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中央一系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作用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有了较大改善。但深入调研也显示,作用有着显著的区域性、阶段性特征,即对乡镇及以上地区,初中及以上阶段贡献更显著;而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艰苦的、集中连片的贫困农村地区的村小、教学点,效果尚不明显。2016年两会上,乡村教育、乡村教师受到各方代表的普遍关注,大家已经认识到,这关系的不仅仅是教育公平,更是国民素质、人力资源质量。
改善农村教师的生存状况,完善农村教师的队伍建设,会出现在庞常委每一年的两会提案中。她心系农村教师,进行大量深入一线的调研,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
庞丽娟常委提案:完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制度
庞常委指出,要想在短时期内迅速改变乡村教师队伍下不去、留不住、用不好的状况,必须突破常规思维,着力补短板,以改革的精神,着力体制机制突破, 重在政策完善、制度建立,尽快出台实施有针对性、有力度和有实质性吸引力的教师待遇和地位保障的政策。
1.调整基础教育教师工资结构,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
这是提升职业吸引力的基础性保障。近十余年来,基础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从600~800余元提高到了2400~3000余元,增长了近4倍。但相比于物价上涨、 其他行业的基本工资,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仍然较低。特别是坚守在乡村的教师,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2.尽快建立国家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岗位特殊津贴制度,即“国家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岗位待遇倍增计划”。
第一,凡在艰苦偏远乡村地区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的,予以一倍基本工资作为激励津贴,即工资收入“倍增”,也即基本工资×2=目前每月2千多元×2=4千多元。
第二, 面向岗位,对岗不对人。凡在岗、工作合格者,即得;凡不在岗、离开乡村教师岗位者,则自然失去资格,以吸引和稳定合格、优秀人才在农村踏实从教、长期从教。
3.依法依规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社保和住房,特别是落实好教师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同时,通过机制创新,落实好教师周转房或安居房,以保障乡村教师安居乐业。
4.多措并举,使乡村教师得到全社会应有的尊重。
2015年国家出台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明确要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坚守了10年、20年、30年的教师分别授予荣誉称号,这将会是一个对乡村教师极大的激励机制。在此基础上,庞常委建议:省市县也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荣誉制度,以扩大表彰面,使广大的乡村教师受到激励。同时,组织调动相关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爱生、敬业、无私奉献的普通而伟大的优秀教师,经常化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人物、事迹。
庞常委精彩语录
“偏远的乡村只要传荡着朗朗的书声,才有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教师留下来,让孩子们的读书声绵绵不绝于耳。”
相关报道刊登在2016年6期《学前教育》(幼教版)
“我有问题问两会”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一定有不少心声,希望能得到代表、委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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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公众号:优师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