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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亲子关系中
第一个孩子可能面临的心理挑战
在亲子关系中,第一个孩子可能面临的心理挑战可能会集中在亲子依恋、父母的行为和偏向等方面。
1.1 亲子依恋关系
亲子关系中的依恋类型对儿童感知弟妹之间的关系有重要影响。依恋研究者将年幼儿童对父母的依恋分为“安全型依恋”和“非安全型依恋”。
“安全依恋型”儿童的自我价值较高,有更平衡、更连贯的自我结构,认为他人是值得信赖的、利他的,在人际交往的情景下也比较自信,焦虑和回避的倾向都较低。
“非安全依恋”主要有矛盾型和回避型,这两种类型的儿童对依恋对象并不信任,在人际交往中常表现出 不 自信,有较高 的焦虑或 者回 避 倾 向。
年幼儿童与父母的依恋关系会影响儿童与其他人的关系,包括弟妹。研究发现与“安全型依恋”的1~2岁儿童相比,“非安全依恋”的儿童在母亲的关注转向2~7岁的哥哥姐姐时,表现出更多的嫉妒心理和消极情绪,与此同时,“非安全依恋”的第一个孩子很难在母亲离开时关心自己的弟弟妹妹,这是因为“非安全型依恋”的儿童对母爱的可得性不能确定,唯恐原先已依恋不足的父母亲会因弟妹的存在而更加忽视自己。
1.2 父母自身的关系
研究发现父母之间的矛盾与孩子行为和情感失调存在相关性,父母之间解决矛盾的方式也会影响孩子如何选择矛盾冲突的解决方式。和谐融洽的父母关系与第一个孩子的良好自我管理有关。夫妇关系越和谐,第一个孩子对自身行为和情绪的管理就越好,而如果父母之间存在较多矛盾,经常争吵,就更可能导致他(她)们对弟弟妹妹产生更多的矛盾冲突和嫉妒情绪。
同时,父母婚姻质量对第一个孩子的依恋安全感可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婚姻质量能够影响母亲对儿童的抚养质量,父母双方的心理状态和应激水平以及家庭氛围,都会直接影响第一个孩子与父母之间依恋关系的建立,以及与自己弟弟妹妹良好关系的构建。
1.3 父母的偏向对待
所谓的父母偏向对待,是指父母将注意力、欢悦的表情更多地给第二个孩子,这是一般家庭的共同特征。这种偏向对待也会给第一个孩子带来心理挑战。
当第二个孩子出生后,原先所有的重心都放在第一个孩子身上的父母以及祖父母大都会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更为娇小、更加需要呵护的孩子身上。而且按照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理念,“哥哥姐姐就应当让着弟妹”,父母在处理弟妹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时,偏向年龄小的孩子在所难 免,如弟妹争夺物 品时,家长会让哥哥姐姐把东西 让给弟妹;出现矛盾时,家长也会“对人不对事”,认为哥哥姐姐应该做好榜样,体现出大度、忍让、关怀弟妹的品质。这种明显的偏向会导致年龄大的第一个孩子感受到不公正待遇,同时也会对弟妹产生嫉妒,甚至怨恨。
最近笔者率课题组在云南省墨江县的数个哈尼族村落进行儿童测评调查时发现,当家庭中的第一个孩子与第二个孩子在一起时,父亲或母亲基本上只关注年幼的,更有甚者,在9分钟的测评中一次都没和第一个孩子有任何互动。研究证明,这种父母偏向对待孩子会产生消极的结果,例如第一个孩子会有更 多 的 不 良 社 会 性 情 绪 和 与 弟 弟 妹 妹 的 对立。
儿童在两岁的时候就已经能比较父母对待自己和弟弟妹妹的态度、行为的差异。那些认为父母偏爱弟弟妹妹的儿童往往会伴随较多的行为问题、失落的情绪、嫉妒心理且自尊水平较低,他们与弟弟妹妹的矛盾更多。一些纵向追踪研究发现这种情况会从童年中期一直延续到青少年时期。
2.弟妹关系中
头胎儿童可能面临的心理挑战
第一个孩子面对自己的弟弟妹妹所面临的心理挑战不可小觑。因为在家庭中除了上述在亲子关系中经受考验外,与弟弟妹妹相处同一家庭中,要分享原本独占的父母关爱和资金投入。
2.1 嫉妒心理
美国的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对100名6个月的婴儿进行了研究,发现人类的嫉妒情绪始于人生初期6个月。研究还表明即使年幼的儿童,对于父母关爱别人这一事件也非常敏感,如不满1岁的婴儿在母亲关注其他婴儿或给洋娃娃喂奶时,都会表现出不安、愤怒等嫉妒情绪。
研究发现婴幼儿很关注父母和弟弟妹妹的交往互动,并且经常试图打断他们的互动。在家庭中,父母不可能同时关注和满足所有孩子的需求,由此引发的嫉妒情绪是儿童很普遍的体验。国外的研究发现,学龄儿童自我报告的因弟弟妹妹引发的嫉妒情绪平均一个月至少会出现一次,嫉妒情绪一般会持续30分钟到1个小时,甚至更久。
而且这种嫉妒情绪的产生存在性别差异,女生报告自己嫉妒情绪产生的次数要多于男生。
2.1.1 嫉妒情绪反应和调控的年龄差异
弟妹之间的嫉妒反应存在年龄差异,年幼的儿童表现为愤怒情绪的直接爆发,而年龄稍大的儿童则会有一些思考和判断。Miller等设计了一 个 接近家庭生活的实验室情境,62组父母和两个孩子的家庭参与了这个实验,实验要求父母分别先与其中一个孩子玩3分钟,让另外一个孩子自己在旁边玩。研究者通过视频拍摄记录了两名儿童的情绪和行为,结果发现年龄较小的儿童(平均年龄为12个月)与年长的儿童(年龄在2~6岁之间)嫉妒反应以及对这种情绪的调控存在差异,如当父母与哥哥姐姐玩耍时,年龄小的儿童表现出更多的不愉快情绪,部分原因是年龄小的儿童在独自游戏这种有挑战的情境中(因为父母此时正在关注着哥哥姐姐),自行寻找乐趣的能力有限。
年长的儿童在这种有挑战的情境中,会通过向父母提问题、与父母说话等方式来打断父母与弟弟妹妹的游戏从而引起父母的关注,而不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愤怒情绪。这种方式 更具有适应价值,因为父母对儿童的打断提问会给予回答或者建议,而对于儿童宣泄愤怒情绪则认为是无理取闹而会加以惩罚。
虽然第一个孩子可通过较为理智的情绪调控方式来处理自己的嫉妒情绪,但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可以忽略对第一个孩子情绪的关注或者要求其处处忍让,有研究表明,年龄大的儿童可能比年幼的弟妹产生更强烈的嫉妒和沮丧情绪,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对于重要他人(如父母)的关系更加敏感。
2.1.2 嫉妒心理对儿童的影响
第一个孩子的情绪调控能力对其人际关系有重要的影响。追踪研究发现,一孩强烈的嫉妒情绪反应以及不良的调控方式会导致大约2年后与弟弟妹妹产生不良的关系,从而出现更多的矛盾冲突。与此同时,第一个孩子的嫉妒情绪更具有预测效应,这是因为(她)们往往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并且他(她)们处理关系的方式更加稳定,这就使其嫉妒情绪和调控方式对日后与弟弟妹妹的关系产生更大的影响。
2.2与弟弟妹妹之间的矛盾冲突
与嫉妒心理一样,矛盾冲突也是第一个孩子在与弟弟妹妹交往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2.2.1 矛盾冲突的产生
对交往模式的研究发现,年幼儿童通常会模仿头胎儿童的行为。学龄前儿童的矛盾冲突通常表现为肢体侵犯性冲突,一般来说,第一个孩子表现出侵犯性行为能够引发年幼儿童类似行为表现,当年幼儿童使用暴力时,他(她)们又会进行反击。在这种互动中,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儿童可能会促成并加强弟弟妹妹的问题行为。还有一种情况是第一个孩子由于年龄优势,会欺负缺乏反抗能力的弟弟妹妹,当然这通常发生在缺乏父母干涉的情况下。
2.2.2 家长的干涉
家长的干涉方式和策略能够影响第一个孩子与弟弟妹妹矛盾产生的频率和处理矛盾的方式,如果家长的干涉是公平公正的,支持权益受到损害的孩子,那么孩子们之间的矛盾频率较少,即便是发生矛盾也往往是通过谈判等非暴力方式解决。一项调查研究发现母亲在干涉孩子们之间的矛盾时较多使用压制性和惩罚性策略,6个月之后这些孩子对待弟弟妹妹的敌意行为增多。
2.2.3 矛盾冲突的消极影响
研究者将第一个孩子与弟弟妹妹间的矛盾冲突划分为建设性和破坏性两类,破坏性的矛盾冲突会对第一个孩子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破坏性的矛盾冲突若与弟弟妹妹间经常发生,因第一个孩子的负面情绪、攻击性行为、压制性或者回避性的解决方式,这些都会破坏与弟弟妹妹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第一个孩子在生命早期与弟弟妹妹之间发生的破坏性矛盾冲突与日后的行为问题,甚至和少年犯罪有关。
3帮助一孩战胜挑战的策略
3.1 唤起家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发展亲子安全依恋关系的意识
在对备孕二胎或已有两个孩子的家长进行交流时,有必要唤起他们对建立亲子安全依恋关系的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建立亲子安全依恋关系的关键在于养育者要有敏感性,即养育者应该保持对孩子需求的敏感性,尤其当第二个孩子出生后,要继续维持与第一个孩子的安全依恋关系,不能因为照顾第二个孩子而忽略第一个孩子的需求。如当第一个孩子处于不适状态时,父母或者其他养育者要能及时解除;能经常微笑以及与他们一起游戏,而不可置之不理;当孩子发出请求时,能及时做出积极反应,与孩子进行积极的情绪交流,多与孩子身体接触,如拥抱、抚摸、亲吻等。通过这些行为,让他(她)们能够感觉到母亲等养育者依然深深爱着自己,能够及时减轻自己的痛苦,由此很容易对依恋对象产生信任感。
家长在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前,首先应该与第一个孩子沟通交流,使其意识到弟弟妹妹的到来不会影响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其次引导孩子喜欢弟弟妹妹,具体可以通过照顾娃娃、抚摸母亲腹部等方式体验照顾弟弟妹妹的乐趣。
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后,由于第一个孩子可能对于父母的关爱更加敏感,父母亲要合理安排给予两个孩子时间、空间的均等性,如母亲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哺育新生儿,这时父亲应该主动承担补偿第一个孩子情感的责任,花更多的时间与他们游戏和互动,使之感受到父母的关爱未曾减少。
3.2 令父母习得应对一孩与弟妹矛盾冲突的技巧
3.2.1 冷眼旁观,迟下决断
当两个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时,只要是在未出现较严重的暴力行为之前,家长可以先观察孩子的行为以及他们自行采取的解决策略,如果孩子们处于商量、妥协、冷战的阶段,家长可以采取放手的策略。当孩子出现激烈的肢体冲突时,家长用简单的禁止性语言或者直接将正在冲突的孩子分开,接着可采用直接指导技术。
3.2.2 直接指导,说明原因
家长应先了解冲突发生的情境及原因,初步判定对错,提出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包括应该遵守的规则、相互交流的语言以及如何表达自己的情绪。因为家长的指导和处理给孩子日后处理矛盾做了一个榜样,因此家长要做到公平公正,与孩子说明判定结果的原因,家长应该理解双方孩子的感受,即使让一方失去利益,也要给他(她)心理上的抚慰,使之愿意接受判定结果。
3.2.3 引导孩子设身处地考虑对方感受
这一策略适合年龄稍大的孩子。当矛盾发生后,家长要善于引导双方站在彼此角度想一想对方的想法和意愿,这实际上也是发展儿童观点采择能力的机会,即能够发现自己与他人的差异,并能换位思考。4岁前的儿童已经具有了初步的采择能力。家长要鼓励已经具备这种能力的第一个孩子换位思考弟弟妹妹的处境,从而多为他人着想。
周念丽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心理教研室主任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
上海社会心理学会理事
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青少年研究所特邀研究员
上海市教委信息中心特邀专家
日本国际幼儿教育学会副会长
本篇文章原稿发表于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4年8月 第22卷 第8期
图文编辑
余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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