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人口健康观察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TU1Njc2Mw==&mid=2247483702&idx=1&sn=9df3ab84df86c733da14201d15dcfd57
□ 刘越
近年来各地托育服务机构不时曝出的行业乱象,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托育服务机构的 “信任危机”。今年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第四年,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填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空白。《意见》明确指出,要 “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在我国托育服务机构遭遇公信力危机的背景下,不仅要强调健全完善服务机构自身的内部运作机制,更需要引入权威公正的外部监管机制。在此方面,将第三方评估引入托育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协助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和规范托育服务机构的行为,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信任度。
第三方评估的概念与内涵
第三方评估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国外得到迅速发展,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形式,本质上是由独立于政策之外的主体对政府政策与行为进行评估,弥补传统的政府自我评估的缺陷。在西方,多数情况下是由非政府组织,即专业的评估机构或研究机构充当 “第三方”,保证 “第三方”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1992年以后,我国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始迅速发展。随着评估主体展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以及社会公众评估需求的不断增长,第三方评估得到广泛运用,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和监督手段,在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评估、 慈善组织监管、 高等教育评估、精准扶贫评估、政策落实评估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方评估是一种区别于组织或机构内部自评的外部评估方式。其是由专业性的机构按照一定的评估标准,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对政府、社会组织或社会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得出令人信服的评估结果与报告。第三方评估实质是一种更客观的社会监督,是在管理运行机制中引入多元参与机制,发挥 “外部”组织在参与决策、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公开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从评估主体看,第三方评估是指由独立于政府及被评估对象之外的第三方组织实施的评价。评估主体是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社会组织、高等院校、民间智库、民意评价机构等,最大限度地保证评估所要求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从评估对象上看,第三方评估包括绩效评估、服务评估、政策执行和效果评估,评估的目的是改善和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行为。“第三方”的 “独立性”被认为是保证评估公正的起点, “专业性”和 “权威性”则是保证评估结果公正的基础。
具体到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托育服务机构的第三方评估是指独立于政府部门及托育服务机构的特定组织,借助科学的评估方法与评估指标体系,对托育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运营、服务效果及信誉等方面进行独立、 客观、全面评估的行为。目前,在政府监控决策范围外,依靠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托育服务机构进行质量监控是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取的主要做法,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制定完善的认证体系和质量评估标准,可以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 促进托育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三方评估助力托育服务机构公信力建设
托育服务机构公信力是机构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托育服务因其本身固有的属性 (譬如3岁以下的婴幼儿是无自我保护能力的特殊群体),社会舆论燃点低,稍有波澜就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对此, 第三方评估凭借其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优势,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托育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促使托育服务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增强社会大众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信任。
其一,有效的外部监督有益于托育服务机构公信力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实体,与政府部门、托育服务机构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其 “外部人”特征使其能够秉持中立的身份, 立场独立地作出公正的评估。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是对托育服务机构进行外部监督的有效方式,能够倒逼托育服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
专业性要素是第三方评估主体最为关键的特质,它是衡量第三方评估机构是否具有权威性的核心要素。外部专业性监督保证了评估内容的系统性、评估方法的科学性、评估工具的有效性、评估结果的真实性等,能够对托育服务机构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运行效率及信誉水平等状况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估结果更易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对托育服务机构公信力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其二,实效的评估运作是托育服务机构获得公信力的重要保障。第三方评估对约束托育服务机构的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方评估从专业视角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诊断式评估,查找托育服务机构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利用敏锐的专业嗅觉和专业能力,发现托育服务机构可能隐瞒的不当与失信行为;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促使托育服务机构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而从本质上讲,第三方评估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以评促建”才是第三方评估的最终归宿。
第三方评估结果的信息公开、内部通报等制度,能够使政府和社会公众更为全面、及时地了解到托育服务机构的运营状况,营造透明公开的外部环境,“以公开促公信”;第三方评估结果的综合运用机制, 比如评估结果和奖励机制、评级机制等挂钩,可激励和警示托育服务机构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公众的信任和认可, “以服务赢公信”。
《意见》指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全方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综合监管,是当下相关政府部门的紧要任务。第三方评估作为一种外部制衡机制,是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确保托育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在我国实现科学、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在新发展理念统领下,抓紧推动托育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尽快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目前需要抓好两项工作:加强第三方评估的政策支持,确保其合法性地位;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体系和机制,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科学公正。如此,第三方评估将更好地服务我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托育服务机构公信力建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根据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作为群团组织的计生协会应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婴幼儿照护的社会监督,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本文为中国计生协招标课题“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标准和机制研究(19CFPA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人口研究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