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苗助长读书笔记。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教师来说,我们需要经常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总结分享,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总结课堂上的不足。优秀的教育笔记范文有哪些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拔苗助长的读书笔记,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拔苗助长的读书笔记 篇1
一个夏日的午后,我翻看一本成语故事书,一个成语故事《拔苗助长》,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一位农民将秧苗种入田地中,因为性子急,希望快点成熟,便将秧苗都拔高一些,还叫他儿子也来看他的杰作,等他和儿子一同赶到田地时,那些可怜的小苗早已枯死了,这下招来了大家的讥笑。于是,便有了《拔苗助长》这个典故,它时时提醒那些没有耐心的人,不要因为一时性急而误了大事。而在现实生活中,拔苗助长的悲剧时时在发生。高考落榜者自杀有吗?有。因辜负父母期望而自杀有吗?也有。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有成功者,必定也有失败者。天下哪个父母不是望子成龙?所以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为成功者。于是,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就进行早期教育,四五岁便让他们参加培训班,即使呆在家中也是便让他们多做家庭作业。低年级做高年级的作业已经屡见不鲜,孩子们的家庭作业是不是太多了。玩是孩子们的天性,他们爱玩,他们爱自由,他们并不都是神童,过多的作业也不可能使他们都成为神童。拔苗助长的行为会扼杀孩子们的童年,更会使他们失去很多学习的兴趣,这不是更加得不偿失吗?我衷心地希望有更多的家长能够读读《拔苗助长》的故事。
拔苗助长的读书笔记 篇2
今天放学回到家沙发上放了一本成语故事书,第一个故事是拔苗助长,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时,宋国有位农夫在地里种下了禾苗。他是个急性子,总是希望禾苗快点长高,于是就每天到田里去看,一连看了好几天,看见禾苗好像没怎么长高,他为此十分焦急。
这位农夫突然想出了一个主意。大清早他赶紧跑到田里,把所有的禾苗都拔高了一些。傍晚回到家里,他还得意地对家里人说:“我帮助所有的禾苗都长高啦!”第二天,他儿子连忙跑到田里一看,天哪,禾苗死光了。
这个成语比喻不顾事物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反而把事情弄糟的。
就像我每天背三字经一样,妈妈让我先读,我总是急着会背,结果是背的快,忘的也快,经常早上会背了,晚上回来又忘了。妈妈说:“念会背,念会背,不念怎么会背呢?”看来妈妈说的有道理,以后我一定要多念几遍,这样才能记的牢。
拔苗助长的读书笔记 篇3
战国时期,在宋国有一位农民,在乡下种了一片土地。他的性格很急躁,有一天,他到地里去看秧苗,发现自己的秧苗比别人的长得慢。那位农民心里想:如果能让秧苗长得快一些就好了,可以早点丰收。
但是当时科学不发达,别说化肥了,就连普通的肥料也没有。怎么办呢?为了这事儿,那位农民废寝忘食,终于,他想出了办法。说干就干,他跑到田野里,把田野里的秧苗都拔高了一点。一个接一个地忙得手忙脚乱,等他忙完了一切,自己已经累得腰酸背痛。回到家里,那位农民已经累得不行了,躺在床上对儿子说:“儿子,你出去看看,今天我把秧苗都拔了一遍。”他的儿子听了,连忙跑到地里看。结果,他跑到地里一看,秧苗都枯死了。
读完了这个成语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都应该遵守大自然的规律,急于求成,只会弄巧成拙、功亏一篑。比如:许多家长都希望孩子早日成才,不论孩子的兴趣爱好和自身条件,就逼孩子学这学那的。像绘画、作文等等……这不是拔苗助长吗?
youshijiaoyan.com更多教育笔记小编推荐
长恨歌读书笔记合集
幼师课件网精选专题推荐:“长恨歌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使人具有抵抗孤独的能力。这里所说的孤独并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孤独,当我们读作品也是,需要对文章的细节进行多次阅读。此时我们可以完成自己的读后感记录,让我们对于作品的印象更加深刻。长恨歌读书笔记是由栏目小编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1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2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3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4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5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史记的读书笔记
小编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史记的读书笔记》的资料,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读书可以帮助我们思考自己的人生,也许大家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我们通常会从读后感中了解没有想到的细节。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1
初拿到《万物简史》,看看封面,简洁大方,深沉而又不失活力的深海蓝,平静而又广博,。闭上眼,轻轻摩挲着凹凸的花纹,一个清晰的地球的轮廓在手心中静静浮现,一种很奇妙的掌控感,颇有新意。细细一闻,是那种淡雅又不做作的书香,沁人心脾。书,仍未翻东,心,却已开始沉浸于其中,开始幻想里面精彩斑斓的世界。
扉页后第一页,序前一页,在译本科学顾问和译本审订专家两栏里赫然印着许智宏、何祚庥等重量级科学家与学者的名字,黑底白字,方方正正,原本因兴奋而产生波澜的心潮渐渐平复下去,我知道,这样的一本科普书,一定得静静去读,用心去读,待之重之又重,不出所料的话,这必将是一次壮阔的视野开阔历程。
初读几页,便可见本书着者比尔布莱森英国式的睿智幽默和美国式的搞笑,处处皆是妙语,富有活力,当然,字字都是科学的知识,将大到宇宙大爆炸,笑道0的N次方物质讲述得形象生动,令人欲罢不能。,全书的第一、第二人称的自然使用,感觉就像是零距离的交流,似是父亲正在耳边给我普及科学知识。尤其令人感到惊喜的是,身为一名高中生,静静捧读这本《万物简史》时,竟产生了一种穿越回孩提时代,满溢着好奇与惊喜地阅读着我人生的第一本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的感觉,一种由内而外的欣喜感。光就是这种感觉,我便对《万物简史》这本书充满无限的感激与无比的珍视了。当然《万物简史》这本书的确可以看做我们小时候读的《十万个为什么》的超级融汇大升级版,在我看来,在不久的将来,这本书将成为今后的孩子们必读的科普书。
通读全书,许智宏先生的引言及书的第五大部分生命本身,令我对于自己的生命有了科学的新的解读。我们现在能活着就很不容易,往大里来说首先就要一个稳定的宇宙,而形成这样的宇宙,要经过精密得吓人的运算,不能出丝毫差错;往小里来说,我们更加需要好到爆的运气了,要久远的时间里,因为无数的机缘巧合,你的祖先才能生下你的父母们,再让他们生下你,也就是说,我们是唯一的可能性,过去,现在,未来,都只有我们一个,永远不会再有第二个。诚然,我们同一整个宇宙,抑或是一个地球的生米相比,我们的生命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无限接近于零。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知道死亡,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我们的生命是无限大,正是这个宇宙,这个地球,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令我们能在生命中给予整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可见或不可见,已知或未知的无穷转变,这便是生命的魅力所在。面对开阔得近乎没有边际的人生旅途,我们不就是应该负起责任,将自己的生命活得对得起整个宇宙,地球,对得起自己么!
最后,感谢《万物简史》这本书的作者,编者,科学顾问,审计专家,是你们,让我对世界,对生命,有了崭新的独特看法!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2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3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对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作了高度的概括,它不同与一般卷帙浩繁的史书,让史料、历史事件占多数,而是用一种定论性的话语将人类历史几千年来的有关文明、朝代的更替、社会制度的变迁等等问题做了一个总结性的阐释。在阅读《全球通史》的过程中,无法对具体历史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所以只能有一些印象式的感悟,当这些感悟印证到了现实和自己所了解的中国历史,便有了下面的几点读后感。
一、在人类社会迈入近代以前,人类的各种群族在各大洲自顾自的繁衍和生存,各种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文明、文化也就这样逐渐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又继续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
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以后,人类的好奇心衍变为强烈的野心,并逐渐对自己的生存空间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于是人们再也不像动物一样随遇而安安分守己地生活在自己的那一片土地上,人类在名为国际交流的幌子下开始了永无止境的争斗,这在当前的世界仍然在延续。
放眼望去,世界历史越来越是实用主义哲学或是唯物论的天下了。近代以来的一次次战争,一战二战,在炮火的轰鸣下人类在一次次地进行着力量的转换。时至今日,这种力量的转换还在继续,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提到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之类的话语,于是世界各国大多都在拼命发展经济,希冀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过渡,在所谓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种竞争越来越形成一种怪圈,国际竞争的号角吹响到各个地区,我们看到现在的中国,发展经济是头等大事,GDP指标压倒一切,经济搞上去了一切也就好了。这种竞争说白了就是物质第一、一切向钱看,我们在人类历史的任何时期都不会看到这样的场景。
我们在对比1500年以前的历史特别是远古历史和1500年以后的历史不难发现:创造了一直到今天我们都引以自豪的灿烂文化的远古时期所发生的战争远远比近代以来的世界要少得多,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丰富,人们的欲望也越来越强,战争也越来越多,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偏离了人类历史正常的发展轨道,反思我们当下的思想理念是不是能够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我们对这一理论的理解是否有点夸大了呢?
二、《全球通史》对中国的介绍始于商朝,把商朝当作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朝来展开中国历史,这和我们一般所认为的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是不一样的。目前史学界尤其是外国历史学家对我们所称的五千年文明还有很多持怀疑态度,以至于我们国家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出现。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在外国人的压力下我们屈从地去挖掘我们的祖先的坟墓并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年代久远,难道历史悠久便能加足我们以后在国际交往中说话的底气?难道美国会因为一个国家的历史长短来作为它外交政策的依据?我们对本身历史的研究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要求下,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值得自豪的历史。时间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过去。民族、国家乃至于我们个人的发展,力量的高下,都不是以时间来衡量的。美国只有两三百年历史,但还不是生机勃勃,照样生活得很好?
斯塔夫里阿诺斯意味深长地引用了伏尔泰的话作为题记开始讲述1500年以后的中国:我们不必被中国人的成就迷住心窍,以至竟承认其帝国的体制真乃世界有史以来是最好的。我们承认,我们不是最好的,但又有谁能说证明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在人类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是最好的呢?
三、《全球通史》在最后说人类还从未看到在他们面前如此灿烂夺目的前景,但人类也同样从未见识过潜伏在这种景象后面的蘑菇云。斯塔夫里阿诺斯以及现在众多的历史学家都认识到了科技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性。希望中孕育着危险,美好中承载着毁灭,也许真的有那么一天,人类会发展到穷凶极恶的最高境界,将那些所谓智慧结晶的恐怖武器搬出来施加在对方身上,或者说某些国家、某些民族试图创造出更具有科学含量的威慑力量,在试验或是检验、尝试的过程中,科学突然和人类开了一个玩笑,发挥了它的威力,在人类看到结果的过程中也结果了自己。这一天会不会遥远呢?
马克思主义说,事物总是有着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的,那么人类呢?我们在不断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挖掘自己的坟墓吗?我们会最终殊途同归地走向末日吗?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远远比结果来得重要,所以即使我们走向毁灭的必由之路也用不着惊恐。我们对于历史的研究和认识,更重要的是能更好地帮助我们认清现在,以及美好地憧憬未来,而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的一切。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4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的读书笔记 篇5
司马迁把项羽写得如此强悍,历来有两个说法,一说是将汉高祖死敌写进本纪,是发泄对汉武帝的不满,二说是司马迁由于身遭大不幸,强悍如项羽这样的猛男,自然而然激起了太史公的崇拜。
要知道一个人的实力,就要看他对手的实力。所以把项羽写强一点,不会影响汉高祖的光辉形象,反而通过这一点,更显得高祖实力非凡,成为九五之尊也是众望所归。
楚汉相争,应该是中国历史舞台上第一次纯智力与纯武力争夺天下。最后的结局,也证明了大脑远胜于拳脚。
项羽用过的计,似乎只有一个“破釜沉舟”,但照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条计,还不如说是项羽的率性而为。韩信的“背水一战”,那才是计谋。只知屠城坑降卒的项羽,其谋略智慧,也许远远不及外黄城那个十三岁的孩子,更不要说深谙帝王之术的刘邦了。
刘邦和项羽,这两个人,从道德角度很难说哪一个更好一点。一个是为了天下可以置老子于不顾的流氓,一个是杀杀杀杀杀杀杀的西楚霸王。一个诈,一个暴,这两个人,你会喜欢哪一个?更多人包括易安居士李清照却对楚霸王更加青睐。“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一位婉约女子能写出如此掷地有声的诗句,不能不说楚霸王感染力之强。
项羽感染后人的,是他的悲剧美。征战八年,一生经历七十余战的武将,仅仅遭受了第一次失败,却彻底失去了一切。但这一败,项羽败得很潇洒。当身边仅余二十八骑时,刚过而立之年的项羽似乎已经知了天命,“天亡我,非战之罪”,这最后一战,更要战得漂亮,战得从容。
于是,战到乌江……
天下苦秦久矣。”当项羽和刘邦们都不再以农民起义领袖的身份厮杀时,他们是不是还记得这句曾经流传以久的牢骚话。这句牢骚,陈涉吴广说过,我想,项羽刘邦们一定也说过。当项羽在故人吕马童面前自刎时,当刘邦登上帝位创下四百年汉家江山时,他们也许会感慨,天下终究不是天下人的天下。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精选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教师来说,我们必须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负责,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归纳总结教育经验。平常你收集了优秀的教育笔记吗?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精选”,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1】
上了年纪读《终身成长》这本书让我豁然开朗,真正明白了自己人生成长的每个阶段为什么都不理想,做很多事都难以成功。父母总说我不够聪明,朋友也给予肯定,久而久之我自己也默许了,的确是呀,对我人生有很大影响的事情我一次也没有做好。最典型的就是学习吧,我承认我是笨拙的了,所以就死学了,最后就是没多大效果。这本书中的很多例子都像我的一面镜子,看到了曾经现在的自己。
书中将人的思维模式分为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模式认为人的能力是先天注定的,不可改变的。成长型思维模式则认为人的能力是可以改变的。如果单看他们各自名称的解释你可能觉得很简单,觉得自己肯定是成长型思维模式。但如果将他们放到具体的事情上,你就可以看到两种思维模式会产生多大不同了。
书中有个例子:你是一个年轻人,经历了非常糟糕的一天:
你去上一门对你来说很重要的课,而且你非常喜欢这门课。你的教授公布了期中考试成绩,你得了C+。你非常失望,等到晚上准备回家的时候,你发现自己的车上贴了一张违章停车罚单。你感到非常泄气,打电话给最好的朋友想要倾诉,但是却没有打通。
你会怎么想?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
固定型思维模式者:“我感到被拒绝了。”“我是个失败者。”“我是个傻瓜。”“我感到自己很没用而且愚蠢——所有人都比我优秀。”“我太差劲了。”
成长型思维模式者:“我会更努力地学习,下次停车的时候我要更加小心一些,不知道我的朋友是不是今天过得不开心。”“C+这个成绩告诉我,我必须在课堂上加倍付出努力,我依然有半个学期的时间来提高我的成绩。”
看出两者对人的生活有多大影响了吧,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不只是对待学习有重大影响,对友谊,爱情,婚姻,教育都有着很大影响。推荐大家可以具体看一看。
我想最大的魔力就是你要肯定你的现状并相信可以成长,学会从失败,不痛快中找到有用的知识,积极乐观不忘成长的初心。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2】
人从一出生就是不断学习的。在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对一起都充满了好奇,开始学习吃饭、走路、说话,问周围人各种各样的问题,并且期间会闹出很多错误和笑话,我们却依然兴致勃勃。但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得不一样了?面对错误和挫折,有的人会勇敢面对,从批评中学习,但有的人只会逃避、不再努力。
原因在于我们的父母和老师在我们小的时候在言谈举止中传递给我们什么样的信息——如何看待自己?
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都会传递出一个信息,而孩子对这些信息的敏感和关注程度又是非常惊人的。
比如,我们经常会听到父母或者老师跟孩子这么说:
“你学的真快,你真聪明!”“你太棒了,你根本没有怎么看书就得了优!”
很多父母和老师认为,说一些鼓励孩子的话会让孩子增强信心,但是孩子可从这些话中听到另一种意思:
“如果我学东西不那么快我就是不聪明。”“我最好不要努力学习,不然他们会觉得我其实没有那么聪明。”
卡罗尔·德伟克博士针对数百名学生进行七项实验后发现:对孩子智力水平进行表扬,会损害他们学习的动力和表现。这其实就是在向孩子传递一种固定型思维模式:你的能力永远不会变,而我正在对你的能力进行评定。
父母认为通过表扬孩子头脑和天赋可以给予孩子持久的信心,但事实上却起到了反效果,这种做法会让孩子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立即对自己产生怀疑,甚至会为了掩饰自己糟糕的成绩而选择撒谎、欺骗。最后,虽然告诉孩子很聪明表扬他们的先天潜力,但却让他们感到愚蠢甚至做出蠢事。
卡罗尔·德伟克博士提出,正确的做法是我们应该避免对孩子的智力和才能做出表扬,而是应该对他们通过自身的实践、学习、坚持不懈和有效的学习策略达到成就的这个努力的过程做出表扬。并且在跟他们谈到其成就时,更倾向于表示自己欣赏和赞扬他们所付出的的努力和做出的选择。这就是一种成长型的思维模式:你是一个不断成长的人,我对你的成长很有兴趣。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3】
五月,跟随读书团队一起共读了卡罗尔·德韦克的《终身成长》,书中提到了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每个人都是固定型和成长型思维的混合体。对固定型思维模式,不必感到羞愧。我们首先得承认它、面对它、接受它。无论任何时候你遇到任何困难都要记得想想“成长型思维模式”让它指引你未来的路!未来就会无限可能!
《终身成长》让我感受最深刻一段话是:改变并不是一场外科手术。即使你发生了改变,你以前的旧信念也不会像磨损的髋关节和膝关节那样,被换成一个全新的。相反,这些新信念会和你的旧信念一起存在,随着新信念变得越来越强,你就会获得新的思考和处理方式。
成长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它与年龄无关,其实每个人都在成长,只是成长的速度不同,我感觉在改变中的成长是最迅速的。无论何时,一个人停滞成长,才是最可怕的衰老。
记得多年之前,在一次家长会上,给家长们分享了《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忽然想起来了,莫非我错了?是上帝叫一只蜗牛牵我去散步。”教育孩子就像牵着一只蜗牛在散步,和孩子一起走过他孩提时代和青春岁月。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我们也一天天的老去,我们在孩子的眼里也会变成一只蜗牛,难道我们就停滞不前了吗?我们仍需要追赶孩子们的脚步,还是需要拖着沉重的壳,一步步往前爬。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充实自己,不断地改变,不断地成长,正如这本书《终身成长》,每个人都需要终身成长。
决定你成长的第一步不是你是否努力,而是你是否相信努力。时代在不断地发展,每一届的学生都是崭新的个体,他们获取信息的方式越来越便捷,我们渐渐地在落后,这个特别漫长的寒假,网课的学习都是第一次经历,我们老师们学会了开直播课、网络测试等一系列的教学技能,孩子们呢?自我约束力差,很多沉迷在游戏、聊天、刷剧的娱乐之中,这周的作文课上,很多同学在作文中提及了游戏,各种道具、技能,写得头头是道,战斗场景描写得绘声绘色,可见假期的都耗费在游戏中了,前两天在办公室还和部分同学交流,“你们班还有不玩游戏的同学吗?”“有,赵xx,她从来不玩”“赵同学的成绩和她的努力是相连的,你们呢?网络游戏你一辈子不碰它,也不会后悔!“这番对话还被其中的一位同学写进了作文《从此我不再玩游戏》,面对自己不满意的成绩,他在尝试在改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不正是成长型思维的表现吗?
在教学中,何尝不是改变中不断成长的?疫情期间,网络教学,我们备课组群策群力,在课程的设计上力求多样化,为了调动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我们打破了以往的上课模式,除了课文学习外,每周作文训练,不是单纯地写文章,还让学生们自主设计版面,孩子们交上的作文图文并茂、异彩纷呈。字词辨析课,丰富了词语的积累,夯实字词基础;阅读专题训练,打开做题的思路,交给他们做题的方法;语法指导课,引导学生掌握语法规律,感受汉语的魅力;书法指导课,体会汉字之美,指导书写技法;名著阅读课,我们不仅阅读名著,而且还增加了名人记录片的播放,不仅是打开了阅读之门,更是深入地了解作家的经历,真正把握文学作品……网络学习不仅帮助学生获取更多的知识,提升了能力,也让我们老师在改变中成长。
接受成长型思维模式不会让你远离自我,而会让你更接近真实的自我。改变也许艰难,但却从未有人说过它不值得。那么,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改变自己,拥抱变化,学会快速成长吧!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4】
《终身成长》让我感受最深刻一段话是:改变并不是一场外科手术。即使你发生了改变,你以前的旧信念也不会像磨损的髋关节和膝关节那样,被换成一个全新的。相反,这些新信念会和你的旧信念一起存在,随着新信念变得越来越强,你就会获得新的思考和处理方式。
成长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它与年龄无关,其实每个人都在成长,只是成长的速度不同,我感觉在改变中的成长是最迅速的。无论何时,一个人停滞成长,才是最可怕的衰老。
记得多年之前,在一次家长会上,给家长们分享了《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忽然想起来了,莫非我错了?是上帝叫一只蜗牛牵我去散步。”教育孩子就像牵着一只蜗牛在散步,和孩子一起走过他孩提时代和青春岁月。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我们也一天天的老去,我们在孩子的眼里也会变成一只蜗牛,难道我们就停滞不前了吗?我们仍需要追赶孩子们的脚步,还是需要拖着沉重的壳,一步步往前爬。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充实自己,不断地改变,不断地成长,正如这本书《终身成长》,每个人都需要终身成长。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5】
我最近读书只是为了乐趣,想要培养读书习惯。那为什么近期会看这本书?是因为我遇事又开始出现逃避心理了。于是,通过老铁介绍,我就去看了这本书。其实这类书我以前读的时候会觉得很艰涩,所以会拒绝读它们。但是这本书里提到了2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我觉得对于我最近的状态有非常大的启发,所以我才想要硬着头皮把它们读下去。一遍看不懂,那就多看几遍。相信会有逐渐理解的时候。
固定型思维模式在我身上表现的非常明显。
1、对于努力,我其实从来没有真正去思考过。我从来没有把它与成功挂钩。努力就真的会成功吗?
2、天赋,我也没有真正了解过它。但是我认为人们会成功是与天赋有关的。
3、当一开始我做事情很顺利的时候,我可能会洋洋得意,然后,当我碰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放弃这件事情。
4、我很着急。当我学习新事物的时候,我不能接受这需要一段漫长的过程,我总是觉得它可能一个月就得会有效果,要不然,我就不会成功的。
5、我时常拒绝沟通。我可能是觉得别人都是错的。我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妈妈有时候会这么说我。而我只是觉得我是对的,我不想听你们说的,你们就让我犯错误,犯过错误后我下次自然就不会再犯了。
以上这些情形在我看来就是固定型思维模式所导致的结果,让我深受其害。通过最近看这本书,我思考了这些问题,觉得很苦恼。我明白自己一定要通过努力来迈向成长型思维模式。可是当我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遇到这些问题时,大多数时候还是依然被固定型思维模式控制着大脑,从而做出一系列不理性的行为。所以,即使你发现了问题,但是突破口在哪里呢?我还在寻找。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6】
《终身成长》这本书是由美国人卡罗尔德韦克著写,卡罗尔德韦克是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领域公认的杰出学者,是斯坦福大学路易斯和弗吉尼亚伊顿心理学教授,也是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
博士在著作中提到决定人生成败的两种思维方式:
一、固定型思维模式,使这个人在生活中对待事情要引以为戒,不要明知故犯;
二、成长型思维模式,使这个人在生活中要养成“成长型思维模式”对待和处理身边发生的人情事。
书中引用了大量经典故事,其中“CEO”综合征案例就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和经历的事情,安于现状,永远喜欢睡在自己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享受着自己往日的光辉,陶醉在自己巴掌大的梦境中,自我认为是“天下第一”。不知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做起事来,事事不顺,与人交谈起来格格不入,拓展事项,处处碰壁。对自己故步自封自我限制,对待事情自我完美,从不进取,不改变自己陈旧的观念,充当井底之蛙,只看井底之天。
如何改变思维模式,书中讲述成长型思维模式是建立在相信变化的基础之上。改变自己确实不容易,自己的性格、思维、处事方法、交流方式等在自己大脑和身体器官存在多年,可以说是先天性就具备的,要想进行改变确实不易。正如博士所说“改变也许艰难,但我未见谁说过不值得”,所以我们要改变自己,去适应大环境,努力在大环境中获得成功。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7】
在我们上学时候,有一个学习成绩特别好的同学,他能够在完成自己作业以后,还能去挑战更高难度的学习。比如去做一些高年级知识的题目,不断去打开自己的学习思路。不仅学习好,他在各方面都发展得挺好。比如画画很好,和同学们也能够打成一片等等。
当时的他,不仅被我们同学,还被老师们公认为他是一个特别聪明的孩子。我们每个人都认为他以后真的不得了了,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是他在上初中的时候,突然间就变得很叛逆。结果他变成一个不爱读书的人,最后成绩一落千丈。早早就出来社会。当时我很惊讶,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有一些笼统的概念,但是说不出所以然。
我们也会发现,这样的人其实并不在少数的。很多人在小学的时候成绩很好,但是在上初中后,就开始掉队。很多人在高中时候成绩很好,高考后也考到了不错的大学,但是从此他们就迷失了。这一点在看完《终身成长》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这样的思维是固定型思维,固定型思维的人不喜欢挑战,他们喜欢固定在他们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这样他们才会有成就感和安全感。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8】
人和人的区别,在于出生环境,在于贫富差距,而更多的,在于思维方式的区别。
1、两种思维模式的区别
《终身成长》这本书大概可以为我们解释社会人的两种区别: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
固定型思维的人相信一切都是与生俱来,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他们相信这个世界存在天才,也觉得自己的能力无法改变。成长性思维的人相信一切都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所获得,一切都在发展变化中,他们相信自己是人生的主宰,只要自己朝着目标正确的努力一定可以成功。
2、两种思维方式的教育表现
我们在表扬孩子时,经常夸:“宝贝,你好聪明啊”、“宝贝,你就是个天才。”而这种夸奖,更多的是在赞扬孩子所达到的结果,对孩子的促进作用仅限于刺激孩子下次要得到表扬,一定达到要达到这个目标。而具有成长型思维的父母,一般会这么说:“宝贝,你这次的努力没有白费。”“宝贝,你作文水平提升了很多。”从孩子的努力过程、思考方式上去表扬孩子,则更能激励孩子不断努力,克服困难,取得成绩。
3、如何培养成长型思维
《终身成长》这本书给出了四个步骤:接受—观察—命名—教育。把我们固定性思维展现的时候,逐渐教化成成长性思维。我们可以接受自己的固定型思维,但是我们可以观察它一般什么时候来临,给它取个名字,制定具体步骤,慢慢养成成长性思维。在我看来,成长型思维最重要的一点是在于毅力二字,遇到困难时我们有毅力坚持,有毅力克服困难;立的flag有毅力执行结束。
我们不怕遇到困难,而怕遇到困难就退缩的懦夫;我们不怕失败,而怕一失败就一蹶不振。拥有成长性思维,拥有毅力,才能勇往无前。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9】
最近读了樊登老师的《陪孩子终身成长》,整本书综合引用了大量的名家著作,并结合作者自身的经验,全面地回答了子女教育这一复杂系统问题。正如书中所叙“不能把孩子当作一辆汽车去组装……如果你相信孩子更像有生命的森林,就要允许他用自己的方式成长。你能给予的是阳光、雨露、适当的肥料、陪伴和耐心。最终,他长成的样子一定和你设想的不一样,但一定有惊喜。”
养育孩子是一个静待花开的过程,但需要父母倾注满满的爱去默默耕耘。书中提出的“无条件的爱”最值得人去深思。爱是一个孩子内在能量的来源,无条件的爱不需要“交换”和“威胁”,也只有无条件的爱才能给孩子带去信任、尊重和安全感。也许我们所有的父母都会认为自己对孩子的爱就是无条件的,但认真细想,其实包括我在内的很多父母未必真正能做到无条件的爱。我们总是给孩子设置各种各样的目标,总是希望他们成长为我们心目中的“好孩子”,面对孩子的各种缺点或者离目标的差距,我们总是难以接受。然而,人无完人,父母应该勇于接受孩子的不完美,掌握亲子安全边界,不断地发现孩子的亮点,学会心灵手巧地去修剪,让一棵小树苗逐渐地成长成一棵直直的大树。
终身成长不仅指孩子需要终身成长,父母更要学会放低姿态,与孩子一起成长。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孩子一生的学习、行为以及健康状况都建立在与父母极积的、相互回应的、礼尚往来的基础之上。可以说,孩子是父母的“复印件”,“复印件”上的信息如果有错,一定是“原件”出了错。不要过分纠结于别人对自己的评判,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过程中,汲取错误所带来的收获,才能拥有成长性思维。
作为父母,更应该多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给予他无条件的爱,让孩子认清,学习的过程和动机才是最重要的。另外,父母也要善待自己,积极的去调节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孩子成长。
“终身成长”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终身追求的目标。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我相信,一个成长型父母,定会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并将这种“爱”一直传承下去……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10】
《终身成长》的作者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模式认为智力是天生的,固定不变的,做事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天赋和能力,因此害怕错误,觉得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成长型思维模式认为智力是后天努力可以提高的,做事的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会把错误和挑战看成成长和改善的机会。
看完这本书,我的感想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自我成长,另一个是人际交往;对我思维的最大改变,是学会了如何从“固定型思维模式”转变为“成长型思维模式”的方法;不可否认,我们每个人,甚至一些成功人士,都在某一个时间段是典型的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去学习以及做任何事,甚至打游戏都是在不断地证明自己的天赋与能力,喜欢装作一个轻松可以完成所有事的人、不喜欢提问、不喜欢向他人求助……其实这是一次次故步自封的自我限制,不但是对自己发展的限制,看待事物发展的眼光也会受到局限。
比如,我先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魔兽世界”狂热追求者,从大学伊始,孜孜不倦的玩了很多年,平时也会与我交流一些游戏情况,因此,我认为游戏里不同等级的资源都是恒定的,所以我理所当然的认为部落的能力也是恒定的,低级别不可能打败高级别的角色;直到有一天,我先生告诉我,他带团成功的把一个八十级的boss打败,当时他们团队基本都是七十级左右,并向我展示他是如何布局下兵的、细节到每一秒、每一处,策略又是怎么讲究的,换作以前,我一定会不屑一顾,本身对游戏的兴趣就不大,但恰巧那段时间我读到了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固定型思维模式在我身上就是这样运作的。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思维模式呢?这本书指出了很多的案例与方法,但是我觉得首先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清自己,必须承认自己的普通。承认自己普通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来就是特别的——倘若不是天才,也要带有着一些别的光环。当你觉得自己普通时、当你觉得自己并非一个天才时,你才会更虚心地学习技能、接受他人的建议、不介意向他人求助,更平和地接受失败与成功,这样才能更好的挖掘自己的潜能、培养自己的能力。
第二点的启发来自人际关系中相处的思维模式的改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如果一个人只想找完美的人来做朋友,那么他的社交圈子会变得非常有限。这也是“完美主义”这个词第一次从我的认知发现原来它含有贬义。无论是要求他人还是要求自己,“完美主义”的出现都需要反省。
我觉得并不是说明企业的成长型思维模式胜过固定型思维模式,这绝对是一句废话结论,而是拥有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比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更容易盲目自大,拥有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更容易在任何环境下保持谦虚平和的心态,从而这种人,不论是员工还是领导更有助于企业的’发展,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
《终身成长》的读书笔记【篇11】
最早知道这本书,是从樊登老师那儿获得的认知,今年五月有幸读到,收获很大。
有这样一个例子,区分“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早上起来出门,发现特别倒霉,车上被警察贴条了,到了办公室发现迟到了,又被老板骂了一顿,跟别人开会又发生了争执,然后自己的意见被领导否定了,晚上回家跟家人又大吵了一架,”这时候你会怎么做?就能看出来固定型思维的人,和成长型思维的人的不同。固定思维的人第一反应是:今天太糟糕了,就不适合出门,就不该去上班,或者觉得自己就不适合跟人沟通,甚至想换工作……可以看出来,故事中的“它”有一系列的负面情绪产生,“他”认为这一天真的太糟了。但是成长型的思维的人会说:“我以后停车的时候要注意,我要把自己的时间管理抓起来,我上闹钟要上得稍微早一些,为什么开会的时候领导会否定我的意见?是不是我表达的不够清楚?我找什么机会跟领导再表达一下?还是说我从领导身上能够学到更重要,更正确的想法?”这才是一个成长型思维的人,会去思考问题的角度。
《终身成长》这本书讲的是思维模式的问题。思维决定认知,认知引导行动,行动又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所以结论就是:思维其实是我们达到满意生活的本源。透过现象看本质,当我们能够看到事件的底层逻辑时,那些表面的浮华才能被踩在脚底下。这本书会告诉我们:是什么导致了自己可以拥有一个满意的人生。它属于心理学范畴的书,核心就是要相信明天的自己,比今天更优秀,便为之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也许”《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就是你要找的,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然而人们常常并不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却留恋已经失去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如果您用这些尘世的虚荣东西来诱惑我,我又怎能一心一意地读书呢?
青春与年纪无关,而在于内在的精神。所以叔叔,即使您已经白发苍苍,您仍然可以童心未泯。
我仅仅将它当作一段不寻常的人生经历,使我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审视生命。
我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一分一秒都感到快乐。不论将来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情,我都感觉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当作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这些感觉。哪怕风云变幻,我也会直面一切。
某些地方总是和某些人联系在一起,以至于睹物思人,实在很有意思!
当您没有如期参加我的毕业典礼时,我就将您从心中抹掉了,并永远地埋葬。
我不想结婚了,人一结婚就开始走下坡路。
我恨月色如此美丽,而他却无法与我共赏。
最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
我想,将来的某一天——很遥远的未来——我们其中一人必须提前离去,但我们至少已经幸福地生活过了,会留下许多值得回忆的东西。
以上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长腿叔叔》这个书名乍一听来像是儿童读物,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对它有了彻底的认识。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先简单叙述一下故事的主要内容。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因为生长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经常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可是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没有忘记资助人,几乎每周都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是学校里的趣事。
读完这本书,我被茱蒂深深地打动了,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她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与来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用持之以恒的读书来弥补;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弱势群体。茱蒂是个平凡的姑娘,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最后变得不平凡了,依靠坚定的信念积极地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平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6】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书里想我们描述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妙趣横生的情节,温馨感人的场面都让我的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
《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的作品,是一本青少年早期阅读必备的书。
《长腿叔叔》是一本以书信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孤女四年多的学习和生活。主人公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
朱蒂是一个非常独立、自尊心非常强的姑娘,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而是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孩子做家教。在她的小说卖出去后,立即还欠叔叔的钱,她将欠叔叔的人情用一辈子的爱去偿还。
朱蒂有一颗爱心,当她了解了一个几乎被生活的重担压垮的家庭时,她就想起了叔叔,觉得那一家比她更需要得到叔叔的帮助,希望叔叔给予帮助。懂得感恩,懂得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别人,这时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啊!
感恩让生活更美好!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7】
我最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小说,觉得这本书写得真好。看完了很受启发。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蒂,幸运地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在她上大学期间经常寄信给这位神秘人一一长腿叔叔,告诉这位叔叔她在大学生活的事。叔叔也令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最后成为了她的亲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朱蒂非常的敬佩。朱蒂是一位孤儿,由小到大都很憧憬完满家庭的生活,她非常坚强,认真求学,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自力更生,不依靠别人,独立而能干。从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青少年应有的一切,坚强、有理想、爱家、能干。扪心自问,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理想,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理想,害怕自己不能实现,接受不了自己的懦弱。而她却是勇于追求,为理想去努力奋斗的。
朱蒂是孤儿,她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却有些同学不懂得亲情的可贵,不去孝顺父母,爱护弟兄姐妹,不会去感受家人的爱,同时也不懂付出自己的爱,与朱蒂相比,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些同学实在应该好好反省,如果你还不能体现这种宝贵的家庭温情,那么快快去看看《长腿叔叔》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8】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xx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教师,我们应该注意自己对孩子们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那么,优秀的教育笔记模板有哪些?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1)
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写洪堡的文章,它诱发了我继续读《自然史》。
布封从一个名字转变为一个印象,源于一篇写狗的文章,出自他的《动物肖像》。
坦率地说,科普文能把人看哭,估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美程度“。我想,兽类在这里可以换做“生命”。
让我们暂且放下“完美“的情感,纵观整部自然史。
这是涉及面极广的历史,囊括着宇宙向我们展示的所有事物。
四足兽、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矿物,为好奇的人类描绘了一幅广阔的画面。这幅画巨大无比,好像而且确实是丰富至极。
自然人出外探索自然,越是无人越有惊喜,越是需要开发越是充满发现。
当世间万物的一些样品聚在同一个生长环境的时候,当人们第一次向这个装满了各种不同的、新颖的和陌生的事物的“仓库”看上一眼的时候,第一个感觉一定是夹杂着赞叹的惊诧。
也许你会从形状上识别一些,也许有的还知道生物性,人文学者可能会了解它们在历史和文学中的价值。
这些相互关联,将人们的感知从平面变为立体,从眼前伸向从前和以后,那么恭喜你已进入小而幸福的初级阶段。
最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心,又容易对已知的东西心生厌倦。
除非保留着更珍稀的敬畏心,知道“自以为是”的知识需要不断进步更新,每一天才不是重复的片段。
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并不是靠训导产生的。
根本动力是得到启蒙的智慧。
人类不是自然之主。大自然通过自己的方法在运行一切。
当人们不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就会对它的多样性和繁复性感到无比震惊。
自然的杰作数不胜数,但那也只是人们发现的惊讶中的一部分。它的规律以及混乱,常态还有变态,似乎可能存在的都存在,不可能存在的也存在。
除了去追寻,去学习,保持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还能怎么做呢?
《自然史》一书收录了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式上的演说,题目《论风格》。
自然科学人如何论述文学艺术的问题,本身就让人好奇。
通过思考赋予想法更多的内涵和力量,然后使用表达实现它们。——这是风格的基础。
当精神创作的成熟点到来,就会迫切地渴望实现创作,并在写作中感受到快乐。
想法轻松地流淌出来,下笔变得自由;快乐促生了热情,这种热情蔓延开来,赋予每一个词句以生命;情感与智慧交融,内容与文采并茂,贯穿思维和行文的始终,风格从此诞生。
从这个意义讲,自然的发现是源源不断的,思维和灵感是汩汩流动的,风格也从未僵化不前。
逐渐把“写“当做另一番自然。这个发现我极喜欢。
人与自然是发现和创作中永恒的主题。
只要谈论起自然法则,生物体,空间,物质,发展,时间,灵魂,思想,感情,激情,都会变得鲜活无限。
你知道自然史最好的一点是什么?
在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驱使下,大自然以不变的规则表现着。
人们看着眼前的景象就不免想到往古,又能联系现在通往明天。
当下的我们,亦包括在这广阔的诗篇。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2)
读《自然笔记》是一次关于对自然的热爱,关于对生命的敬畏的神奇之旅。在这里,作者用与众不同的文字和图画生动而又有趣地为我们讲述了大自然的故事。
在大自然中,有许多许多我们想不到也不知道的知识。但是,只要你去挖掘,大自然就会把这些宝藏无私地奉献给我们。
在小区里的夜晚,也许你会看见许多小虫子,它们就喜欢在晚上来开派对。不过如果不用心是很难发现的,因为,现在的虫子已经很少了。只有细心地去发现,才能在草地上发现一些小蟋蟀,或者是一些喜欢安静的小蜗牛。
在这本书中,有一篇名叫“家有阿虫”。讲的就是三只菜青虫的故事。想想我们天天吃着打了好多杀虫剂的菜,是不是很少见到这种虫子啊。作者对这三只菜青虫的成长历程记录的十分详细,图文并茂。这三只阿虫在成长中死去了两只,因为它们被真菌寄生了。剩下的最后那只艰难而又成功地完成了蜕变的过程,终于化为了一只菜粉蝶。如果没有耐心而认真地观察怎么可能这样完整地给我们讲完这个故事。
只有热爱生命,热爱自然,才会有这样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和真实的图画。但是,大自然现在正不断地被我们人类破坏着。在这本书的最后,告诉了我们大自然的现状是多么的危险。我们曾经富饶的自然,正在经受着苦难。试想如果我们再不加节制地开发下去,再过几年,大自然的平衡是不是就会被彻底地破坏!
大自然,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能教给我们很多知识,让我们享受到更多的欢乐和美好。可同时,也需要我们更多的保护与照顾!让我们一起来用心善待自然,热爱生命。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3)
当读到第九课《自然之道》时,我不禁想起了《昆虫记》里的一则小故事。
那是一则关于毛毛虫变成蝴蝶的故事。一只毛毛虫要从它的茧里钻出来,那是多么困难呀!因为它得在自己的茧里日夜不停地顶、咬,才会来到这个全新的世界。有一个小男孩看到了这一切,就用剪刀在茧上剪了一个洞,让这美丽的蝴蝶早日来到花丛中自由自在地翩翩飞舞。可现实总是不让人心想事成。只见那只蝴蝶“扑、扑”扑了几下翅膀却飞不起来,不一会儿就奄奄一息了。那是因为,毛毛虫不经过脱茧的过程,它就不能在天空中展翅飞翔了。
毛毛虫就成蝴蝶尚且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更何况我们人类呢?例如音乐神童莫扎特、音乐之父贝多芬、音乐诗人肖邦,这些音乐名人他们得付出别人想像不到的代价,承受常人难以承受的打击和那一次次不计其数的失败,才换来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所以,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不要被困难所征服所征服,因为它是我们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犹如那自然之道。其实,万物皆有道!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4)
“自然笔记”,首先“就是自然”。也许很多人认为自然就是遥远偏僻的自然保护区,或者赤道上的雨林,或者其它遥不可及的地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自然就在我们身边,而我们人类也生活在自然中,成为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如果你在寻找自然,那么请你低下头看看路边的小草,抬起头看看掠过天空的白头翁,环视周围的梧桐树,这就是自然。
下一步是“笔记”。笔记可以是以画的形式,也可以是文字的形式。当你做自然笔记时,你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画不够传神,或者是文字不够优美,尽管这是大多数人第一次记自然笔记时的感受。书中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位老太太因为从小被别人认为画得不好,从此再没有拿过画笔。当她一次偶然机会听了一节有关自然笔记的讲座后,备受鼓舞,并在丈夫的鼓励下重新拿起画笔。现在她画画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了。
所以说,你并不用担心自己画得不好,况且画画和写作的技能不就是在笔记的过程中提升的吗!如果你已经决定要开始画自然笔记了,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5)
《习惯成自然》等一些文章虽然写于20世纪40年代,但至今读来倍感亲切,文中所阐述的主要思想对当今少年儿童良好习惯的培养,仍不乏启示意义。
他认为,要养成某种好习惯,要随时随地加以注意,躬行实践,才能收到相当的效果。他以常见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道理。他在《习惯成自然》一文中写道,“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个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个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个把书本打开,认认真真去读;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个把公民应做的一切认认真真去做”,这样,我们“所知”的才能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成为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习惯成自然”就是能力什么是“成自然”呢?叶圣陶先生认为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是那样的意思”。他举例说,“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这两种能力的形成是因为我们从小就习惯了,‘成自然’了;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程度,只是免勉强强地做一做,就说明我们还不具有那种能力”。他进而指出,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说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因此,习惯养成得越多,那个人的能力就越强。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的习惯“。
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习惯,增强能力。叶圣陶认为,“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多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我教育,其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厌”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一个学生如果生活、卫生习惯好,就有益于身体健康成长;文明礼貌习惯好,品德就优良;学习习惯好,定能取得好的学业成绩。总之,习惯对人的生活、学习以至事业上的成功都至关重要。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6)
牛顿迈出了第一步,布封迈出了第二步。
——俄国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1729年-1796年)
-01-
不知道多少80后的朋友,在童年时期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作为一个孩子,并一定知道科学是什么,等长大之后,大概知道了,但梦也醒了。
3月14日,霍金先生去世,全世界用各种各种方式进行悼念,爱因斯坦的生日是3月14日,有人说,他是给爱因斯坦过生日去了。也有人说,霍金先生本就不属于地球,他只是回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地方。
于是,大家纷纷又拿起了《时间简史》,重读这本只有一个公式的经典,用这种方式缅怀霍金先生。
写作和读书真是件神奇的事情,让人可以跨越时空和地理界限同他人交流,霍金先生通过写作,将他那遨游在宇宙太空的思想,普及给了全世界,哪怕他已经离开。
-02-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其实看到的风景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人是真的在看世界,有的人是在看朋友圈。
现在大家都崇尚旅行,找机会多看看这个世界,这样是美好的,但毕竟有太多地方到不了,肉眼也看不到。
20xx年,脑中带着一幅幅美丽的图景,我满怀期望的踏上了西藏的土地,的确,西藏太美,然而由于高原反应,身体的沉重负担,让我无法尽情的欣赏美景,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地方达到不了。
所以,我们要读书,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是幸运的,在有限的生命中,我们要尽可能的多了解这个世界。
读书可以跨越地理,穿越古今,让思想不受任何羁绊的遨游驰骋。
-03-
在简书给了我签约标签之后,很多朋友给予我更多的关注和肯定,但是我心里清楚,签约前后,我的写作水平并没有质的提升,我依然写不出华丽的辞藻,也写不出撼人心扉的篇章。
唯一的改变,是让我在写文章时不敢过于随性,怕被人说:“签约作者写的也就这样嘛。”虽然我真的写的也不好。
书太多,而人的时间有限,所以应该读经典。但太多的经典都是大部头,阅读起来耗时费力,无数的人望而却步,进而失去了很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机会。
我想做一件事情,通过解读经典,斗胆把自己当做一个导游,带着我的读者,用最短最高效的时间去多看看这个世界。
我不是科学家,生产不了知识,但此时此刻,我想做知识的搬运工。
-04-
《自然史》是个大部头,共计42万字,是18世纪法国最著名的博物学家布封,一生历尽55年创作,全书包含了地球史、动物史、植物史、矿物史和人类史几个部分,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和科学的描述和解释。
这本书也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其中关于动物形态的描述极具艺术性,书中含有丰富的素材,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依据,优美动人的文笔也将公众的兴趣引向了生物学领域。
布封,1707年出生于法国,由于父亲是法院的推事,以继承关系获得封地,成为一个贵族,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但他爱好自然科学,在他整个求学生涯中,他还学习过数学、法律和医学。
他一声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26岁就进入了法兰西科学院,曾被任命为“法王御花园与御书房总管”,46岁当选为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并后续两度支持学院事务。
晚年的他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各国的国王和学者都希望一睹他的风采,也常常受到法国国王的接见,成为了凡尔赛宫的常客。
布封宣传唯物宇宙观,又重文艺思想,受牛顿和莱布尼茨影响极大,但也由于他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世界的起源,曾经被巴黎神学院斥责“离经叛道”,险遭宗教制裁。
他的著作有大量的关于进化论问题的论述,这些问题在他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到过,他也是生物地理学的创始人,对后续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05-
未来一个多月,我将用28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对《自然史》进行解读,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我会将每篇文章的阅读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挑取书中最精彩的核心部分,并对关键内容做好总结后进行呈现,读者读完这本书42万字的大部头,只需要1个小时左右。
这个系列不仅会介绍大家熟悉家禽、野兽、飞禽,也会介绍各种常见与不常见的植物,也会带大家探索自然界各种神奇的矿物质,最后深入了解人类史及地球史。
我很希望,也很荣幸能陪伴大家一起领略这部伟大的《自然史》,也请大家关注这个系列。
end.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7)
一本厚重的大书瘫倒到在我的桌子上,翻开来细细品读,画上一些记号,再回过头看两眼,望着折痕越来越多的大书,有没有让我留下什么然我印象深刻的故事呢?
自然史是作者布封历经55年的调查总结所获得的成果,里面讲述了大自然的一切,植物,动物,矿物……让人看不过来,而那充满诙谐的语言更是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还记得在动物篇里“狗”的那一段,讲述了关于看家狗和猎犬的习性。家狗活泼可爱好动,讨人喜欢,主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它都一清二楚,同时还能通过气味嗅出敌人的气味,这也就是为什么当陌生人经过时,家狗会朝他吼叫的原因;而猎狗则不一样,它们充满野性,经常表现出战斗欲望,且聪明伶俐,训练有素,能听懂主人的命令他们拥有敏锐的嗅觉,是猎人们的好帮手。同时,家狗和猎犬都有的共同点就是对主人十分忠诚。
说到“狗”,这让我想起了我家的家狗,与书中描写的一样,她有着香槟色的毛发,有着水灵而又浑圆的大眼睛,有着匀称的身姿,一次跳跃,一次翻滚都充满了灵气,且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孩子般得粘人。她时常摆出一副细考的样子,歪着脑袋,禁止不动,这举动真是惹人疼爱。
还记得我曾经听到过一句话:“人类的一生,狗只是一小部分,而在狗的一生中,主人就是他的全部。”
这句话说得没错,家狗的一生默默追随着主人,乖巧聪明,就是受主人欺负也毫不吭声,也是默默的承受,从不会露出厌恶主人的眼神。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那被主人们遗弃的流浪狗,它们的心里是多么痛苦,多么难过。当看到一只被主人爱抚的狗时,它们的眼神里会不会流露出渴望和羡慕?
为了某个人默默承受,这一种高贵品质,也就只有狗了,多么可爱乖巧的小生物啊。但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里却都有“狗”字,而成语里一些带“狗”字的也都一些贬义词,例如猪狗不如,打鸡骂狗之类的成语,毫不吝啬对狗的贬低。
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我们去思考。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狗是忠诚的,但又为什么会有这些词语或成语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许因为家狗只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凶狠,让一些从未养过狗的人家对家狗产生厌恶之感。一些句子中,形容某人吵闹会说成“狗吠”,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
其实,狗对主人忠诚的程度远远令我们无法想象,在电影“忠犬八公”里,一只狗的主人因突发心脏病死去,这只狗却从未间断它的习惯——在下午时,到火车站等待主人下班回来,就算主人再也不会回来。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也间接的证明了狗对主人的忠诚。
无论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在我心目中狗是我生活中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无法分开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忠诚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们是人类最重要最忠诚最不容易失去的朋友。作文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8)
国庆节期间看完的一本书——《自然,是最好的老师》。
约翰·缪尔,世界环保运动的先驱,国家公园之父,最令我仰慕和喜欢的博物学家之一。在现代社会,优秀的博物学家可能也是极其稀有的了。现代社会的发展,科技是飞速进步了,可是我们确离原生的自然环境越来越远,越远便越不能理解自然,越不理解自然就越畏惧真正的自然,“荒野求生”已经成为很时髦的字眼,这真是令人悲哀的恶性循环。大概谁都知道,只有自然能治愈我们的“心病”,让我们认清自己在物理时空中的定位。
书中,提到了一段这样的历史:缪尔和很多植物学家一起研究美国各地的森林,然后向政府写报告,然而国会议员们并没有理会他们的建议。缪尔便转而直接面向光大民众,通过写作的方式向美国民众展示了美国所拥有的伟大的森林,描述了人们对森林的破坏行为,希望民众能通过他的书获得感召,伸出援助之手。
我想,即便是美国,国家公园的产生和存在也不是靠官员们自上而下高瞻远瞩的规划与布局,也没有主动进行先见之明的立法保护,甚至在学者提出建议后也置之不理。
其产生的路径,是通过真心热爱自然的学者著书立说,向民众游说获得大面积支持而迫使政府进行立法。如今的美国通过国家公园的形式为地球保留了大面积的原始原生自然地貌,一要感谢约翰·缪尔这个人,二要感谢善良且关心自然的美国民众。
我想,在历史重大事件的推进上,时常显现的是个人的力量和光辉。
根鸟的读书笔记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不可一日无书读。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根鸟的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欢迎你的品鉴!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1】
我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书名是《根鸟》。
《根鸟》主要描述了主人翁根鸟为了追求别人都认为是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经历了诸多磨难最后找到梦想。从小就不明白母亲在哪里的根鸟,与父亲生活在一齐。有一天,他进森林捕猎,射死一只极为罕见的白鹰,它发现鹰腿上有一张求救布,他朝思夜想,想救出那个女孩,他去了县城,没找到满是百合花的大峡谷,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三天,他就背上旅行包,将一切安顿好,踏上了西征的旅途,途中他遇到了许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但经过曲折坎坷的寻找,根鸟最之后到了梦想中的大峡谷——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是什么力量促使根鸟为梦用了整整四年的青春岁月而去寻找呢?能够这么认为是根鸟那颗火热赤诚的心,让他在艰辛地路途中与人为善,真势待人的诚意感动了很多人。他理解了困难的挑战,凭着永恒的目标、长久的信念,为了自我那不切实际的梦想,经历了无数的坎坷,在幸福中遭遇苦难,在苦难中品尝幸福。梦,激励着根鸟一步步迈向成功。
“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在《根鸟》中得到了应验,它不仅仅仅教育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而且还要有坚定的信念,有力的精神支柱是到达彼岸的彩虹桥。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我的信条:“当一个人拥有自我珍惜的感情,并能够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能够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2】
最近,我读了作家曹文轩的一部小说《根鸟》,书中的情节充满了浓厚的浪漫色彩,给力我很多的启迪。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根鸟的孩子,在他十四岁那年,他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正当他一无所获是,天空中飞来了一只白的的鹰,根鸟从鹰的腿上发现了一条布条,得知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子被困在一个大峡谷里面。回家后连续几个晚上,根鸟都梦见了那个大峡谷,那是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最终,根鸟踏上了寻找大峡谷的路程,他一路西行,经历了荒漠,遇到了知己板金先生,被骗去了鬼谷背矿石,有经历了父亲去世的痛苦,穿过了森林,走过了平原,最终找到了梦里的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根鸟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对于一个布条和几场梦,他便执著着,相信那个大峡谷一定存在,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他不怕吃苦,耐住了沙漠的寂寞与孤独,肚子一人行走着,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根鸟在去大峡谷的途中,很多时候是在打工挣钱的,他要挣一些路费,他干活干得很卖力,从不惜紫的的力气,虽然年纪小,但他并不想贪便宜,拿了人家的工钱,就必须努力地为人家干活。 根鸟这个人物与现在社会中的一些孩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疼爱有加,很多事情都帮他们做,导致他们不会自立,总是依赖与父母,面对生活中的一些小困难就退缩了。而根鸟他在困难面前没有退缩,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目标。当烦恼被骗到鬼谷的时候,他面对每天无聊的背矿石工作是,并没有放弃目标,当他第一次逃跑失败后,他有从新计划着自己的第二次逃跑,知道最终成功地逃离了那个地方。
根鸟又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班主里要回甲的女孩子秋蔓过独木桥,并和她一起回家,在莺店又帮助了唱戏的金枝还了被烧坏的戏装的钱。一路上虽然很苦,但他总是乐于助人,帮助他人度过难关。
根鸟在这一路上不断成长,学会了很多,品味了人生的各种苦难,从一个小孩子成长为一个大人,我们也应像根鸟一样,在艰难的环境中始终不忘记自己的目标,保持心中的那份纯真与友善。在游戏的路上,无论多么坎坷,无论多么寂寞,都不应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一直坚持到底,一直行走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个“大峡谷”。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3】
根鸟读后感 《根鸟》这本书并不是说一种鸟,这是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名字,代表着一个纯真的世界,代表着属于梦的力量。在这本书中,梦境与现实,坚持与放弃,真情与假义等许多情感撞击着,直到最后一刻,真善美胜过了一切丑恶,暗淡的心灵重新被蜡烛照亮。
《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讲着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后,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
根鸟起程了,他的经历无比坎坷。他走过米溪,被骗往鬼谷,他的父亲去世,他独自穿越沙漠。但每次遇到险境,他总能有人出手相助。就这样,他在幸福中遭遇苦难,在苦难中品尝幸福。最后,他终于骑着白马来到了那个长满百合的大峡谷,望着那满地鲜花失声痛哭
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美丽的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更美也更遥远的地方。
在这旅途中,指引根鸟的,支持根鸟的,召唤根鸟的,是根鸟的梦。梦,是一个目标,一个永恒的目标;梦,是一种信念,一种长久的信念。正是这个目标,这种信念,激励着、支持着根鸟一步一步迈向成功。当根鸟沿着直觉向梦走的时候,他没有怀疑。根鸟的梦似乎遥遥无期,不可实现,但他却毅然决然地走下去,实现梦就是他的全部。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他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
根鸟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他的成功,当然少不了板金的谆谆教诲,住持的热情帮助,还有独眼老人、杜家一家人和金枝,是他们让根鸟感到了生活的美好,是爱让世界更美好,是爱使人间充满温馨。
最后,根鸟还是没有找到紫烟。但是,在这段寻梦的旅途中,他收获了人间的爱,人们对他的帮助。即使他没有寻找到梦,但他也获得了许许多多。
《根鸟》不仅仅教育我们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而且还告诉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有力的精神支柱是达到彼岸的彩虹桥。正如书中所说,“当一个人拥有自己珍惜的感情,并可以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可以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4】
1、这座老林仿佛早已生命绝迹,不过就是一座空空的老林罢了。下午的阳光,倒是十分明亮。太阳在林子的上空,耀眼无比的悬挂着。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照下来时,犹如利剑,一支一支的直刺隐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色的流水正直泻而下。(1页3段)
2、风是看得见的。狂风时,根鸟仿佛看到千军万马在奔腾。那时的根鸟只有一种冲动而并无恐惧。而戈壁滩上的风,就像是一头跟踪了他许久,瞧他已筋疲力尽,且又没有任何提防时而猛扑上来的猛兽。(43页3行——6行)
3、在很沉闷的行走中,跟鸟悄悄地打量着这个行者:衣衫褴褛,一顶毡帽已经破烂不堪,背上的行囊简直就是一捆垃圾;脚上的鞋已多处破裂,用绳子胡乱的捆绑在脚上;身体高而瘦,背已驼,脸色苍黑,长眉倒很好看但已灰白;或许脸型本就如此,或许是因为过度的清瘦,颧骨与鼻梁都显得很高,嘴巴也显得太大,并且牙床微微凸出;最是那一双眼睛,实在让人难忘,它们在长眉下深深隐藏着,目光却在底部透出一股幽远、固执,还含了少许冷漠。(46页12段)
4、一个中年的汉子骑着一匹棕色的高头大马,从东边疾驰过来,那马的长尾横飞在空中,那汉子则抓着缰绳紧紧地伏在马背上。马从根鸟面前疾飞而过,使根鸟的耳边刷刷有风,那马朝霞光里跑去,不一会儿,就只剩下了一个黑点。(60页5段)
5、根鸟眼前的长脚,是一个长得十分气派的男子。他的目光很是特别。跟鸟从未见过如此深不可测的目光,那目光来自长而黑的浓眉之下,来自一双深陷着的、半眯着的眼睛。最特别的是那个葫芦瓢一般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使长脚显得格外的精神,并带了一些让跟鸟喜欢的野蛮与冷酷。长脚似乎意识到了这颗脑袋给他的形象长足了精神,所以即使是处在凉风里,也不带帽子,而有意让他赤裸裸的。(76页9段)
6、菊坡村的小孩最喜欢看这道风景。他们或站在路边,或爬到树上,看白马驮着根鸟,在林子里如白光闪过,在路上跑起一溜粉尘。有几个胆大的,故意站在路中央,等着白马过来,眼见着白马就要冲到自己跟前了,才尖叫着,闪到路边,然后在心中慌慌的享受着那一番刺激。(116页6段)
7、秋天的草原,是金色的。草原无边无际,在阳光下变换着颜色:随着厚薄不一云彩的遮挡以及云彩的飘散,草原或是淡金色,或是深金色,又或是金红色的,有时,甚至还是黑色的。而当云彩的遮挡不完全时,草原在同一时间里,会一抹一抹的地呈现出许多种颜色。草原有时是平坦的,一望无际,直到无限深远的天边;有时,却又是起伏不平的,这里是低洼,但往前不远就是高地,而高地那边又是很大一片洼地,草原展现着十分优美的曲线。因地势的不同,在同样的太阳下,草原的颜色却是多种的。(157页1段)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根鸟》,故事中有鬼谷和莺店,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根鸟。
“在失去梦的前一晚,我梦见我的梦立在一棵树上,忽地,他们都飞走啦,慢慢变成了金色的小点”这段话似乎时刻提醒着我,不要忘记自己梦。
这本书是梦幻的事啊,谁也不会像书中的根鸟一样去解救梦中被困的女孩子紫烟,谁也不会去寻找梦中见到的长满百合的大峡谷。可是根鸟却做到了,他相信梦,并且真正找到了。
当读这本书时,我不明白,这是一个不可能的故事。写出来有什么意义呢?读着,读着,书中说明一切,我们平常不是也会做梦吗?但我们总是单纯的认为那只是梦,是假的。我们并没有想根鸟一样去追寻自己的梦,我竟然感到了恐惧:梦是会消失的,但根鸟却坚信自己的梦,梦的力量使他毅然踏上离家的路,原来,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一次偶然看见一个故事《让梦想切合实际》,故事的大致内容是:世界著名撑跳高名将布博卡有个绰号叫做“1cm王”,因为在一些重大的国际比赛中,他几乎每次都能刷新自己保持的世界纪录,将成绩提高1cm。当他成功的越过6。25米时,无不慷慨地说,如果当初我把训练目标定在6。25米时,没准会被这个词吓跑。
只要有一颗追梦的心,不管能否圆梦人生总会变的很充实,获得梦中的幸福,我也有梦想,就是长大后做一名医生,虽然看起来遥远,但只要坚持。有信心就一定可以成功。路是一步走出来的,只有努力才能达到胜利的尖峰。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6】
人与人之间的完美是我从《根鸟》这本书里读出来的。《根鸟》是本好书,谁看了都会说好。它教会了我人与人之间的完美,互相互助的幸福。
《根鸟》描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此刻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去寻找属于自我的梦而走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中,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成长的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帮忙了一位邻居,心里是多么快活,当我听着别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时又有多么幸福,这种感觉使我终身难忘。
是啊!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处于危险的人产生了扶持、援助之念的时候,并且真的去做了、去试试了自我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必须会感到幸福、必须会快活、必须会感到有一股暖流十分舒服的流过,心里暖暖的,从而使自我的灵魂得到了净化。那就是人性。
《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的小说,让我不由自主的喜爱它。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7】
这些天,我生病了,需要输血。在这两三个小时的艰难输血中,我只使用阅读作为消磨缓慢时间的一种手段。
今天,为了赶去输血,我带了一本书,发明了曹文轩的小说《根鸟》。我妈妈以前见过它。她觉得很好看,但我不这么认为。然而,真的没有书可以读。只要看看这本书,我就会饶有兴趣地读它。
只是在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它相当不错。它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那就是一只鸟看到了白鹰和那天它做的神秘梦,另一只鸟让他感觉到了一直笼罩在他心中的神秘女孩紫色的烟雾。最后,他决定自己去找紫烟。[他在路上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经历了许多事情,帮助了许多人。
一路上有许多激动人心的事情。例如,在那份圣诞礼物中,树根鸟因为它极其凶猛的长腿几乎变成了一个患健忘症的人。最后,他勇敢地(凭借)坚强的意志逃脱了,没有被长腿的恐吓所诱惑。还有一次,他甚至失去了求生的本能,想回家,但当他回到家时,父亲再次激励他振作起来,踏上寻找紫色烟雾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后,我能感觉到根鸟在各方面都是一个非常好的孩子。说再见有时是坚强而特别的,有时是脆弱的,有时是害怕的,有时是勇敢的,最后它克服了自己的问题,赢得了生活中最高的声誉(这句话太夸张了,可以改成“实现多年的幻想”)。
我也有很多缺点,像小鸟一样,我想像小鸟一样克服自己的缺点,让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为此我会尽全力,加油!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7篇
不容争辩,当我们化身为孩子们的老师,我们必须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负责,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那么,有哪些值得参考的教育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7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1】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经典常谈》是朱自清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初代为中学生撰写的一部分。这本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化的基本知识,还包括了朱自清先生对四书五经的独有的理解。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全书共13篇主要包括《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里》,《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还有系统性的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与历史脉络。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这本书,内容简洁精辟,语言流畅不仅有高度和深度,更有大众所能接受的广度,还有这是一本写给中学生看的书。所以普及性和通俗性较为强等。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文》因为文字不同,体现出了国家和民族的书面表达方式和思维是不一样的。文字使人们进入有历史记录的文明社会。而且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读完了朱子清先生的这本书后,我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读经典的意义。读经典不仅仅是要学习知识而是通过阅读古代经典汲取先贤的智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等。
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是为了给希望读经典的中学生做个向导,指点阅读的门径,让他们面对豪如烟海的古代典籍?至于茫然无措。
这本书对经典的梳理与讲解,不仅通俗流畅,深入浅出,更是白华文通俗流畅的典范,容易激发读者阅读经典的兴趣,从而亲近经典,了解经典。可以说是《经典常谈》是读者概览中国古典文学的不二之选。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如果你们喜欢阅读经典书籍,我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喜欢。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2】
我们已经跨入了新世纪的门槛,而门槛内却卧着只大大的拦路虎,张着血盆大口,要吞噬我们整个人类。这就是一个世纪性问题——环境问题。它在不断恶化,我的家乡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的春风刮走了人们头脑中陈旧落后的思想。乡里一下子立起了十多个冲天的烟囱,随着浓烟滚滚而出,利润滚滚而来……可是你们知道我的感受是什么吗?
那天,我独自在门前的一条大路上走着,忽然前面不远的地方冒出了滚滚浓烟。黑烟像一条张牙舞爪的恶龙朝我扑来,并不断扩散。抬头望望天空,很快满天都是黑烟,像一块巨大的黑幕笼罩着大地;黑色的灰尘颗粒漫天飞舞,向我袭来。天不再蓝了,它变成黑的了。我奔跑着,躲避着。回头望望,“黑虫”遍地,像密集的蚂蚁似的;路旁小池塘的水面上也落上了薄薄的一层……
还有我们村子里那条小河,原来清澈见底,游鱼清晰可见,随时可以听到“叮叮咚咚”的流水声。可是现在,小河变脏了,一团团的垃圾在河水中徘徊着,再也见不到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儿,连行人路过都捂着鼻子走。
身为地球母亲的子孙,看到这个既可爱又美丽的地球正在遭受这样的破坏,此时我的心,真的是又恼恨又悲伤。我多么想高声呼喊——还我碧水蓝天!还我美丽的家园!
环境正在遭受严重的破坏,而我们人类生命中必须拥有的水,也已被污染了,生命之水在慢慢地减少。我们人体中如果一旦真的没有了水,那么我们人体中的这些细胞就会坏死,最后引起死亡,那就太惨了!这个世界上,不仅是人类需要水,连动物、植物也是非常需要水的。如果动物、植物没有那它们就会干死、渴死。我们这个也将归于死寂。
有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断地破坏植物、毁坏森林,小动物都没有了去处,只好听天由命。更有的人不加节制地开采自然资源,使它们越来越少。工业污染更是加剧了恶化。我们都是地球上的居民,都有义务保护我们的地球。森林可以让我们呼吸到新鲜空气;大气资源可以让紫外线不直接照射到我们身上;水资源可以维持我们的生命……如果地球上的资源都枯竭了,我们很难以从别的地方得到补充,我们一定要精心保护地球,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
同学们,我们头顶同一片蓝天,脚踏同一片土地。共同的命运把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保护地球,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加以行动,努力让我们的地球妈妈恢复年青活力,让我们的地球妈妈永远容颜焕发!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3】
斐名中外的西南联大中文系有三位著名的系主任,他们轮流坐庄,罗常培、朱自清和闻一多,其中对我个人而言最能叫上名字的就是朱自清,因为上学的时候学过他的三篇文章:《春》、《背影》和《荷塘月色》,其他两位大家知之甚少。
即便对于朱自清先生也并不知道多少,不知道还有什么作品或者什么精妙。今日读了一本1942年其编写的《经典常谈》,一本大师编写的了解中国古代文化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入门指南,才领略了大师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信手拈来。这是他写给中学生的一本书,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没有任何个人的观点的创新创造,却是“发扬、介绍、修正、推进我国传统文化”,对历史经典的“切实而浅明的白话文白话文导言”。
对于中国的文学经典,虽然每个中国人都度过第一点,但我想有宏观了解的却不多见。既没有人教,也没有人谈。朱自清先生写《经典常谈》就是要我们用“科学的选择和阅读方法”,“帮助人们以有效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效率,从浩繁的书海中获取对自己有用的知识,以集成和发扬前人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这本书让我们“阅读经典”,了解经典。
中华文字3000年,最早是出现于殷商晚期的甲骨文。而在此之前“结绳而治”,“后世圣人”刀笔刻字于牛骨龟甲,用于记录文化历史的开端“卜辞”。传说的“仓颉”或许是“商契”,商民族的祖宗的意思。到了周朝演化为“籀文”(大篆),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秦国的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古代文字四种书写方式,契、铸、书、印,对应的不同的材料“骨、铜、简、泥”而异。这是来自于《说文解字》的知识。
《易经》代表了中国人的智慧,“河出图,洛出书”,这是传说的出处。甲骨经火烧断吉凶是“卜”,蓍草数数目断吉凶是“筮”,“筮短鬼长”,古代判断小事吉凶用筮,大事吉凶采用卜。《易经》原来是一部切用的筮书,包含三部分:连山、归藏和周易。需要注意的是儒家的《周易》是种哲学,民众的《周易》是种巫术。
《尚书》大部分也是卜辞,是当时的“雅言”,包括“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的号令,这些号令多成为“誓”和“诰”。平时的号令叫“诰”,军事的叫“誓”,君告臣的叫“命”,臣告君的有时叫“谟”。是汉朝人编辑了历史档案,改称为《尚书》,“上古帝王的书”。值得注意的是王肃的《古文尚书》是伪书,伏生《尚书》才是真本。
歌谣是《诗经》的源头。随口唱的是徒歌,随着乐器走的是乐歌。歌谣的词由乐工记录下来就成了《诗经》。“诗言志”,志不是抒情,而是关联着教化或政治。孔子对诗断章取义,诗被用来讨论做学问做人,是要鼓舞人、联合人,增加阅历,教化众人。
天地君亲师,代表《礼》的三本:天地是生命本源、亲是祖先、君师是政教的本源,礼包罗万象,人情不能忘本。儒家教人和平、教人节制,建立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就要遵守“礼”,叫做“礼治”。
“春秋”是古代记事史书,传说孔子作《春秋》,“尊王攘夷”乃是《春秋》大义。史官记事两个目的:征实和劝惩。《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是《春秋》三传。左氏重叙事,公、谷重解经。《左传》参考群籍,详述史事。
《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是四书,要先读《大学》,再读《论语》《孟子》,最后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中庸》传授心法,是儒教道统的根本。
韩魏赵三国分晋,田齐代姜齐,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春秋进入战国。六国亲秦抗秦,即是“合纵”“连横”,202年的历史,刘向编纂成了《战国策》,“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
《史记》《汉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正史”的源头。两书各有所胜,班、马并称。《史记》是通史,记录到汉武,《汉书》是断代,起于高祖终于王莽之诛。《史记》成于司马一人之手,“文直而事核”,《汉书》成于四人之手,“文赡而事详”,异曲同工,并称“良史”。
诸子百家源于士农工商,源于诗礼乐崩,“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儒墨老阴,诸子争流;独尊儒术,多亏董仲舒!
辞赋最有名一句“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最有名是屈原和宋玉。赋不算是诗,是我国特有的体制,虽有韵,但是接近于文。
汉武立乐府,调子分为“楚声”和“新声”。楚声成了五言诗的源头。建安三曹用乐府旧题改作新诗。晋代阮籍奠定了五言诗的基础。唐初仿作乐府,始有七言诗。李白杜甫提升了唐诗的高度。
最早的问是商代的卜辞,就是一些简单的句子,最早用于记言、记事和诉讼。文的标准有梁照明太子《文选》中第一次提出。柳宗元、韩愈带领文走上平正通达之路。“顾问不宜说理”,应该“用现在的中国话做文学”。
是为记。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4】
朱自清的《经典常谈》这本看过的人或许很多,说到经典,映入脑中大概是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等,你知道名字,但是有了解它们是怎么来的吗?如何发展的吗? 《经典常谈》中恰好就讲述了它们的前世今生,读完让人不觉眼前一亮。
经典之所以为经典,靠的不仅仅是时间的沉淀,还有包括方面人生哲理,经验总结……在这里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文中大量笔墨描写了各个时代经典形成所遭遇的事情。 一个时代的更替必然伴随着大量的战争、苦难,随后安定、修生养息、繁荣富强,如此周而复始,在来来往往中,人们将这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或有人收集成册,或有人再加工就形成了今天的各类经典,《诗经》是这样,《战国策》等亦是。但是有的却成为了永垂不朽的纪念供大家传颂至今,有的却消失在了历史的轨迹里。不可否认的是,不单单生物,任何东西都适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正是因为有需要,所以它们得以保存,被留了下来。 这里的需要更多的是政治上的需求,少部分来说才是当时人们真正想要的,比如《周易》《尚书》,又比如《三礼》以及诸子百家的言论。 有人会说问什么是政治?百度词条的解释是:对社会治理的行为,亦指维护统治的行为。有了这个解释我们就能很好的来说明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了。 文化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于政治。
王国维曾经说过:“中国政治于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转移;自其里表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说明了在不同时代政治需要导致对文化需求的不同,这时候文化的存在就是为了服务于政治。周王朝,一个延续了接近千年的国家,不得不说他的统治是成功的,最出名的就是其施行了以礼治国的统治体系,提出了天下、治乱、德治、和谐及民心等政治问题。哪怕是最后王朝覆灭其治国方针,教化人的方式仍被后世所倡导。孔子就是其代表人之一,发展到后来甚至有了专门的书——《周礼》。到了秦朝,始皇统一全国,为了更好的治理国家,发文昭告天下,而后车同轨、书同文,主张法家的“法治”和“重邢”,鼓励全国上下学法、知法、懂法,而代表作《秦律》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治。 到了炎汉,由于久经战乱,初期国力不足,农业生产停滞,为了更好的发展,施行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策略。这就需要约束掌握政治的最高统治者和 *** 机关,使其抛弃形式主义和政绩主义,重视农业,轻徭薄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是有这些的约束,汉朝的经济达到了一个空前繁荣的程度。
文化与政治不仅仅是相辅相成,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批评,例如《春秋》,两观点之一说的是实现民族大统一,天下一家,却有内外蛮夷戎狄之分。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无可奈何,哀叹等情绪,例如屈原的《离骚》以及大量优秀诗词歌赋等,皆有所言。正如《题遗山诗》中述“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由此看来,文化与政治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暧昧关系,主要牵引不过“利益”两字。今天的中国也是这样,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国外对中国的虎视眈眈表现的不在那么明显,却依旧打着蚕食的主意,即是文化入侵。而今我们要做的就是:继承中发展中国固有的文化与精神,守住国之命脉,不让文化软实力成为他人随意践踏的短板。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5】
一接触到“经典”一词,我所存储的文字就有了捉襟见肘之感。好像我所知道的文字都与经典隔着一段距离,也可能是因为“经典”“文艺”在我心里是高大上的存在。经典之与我,就是高山上的雪莲,只可遥望,不可轻嗅。我遇上经典,就是下里巴人遇上了阳春白雪。《周易》、《尚书》、《说文解字》、《史记》等等这些古文经典,我一直认为它们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属于看不懂系列。最近我接触了朱自清先生著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这本书,终于改变了一点我对“经典”的看法。
提到朱自清先生,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他的名篇《匆匆》《春》《背影》《荷塘月色》等文章一直入选语文教科书。他的文章素朴缜密,语言洗炼,极富真情实感。他是公认的“美文大师”,读他的文章,有一种欣赏美的感受。所以每次看到朱自清先生所著的文章都会沉下心去读。这次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也是一样。 随着百家讲坛和中国诗词大会的的热播,国学热也一度兴起,越来越多人的开始重视国学文化的研读。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国人终于不再闷着头往前冲,而是可以回头看看我们自己的经典文学了。但是,对于这些国学经典,我们可以听文学大家去讲,对别人朗朗上口的古诗词也是心向往之,却不愿静下心来手持素卷去阅读。我想,这还是与我们不知如何去阅读晦涩难懂的古文有关,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我国经典,未经整理,读起来特别难,一般人往往望而生畏,结果是敬而远之。”朱自清先生在序中也指出,有很多人为了启发一般人亲近经典的兴趣,做了大量功课,诸如把经典文学直译成白话文,把人吸引到经典的大道上去。他认为《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就是引领读者航到经典海里的一艘船。
《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经典常谈,有十三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在第一个章节,作者从仓颉造字开始,我国文字的演变梳理了一遍。
所有国学经典的流传都离不开文字这个媒介,作者从《说文解字》开始,更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策》《史记》《汉书》,还有我们常说的“四书五经”,都被作者一一解读,并对它们的历史过程进行了追溯。这就为读者理清了时间点,以读者易于接受的方式剖析解读,更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文艺十六讲,共有十六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从什么是文学讲述,对于文学一词,一直处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作者还在这一部分引用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胡适之先生的说法,文学就是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秒。当然这一说法,在当时并没有取得所有人的认可。
作者还从古文欣赏谈到教本与写作,为提高写作能力做了注解,让读者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在《诗与幽默》一章中,我看到了诗里的幽默,不是所有的诗都是含蓄优雅的,也有一些诗是诙谐的,读来让人会心一笑。感受诗里的幽默,也不泛是件趣事。《文艺十六讲》,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你会发现控制文艺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
读了《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使我明白,经典文学也是充满趣味的。愿每个人都畅游经典,与文艺为伴。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6】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折磨,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期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飘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7】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朱自清先生,喜欢他的文章,他的文章似乎很有感染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所以收到这本书时我是很高兴的,刚一收到时,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书中遨游一番,迫切的去体会朱自清先生笔下的世界。
读书时我们常常迷惑,常常存在着许多疑问,譬如,对于我们如何阅读国学经典?这本书的作者朱自清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自说文解字说开去,再讲易经、尚书、诗经、三礼??短短十三篇精彩导读,让我轻松读懂十三部国学经典精髓,瞬间打开阅读经典的全新视野,读了这本书,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另外书中还教会了我如何提升写作能力?朱自清以三十年教学经验,结合自己的创作心得,让我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是为《文艺十六讲》,收获颇多。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读完后您会惊喜发现,控制文字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最重要的你会发现,读了这本书你会发现文字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吸引你。
对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诗经这一部分了,因为我个人爱好诗经,喜欢那种韵律美,我觉得自己读诗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提一杯茶,拿着一本书去树林中静静地品读,是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偶尔再伴有小鸟的鸣叫,那就更加美好和安逸了!我觉得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
对于易经这一点知识,我似乎兴趣不很大,看的时候很费解,用的世间也不多,这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另外,我也深深地明白了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纵然可以放弃,但是也不能完全的放弃,也应该试着去钻研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点,俗话说“读的多了,知道的才多”我深刻的了解到,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们应该坚持去做,对于自己没有兴趣的事情,我们可以试着去培养兴趣,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去学习和了解更多的知识,才能更加优秀,更加的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
以前我读过《尚书》,所以对于这本书中的尚书部分记忆犹新,对它别样对待,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尚书》喜欢感一直不减。这次有机会再次读尚书,我很是激动和开心。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我觉得《尚书》文辞古奥,但是《经典常谈文艺16讲》这本书中语言通俗易懂,可以很快,很简单的就了解读懂书中的知识点。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了解尚书。然而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些尚书的知识,这是很不错的。渐渐的我发现了,通过读这本书,我渐渐的了解了一些尚书方面的知识点,知道了一些很经典的知识,读古文可以让我得到跟好的熏陶。我爱诗经和尚书。
读的书越多,我越会发现,读书时的我似乎是最快乐的,每次我不开心时,去书中总能找到快乐,书好像是我的快乐的源泉,让我深深地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爱读书,更爱这本书。
好书的读书笔记12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敬读阅读幼师课件网编辑整理的好书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
亲爱的同学:
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呢?是科幻书还是漫画书?还是小说?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它是《成长胜经》系列中的《101个影响一生的小毛病》。我经常在中午的时候看这本书。它通过101个经典的故事和深入浅出的道理,讲述了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些小毛病,让我们在阅读下载这本书的过程中不断地审视和自问,轻轻松松中克服阻碍你走向成功的一些坏毛病。
比如136页的这一篇————“拖延是对生命的挥霍”。讲的是一个危重病人的最后一分钟,他很后悔,死神向他列了好多浪费时间的账单,但是死神说到一半,他就断了气。死神叹着气说:“要是你生前多留几分钟,你就能听完我的账单了”
你是个喜欢拖延事情的人吗?如果是,不论你多名有学识、能力,若老是喜欢拖延时间,久而久之大家都认识到你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不要等待明天或是明年吧,从现在开始做起,丢掉你手中的冰淇淋和电视遥控器,开始行动吧!人生短暂,正如陶渊明诗中所云: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这本书不错吧,你若喜欢,就快去买吧,相信它能像帮助我一样帮助你的!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2
当年明月说过:“所有伟大的人,都是凡人。千锤百炼,千回万转,矢志不改,仅此而已。”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凡人”“千回百转,矢志不改”后就能成为伟大的人呢?
我想,这是因为坚持。有了矢志不改的坚持,他们就能翻过那座挡在我们前面的大山,看到山的那一边的四季如春,看到山的那一边的浮光跃金,看到山的那一边的风起云涌。当别人只能看到层林尽染时,他们已经知道知道了从天边涌来的是北风如刀,还是和风暖阳。
他们在山的那一边获得了超越他人的力量,因此凡人成了伟人。同时,翻不过大山,看不到山的那一边,不经历风雨交加,不体会鸟语花香,也就无法成为伟人。崇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勤劳实干,有政治头脑,然而在他历史上只是二流人物。他看到了阉党作乱,于是慢药除魏忠贤,快刀斩奸佞余孽。死太监死了,奸佞已铲除,崇祯笑了。他看到山上吃人的老虎杀光了,很高兴,但他没有看到在山的那一边,一群名叫“言官“的豺狼,在山中无老虎后,会回来称大王。言官们在朝廷上逮谁骂谁,阉党在时至少骂人还是有纪律的,然而魏公公死后,言官们骂成一片,逼得内阁只能靠抓阄选人。
抓阄选首辅,好像比阉党选首辅好不了多少。
崇祯很努力,他摸清了山这边的一切,他知道山上有什么树,他知道山上什么地方活着什么动物。
但他没看到山的那一边
帝王一梦终成空,枯枝残躯曳风中。
恐怕崇祯到死也不明白自己的努力为何付诸东流,他了解大山,但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在山后,在山的那一边。
作者当年明月看到了山的那一边。
他看到人们被电视剧误导,对明史认识千奇百怪;他看到人们日益浮躁,远离了历史的厚重沉淀,他决定改变。山上被毒蛇侵占,他并没有简单地杀死山上的蛇,而是,绕到山后,堵上了毒蛇的巢穴。他用真实当利剑,斩杀毒蛇;他用幽默当巨石,堵住巢穴。他看到了其他历史著作作者看不到的东西,因此,他比其他作者更成功。
好像到了这里,就可以解答为什么凡人经过“千锤百炼“就会成为伟人了:因为千锤百炼,让他们的视线跨过大山,让他们获得超越常人的力量。但是,魏忠贤也很努力,他也经历过一次次的失败与成功,为什么他不是伟人呢?
不是因为他努力不够,也不是因为他受的磨难太少,而是因为,他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他本来励志做一个护人性命的盾牌,但当他第一次看到山后的风景时,并没有被春风唤醒百花香所感染,而是沉迷于暴风闪电那狂野的力量。于是,他变了,他不愿意当盾牌救护苍生,而是愿意化为利剑横扫天下。
迷失了方向,即使看到了山的那一边,也不过是让你走到更高的地方,然后,让你更惨烈的摔下去。
哀莫大于心死,最哀莫大于心死而身不知。
谁知道登山时有多少人跌落谷底,谁知道有多少人迷失森林?
谁也不知道。
在山的那边,是什么?伊甸园,还是火海炼狱?无从而知。有人说那边是“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有人说是“万事皆空,万事皆允”的明悟。只有自己攀上险峰,才知道山那边的风景。
让我们一起挑战吗未知的险峰吧,让我们一起去看山那边的风景,挑战人生的高度!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3
你知道什么狗会写字,会说话地位比主人还高吗?不知道的话就来阅读下载《查理九世》这套书。
本书的作者是雷欧幻象,浙江少年儿童文学出版社的一位作家。故事的主人公叫查理九世,是一条高智商的狗,每次都会受到主人摸多多爷爷或鬼影迷踪的信件。每次都会勇敢的完成一项又一项艰巨的任务,一旦失败就可能丧失性命,但他们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团结力量,一次又一次的从困境中逃出。一直勇往直前,所向披靡。
向我们介绍了团队的重要性和学好数学的重要性,文中有许多惊险的地方,我最感觉到有趣的地方就是他们被一群食人蛇和青蛇追杀时。天上掉下来一个野人,吹响笛子救下他们。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种神秘的解题方法,一片又一片感人惊险的画面。团队协作所带来的重要性,我成长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更加聪明乐观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你想买这本书吗?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令人受益匪浅。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4
《白客》是郑渊洁的童话故事之一。郑渊洁笔下的舒克和贝塔曾经给我们留下过精彩的童年回忆,如今这部《白客》也没有让我失望。
高考落榜后的孔若君自己开发了一款图片处理软件,当他把重组家庭妹妹的照片换成小狗的头之后,现实中的妹妹竟真的变成了狗头。故事就围绕着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事件而展开。
作者的写作手法非常巧妙,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金国强起初抛弃殷静的行为给他后面掌握换头技术之后就借此敛财埋下了伏笔,但他性格中也还有同情穷人的一面,在假扮歌星去农村演出的时候还拿钱给台下的观众,这也为他后来的改邪归正作出了铺垫,让人物性格变得丰满起来。孔若君删除妹妹的照片,给后来妹妹难以换头埋下了伏笔。书中还巧妙地反映了社会现实,例如歌星假唱、农村有些穷人为了利益走上不正确的道路获取不义之财、明星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上位等等。
尽管神奇的图片处理软件能够把人头换成动物的头,但是最后开发软件的孔若君还是停止了这种做法,这也表明了作者的价值观念:没有人有权利肆意处罚他人,即使是罪行罄竹难书的恶人,也应该留给法律惩戒。现实中有许多人充满正义感,希望能够像侠客一样挺身而出惩恶扬善,但是我们的社会已经不是法制不健全的古代封建社会,在一个法治国家当中,没有人能够替天行道,正义就是遵守法律,是告发检举触犯法律的人,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再是自认行侠仗义地劫富济贫。
不同于已经看厌的王子公主的美丽传说,《白客》是一个情节跌宕起伏、结合社会背景的童话故事,读来让人拍案叫绝。好书推荐,愿与你共赏!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就推荐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是一本充满奇事科幻的书,主人公哈利。波特,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了,伏地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黑魔头,虽然他没能杀死哈利却在他额头留下一条蓝色闪电形伤疤后神秘离开了,随后鲁伯。海格巫师把哈利送到了一点儿也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夫妇家,哈利的房间是一个又小又窄的储物室,还被达利每天都欺负,就这样过了十年,十年后的一天生活开始发生了变化,有人开始不停的给哈利送信,上下加起来至少有上百封,但哈利一封都没有拿到都被德思礼夫妇抢走了,后来海格巫师告诉了他一切并且还说了哈利其实是巫师的讯息,并给了他一封入学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通知书,从此冒险之旅就此开启斯内普不对劲,他的腿被守护魔法石的大狗咬伤了,而真相是,奇洛教授奉伏地魔之命,要夺走魔法石,而斯内普是在保护他,最后哈利拼命守住魔法石,邓布利多随后赶到,救了哈利,并毁了魔法石。
哈利在保护魔法石的时候是多么勇敢不惧,反观自己在生活中和他是多么的天差地别,我遇事不管简单与否都选择知难而退,做事拖拖拉拉,遇事优柔寡断,有时候看我很认真的在做作业但是一坐数小时,除了零食少下去只字未提,经常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哈利从下寄人篱下生活从未有所抱怨,换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想想都可怕,我从小胆子就小,哈利和我一样的年纪就能有这样的胆识,让我自愧不如,现实社会虽然没有书里的哈利世界惊心动魄,但是他的勇敢值得我学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书一直伴着我成长。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6
读书可以明智,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而《明朝那些事儿》就是这样的好书。
我阅读《明朝那些事儿》是从小学二年级开始,作者当年明月,此书一共有七本。主要讲述了从六百多年前爆发的元末农民大起义直至三百多年前煤山山上崇祯自杀的关于明朝的一些。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内容丰富,语言幽默风趣。
《明朝那些事儿》描绘了明初的战火,作者当年明月在书中暗喻了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一个王朝就是一个阶段,大人物倒下了,又会有新的人物出现,一个王朝灭亡了,另一个王朝就会诞生,中国五千多年来就是这样的规律。在这本书里,这像是在轮回,在作者看来,其实也是一种进步。原来世界“x”自古就有,弱的迟早被强国征服,所以,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一定要把经济搞上去,增强军事实力,稳固好国防。我的同学们,未来的小政治家们,你们一定要读这本书啊。
这本书讲到了气节,于谦、王阳明、杨涟等人身上就有气节这样的东西,或许别的官员都不知道气节是啥,就是混日子,是欠扁的,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都是欠扁的当年明月就是用这种幽默的语言描写历史的。鲁迅说:“自古以来,我们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hellip;hellip;这就是中国人的脊梁!”臧克家在《有的人》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想:“由这两句话,我终于知道于谦、王阳明、杨涟等人现在还永垂不朽的原因了,而其他官员呢?真是令人深思啊!”而《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令人深思的不止这,它就像一本社会全书,引人深思的地方举不胜举,需要你亲自去品读,去感知,去体验。
明朝,是一个辉煌的时代,而《明朝那些事儿》,是把明朝写得更辉煌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它。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7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是啊!开卷有益,读书可以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视野,还可以丰富课余生活。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小王子》。
《小王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来到地球的传奇故事。一个来自太阳系中某颗小行星的小王子,因为和他那美丽、骄傲的玫瑰闹了别扭,便只身出走,在各星球间游历,见识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最后,他降临地球,在这里与狐狸建立了友谊,并且得到了人生的真谛……在撒哈拉大沙漠,一名迫降的飞行员遇见了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小王子。这个可爱的小人儿为了寻求爱和友谊曾经访问过六颗行星,这六颗星球上各住着一个人,他们是权欲迷……
这本书是温柔的、童真的、充满哲理的,忧伤而又带有神秘气息的,所以我向你推荐这本书。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8
毛泽东同志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没有错,读书太重要了,今天,我向大家推荐《蓝色的海豚岛》一书。
《蓝色的海豚岛》作者是奥台尔,讲的是一个岛上,一群原住民生活在一个岛上,主人公王巴阿勒和她弟弟拉英在海边采集食物时,看见了前来捕海獭的人们,因为和一群白鲈鱼发生误会,导致原居民伤忙性重,不得不去往北方,途中发生意外,把姐弟俩留了下来,拉英被野狗咬死,王巴阿勒独自一人在岛上求生的故事。
其中有三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第一件事是勇捕大章鱼,章鱼是一个潜在的杀手,王巴阿勒使用海象牙长矛将其捕杀,告诉我野外危险重重。第二件事是收养朗图,朗图原是阿留申留的狗,混进了野狗群,被王巴阿勒刺伤,却被收养了,告诉我狗是人类的朋友。第三件事是制作家牙长矛,为了捕大章鱼,王巴阿勒着生命威胁,捕杀海象,获取象牙,惨遭重创,却意外收集到象牙,打破内心恐惧,做出海象牙长矛,告诉我更勇于尝试。
当然,还有许许多的故事,想知道王巴阿勒是怎样和徒托克做好朋友,怎样离开海豚岛,大结局又是什么了快来告《蓝色的海豚岛》吧!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9
刘罗锅和和珅去玩,看见有卖陷饼的,就卖了几个,刘罗锅问卖陷饼的老人当刘大人好还是和大人好?故乡头说:“刘大人人品好到极点了,我做梦都想当。和珅那贪财的二百五,哼什么人都不喜欢当。”和珅气得回府了。刘大人和老人换了衣服,和珅的人把刘大人捉起来,回到和珅府。最后给了刘大人五百两银子。
最后我总结出品德高尚,一心为百姓们做事的人,人们永远会记住你。而贪污受贿的人,他可以堵住一个人的嘴,他却堵不住千千万万张嘴。有句话说的好:“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坏事做的多了,想让人不知道,厌恶都不行。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能使人心情开朗,活泼可爱,开发记忆力的一本书。有人可能觉得没有图片的书不是好看的书,可我不这么认为。比如我读的这本书。
它也不是没有图片,还是有一些黑白图。我们一步步来了解这一本书吧。
首先是题目,名叫《神秘的吉祥物》多美啊,还透着一丝丝的神秘,令我看见了书名就不禁想看内容。
我刚才没说到重点,接下来才是。读了这本书侯,好像感到自己知识的大海在颤动,你会觉得学习不好是一种真正的可耻的事,如果你学习好,老师会表扬你,爸妈会更爱你,同时你也会在内心深处感谢这本书。
还有作者秦文君,她是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少年儿童出版社名誉总编辑。多了不起啊。这本书没有什么缺点,所以我说它是一本好书。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习,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永远不会写信的。”“可是我学不会。”“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0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1
今天,我看了一篇小说,名字很有趣,叫做《唐克的双重空间》。一看到这个题目便知道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一个小男孩唐克拒绝完成数学试卷上的小数点加减乘除,而且声称除了这重空间,世界上还有别的空间,在那空间里,他是一名糖果店的老板。老师请来了家长,但是之后唐克不见了,原来他来到了另一重空间,在那个空间里唐克真的成为了糖果店的老板了。在那个空间里,电脑帮助算价钱,所以唐克认为只要懂得怎样数钱就够了。唐克想把刚收进去的百元大钞仔细鉴赏一遍,可是他不知道在没有扫描东西的情况下钱箱是不能自动打开的。在他强行把钱箱往外拉的时候,只听见的“叭”的一声电脑显示屏黑了,电子枪也毫无反应——收银机坏了,这下大事不好了,有一位顾客来买东西,但是他买的那种话梅糖三袋是22块5毛,唐克最讨厌小数加减乘除了。这时唐克使了一点小聪明,成功度过了这一关。
后来,他在准备关门修理收银机的时候,一位姑娘走了进来,天啊,那位姑娘就是唐克的妈妈,唐克说了声:“你的头发真漂亮。”他想要伸出手去,但是却把姑娘给吓跑了。之后又有一大群人来了,他们买了许多东西,但是唐克不会算账,之后又有一个小伙子来帮忙,那个人竟然就是唐克的爸爸。这个空间里,他们三个人又在一起,但都不认识,唐克想撮合他们,但是,爸爸竟然已经和比利阿姨结婚了。唐克十分伤心。地震了,他们赶快逃到了另一个空间,他们又穿越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如果不好好学习,连一个十分简单的糖果店老板都干不成。人们都说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如果都像唐克一样,那么等到我们长大之后,怎么去工作,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那时我们怎么能成为祖国的栋梁,每个人都这样,自己的事都干不好,何谈为国家做贡献。
所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只是一句口号,我们更应该踏踏实实的“好好学习”。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2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作《一只离群的蜜蜂》。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一只自以为能干的蜜蜂与蜂群闹了意见,它抱怨大家对它不公平,就去创造自己的天下。可过了几天,它无力地回到蜂群,发现没有它的几天,工作照样进行得很好,便深有感触地说:“无论怎样,‘我’总是不如‘我们’的!”
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集体力量的重要性。动物的世界尚且如此,人类社会当然也是一样。
去年的暑假期间,省城合肥举行了一场省级大赛——“琼花杯”古筝大赛。我与我的许多好朋友在古筝老师刘老师的支持下报了重奏。那段时间的练习实在是太紧张了,大家常常是头天晚上在活动中心排练到十点多,第二天上午继续去和同伴们排练一上午……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不知弹断了多少根弦,不知讨论了多少遍,也不知翻破了多少琴谱,一曲优美动听的《绿岛小夜曲》在我与同伴们的共同努力下,弹奏十分美妙悦耳了。在比赛时,我们八个人齐心协力的演奏,最后获得了“琼花杯”古筝大赛一等奖!
可在这次比赛中,因一位同学不满队员们的安排,硬是让刘老师把她转到独奏去。可结果却如那只离群的蜜蜂遇到的一样,我们重奏的队伍并没有受她的影响,还是取得了好成绩,而她却……看到她失落的目光,我想,如果她参加了重奏,与大家融为一体,在集体中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也就能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所以说,集体的力量总是强于个人的力量。我们要牢记:“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告诉我们,融入集体事业,发挥自己的力量,就能收获到许多东西,明白很多道理。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4
看书时我突然看到一篇文章《一只离群的蜜蜂》,被找题目吸引,我不由自主地往下看。看着看着,我明白了,这是一篇讲一只蜜蜂创造自己的世界,离群的故事。
故事一开始就讲一只认为自己很能干的蜜蜂,一直觉得自己功劳,如果没有了他,其他蜜蜂就干不成事,所以就想去外面创造自己的王国。结果呢,我想:“它成功了吗?是不是真的创造了自己的世界?还是灰溜溜的回到家里?还是被其他蜜蜂求着离群的蜜蜂回家呢?”
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三天后,那只蜜蜂扇着无力的翅膀飞回了家,一看就知道失败了,而蜂巢,和他走之前一模一样,感叹道:“‘我‘总不如’我们‘”。
其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例。有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踢足球,我们每队5个人。我队的中卫首先抢到了球,在面临重围的情况下他乘机将球传给了前卫,由前卫来进球,通过这种有机的配合,不费吹灰之力我队抢先进了一球。而另一队跟我们的打法不同,发球后由对方的中卫抢到了球,中卫球技不错,他没有选择传球,而是独自一人往前冲,其他队员跟着球跑,结果球被后卫队员截住了,并赶紧将球传给中卫,中卫接着又传给了前卫,此时对方没有来得及回防,结果我队又进了一球。按着这种通力合作的方式,一场比赛结束,我队遥遥,我们品尝到了合作的胜果。而对手虽然技术不错,但单枪匹马还是敌不过团结协作。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大家团结协作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5
《四叶草的约定》是我挺喜欢的一位作家写的。她叫庞婕蕾,小读者都叫她阿拉蕾。我看过她写的很多书,大多内容都是很伤感的,比如父母离婚,好朋友分散等。这本书就是有关好朋友的。
和妈妈一起读书,会读得比较细心。夏影和孙晶晶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因为孙晶晶的争强好胜,他们渐渐疏远了,最后,他们提出要分开。妈妈说:“孙晶晶的性格太强了,脾气也很大。”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一次偶然,夏影和杨悦走到了一起。他们都喜欢韩国歌手J,一起谈论他,一起听他的唱片。我很高兴夏影找到了自己的知心朋友,妈妈也是这么想的吧!她们还约好,放暑假的时候,一起去韩国听J的演唱会。可就在这天,发生了一场火灾,杨月不幸被大面积烧伤,住进了医院,不能和夏影一起去听J的演唱会了。伤心的夏影给J写了一封信,希望J能祝福杨悦快快好起来。J收到了夏影的来信,在他的演唱会上,为杨悦祝福。两个人的约定也慢慢降临。
我身边有很多朋友,妈妈告诉我要对朋友真诚相待,互相理解。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孙菡,我们从小在一起玩儿,幼儿园、小学都在一个学校,同一个班。四年级时,她转学了,我们还经常在一起玩,有一次来我家,我们玩漂洋过海的游戏,是我们用纸条写下对对方说的话,放在一个不进水的盒子里,把盆子接满水,把盒子放在盆里,过一会儿拿起对方的盒子,拿出里面的纸条看,看完了再写…..我们玩得不亦乐乎,纸条到现在都还保留着呢!
妈妈也有闺蜜呢!他们经常一起出去逛街,买东西,买到实惠的,就让对方也买,常常买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有一个和你说话的朋友很难;由一个和你一起做事的朋友更难;有一个知心朋友非常难。珍惜现在的友情,让友情一直延续下去。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6
这个暑假,我看了——《四叶草的约定》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孩夏影的故事。夏影在住院时收到了孙晶晶诚挚的问候,从此就把孙晶晶视为自己的好朋友。可是,当她们渐渐长大,她们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多。渐渐地,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后来,夏影结交了一个新朋友——杨悦。两人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可是幸福却那么短暂,杨悦因为一次意外,从夏影的生活中消失了。
当夏影在她和杨悦喜欢的歌手在演唱会上鼓励杨悦并唱起她们最喜欢的歌曲时,她不禁泪流满面。她和杨悦有过四叶草的约定,杨悦能守约吗?作者却没有告诉我们答案。
我觉得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夏影,曾经有一段被深深刺伤的友情。我和我的好朋友曾经形影不离,心意相通。可是到了小学,我却亲眼看见她和她班上的同学一起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地快乐地去洗手,上厕所。偶尔碰见她,也不过是互相打个招呼而已。
后来,我也有了自己的新朋友,有着和我共同的爱好。我这才真正觉察到,我的人生之路还很长,有许多新东西、新朋友。我们不必执着地停留在某一段友情里,而是应该去结交新朋友,不要因为离开了最初的朋友而悲伤。长大,本身就是一个不段结交新朋友的过程。
友谊,是那么的美好,请用心对待每一段友情,珍惜每一段友情。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看过很多书,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等等,相信你们也看过很多书吧,今天我为你们推荐一本书,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说了宋朝皇帝很凶残,官逼民反,林冲、宋江等等一个个都被逼无耐,被逼上了梁山,他们一个个上了梁山之后,替天行道,帮助穷苦人民,他们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们有这样的魅力,不是因为他们的相貌,而是因为他们有高尚的人格。
最让我崇尚的是他们都能为一个义字赴汤蹈火,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现今的社会同样需要强烈的正义感,需要我们用正义来维护社会的平安。
《水浒传》这本书从头至尾都流露出一切都为穷苦人民着想的思想,这也是我们正需要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它确实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大家不妨读一读。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2
我家里有许许多多的书,但让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它的作者是明代的小说家——罗贯中。这本书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也被称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小说描写了东汉末年,汉室衰微,黄巾起义,各英雄剿黄巾,刘备与张飞、关羽三人结为兄弟,起兵剿黄。董卓专权后,十分凶残,引起天下英雄反抗,董卓死后。群雄割据,孙策平定江东。曹操平定北方后,向赤壁进攻。孙刘联盟后,胜了曹操。出现了三国鼎立。之后,三国统一了,天下归晋。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动乱和社会状况,塑造了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众多的人物形象,拥刘反曹的正统思想。更令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十分有趣、好看,令人回味无穷,也透露出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同时也谴责了暴君的苛政,寄托了老百姓们渴求明君仁政的希望。令人印象深刻。
我强烈推荐大家看一下这本好书,能从中得到很多知识呢!受益匪浅哦!!!
教育笔记《拔苗助长的读书笔记》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幼师课件网”是专门为给您提供教育笔记而创建的网站。同时,youshijiaoyan.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拔苗助长读书笔记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