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孩子的这种行为也同样是积极有意义的,他们对任何新鲜事物都有着新奇感。在“倒、撒、听”的过程中,他们对珠子的形状,颜色有了初步的区分意识,他们大小肌肉的协调性得到了发展(抛、夹等动作),他们对声音的兴趣使他们的听能力,乐感得到了提高。
涵涵、嘉嘉、阳阳三个小朋友在叮当区很认真的往瓶子里装珠子,涵涵不小心把装珠子的篮子弄翻了,珠子“噼里啪啦”撒满地,涵涵、阳阳咯咯咯地笑了,还把瓶子里的珠子也倒了出来。嘉嘉呢,她在一旁不声不响地捡着珠子,可是,不一会儿又被阳阳倒了出来。我边表扬嘉嘉边和她一起捡,他们听了,也弯下身子捡珠子,但刚捡了一点点又被涵涵故意打翻了。看着满地的珠子,我感到很生气,想以“玩具宝宝送回家”引导孩子去捡,可捡了没几粒,他们又兴奋地把珠子抛得满天满地。
面对这样的情景,脑海中闪过“活动源于幼儿自身的兴趣和需要”这句话。我想何不让他们尽情地玩一会儿。于是我顺应其兴趣,让孩子们在“噼里啪啦”中获得快乐,引导他们聆听,同时我并没有忽视嘉嘉的需求,引导她用绳子串成项链,最后我又以珠子累了,要回家了,诱使他们整理。
兴趣是孩子积极参加活动的原动力。对孩子来说,让他们“捡”,是强行地阻止了他们的兴趣。即时的兴趣未能得到释放和满足,他们就以最直接的方式反抗。这很正常呀!我们为何要把成人的观点强加在孩子身上呢?走近他们,从他们的思维角度想想,你会发现另一个天地。
在活动其间我用自身的行为企图影响孩子,但是没能得到延续的互动。孩子对“倒、撒”的动作,对“噼里啪啦”的声音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要立即停止,是很难了。纲要中指出:“幼儿当前喜欢的,即时反映的活动优先。”于是我采取了支持的措施,在孩子们的当前兴趣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再间接对孩子施加影响,获得了双赢。
其实孩子的这种行为也同样是积极有意义的,他们对任何新鲜事物都有着新奇感。在“倒、撒、听”的过程中,他们对珠子的形状,颜色有了初步的区分意识,他们大小肌肉的协调性得到了发展(抛、夹等动作),他们对声音的兴趣使他们的听能力,乐感得到了提高。
【案例:托班珠子落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