正确理解幼儿园的办园理念、幼儿园的教育特色等,从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择园。
2 正确定位
幼儿园只有正确进行自我定位,才有利于自身发展,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公办园应力争发挥示范作用。民办园应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根据园所自身特点开展特色教育。如,有些民办园在与公办园的激烈竞争中选择拓展服务内容来吸引更多生源,如提供临时托管服务,提供临时夜宿服务,组织家长开展亲子交流活动,提供家长育儿培训服务,等等。 (作者:秦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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