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点归纳
1.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性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教育法律解释和国际教育条约。
2.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答: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门构成。
(1)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纵向主要有五个层次:教育法、教育部门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
(2)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横向层次主要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成人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六大部门法律。
3.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答:(1)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
首先,学前教育法规集中地反映党和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意志和主张,规定学前教育各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
其次,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
第三,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只有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的指导下实施学前教育法规,才能更好地发挥学前教育法规为学前教育政策服务的作用。
(2)学前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区别:制定的机关不同、约束力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施方式不同、稳定性不同、调整范围不同。
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答: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1)有损害事实。违法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体罚学生使幼儿身体受到伤害;另一种是违法行为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存在这种可能性,如有关部门明知幼儿园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却拒不拨款维修。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一方面是指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违法行为必须是一种行为。
(3)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国有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收支有何区别。
答:a.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收入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1)公立幼儿园的收入①上级补助收入,即幼儿园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②事业收入,即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幼儿家长交纳的入园保育费、伙食费、作托儿童的住宿费。③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幼儿园房屋出租收入、社会捐赠等。
(2)民办幼儿园的收入
与公立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只有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而且事业收入是民办幼儿园的主要收入来源。
(3)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收入
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收入来源与民办幼儿园一样,也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只有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而且事业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
b.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支出的内容略有所不同。
(1)公立幼儿园的支出
①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即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其内容包括工资支出、奖金支出、福利支出、社会保障支出。②建设性支出,即幼儿园用于建设园舍和场所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③事业性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教学材料费、业务费、园舍的修缮费等。④折旧费,包括大型教学设施、电脑等的折旧费。
(2)民办幼儿园支出
民办幼儿园的支出包括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事业性支出、折旧费、建设性支出或场地使用费。前三项支出与公立幼儿园的支出一样,建设性支出是针对个人独立出资兴办的私立幼儿园来讲的,场地使用费是个人承包办园情况下,个人支付给出租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园舍、场地有偿使用费。
(3)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支出
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支出只包括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事业性支出和折旧费。
6.简述幼儿园国有资产的含义及其管理。
答: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幼儿园拥有使用权的财产。公立幼儿园的财产都是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甚至破坏、私分。各级各类学校都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用好、管好国有资产、不得挪用、截留、浪费,更不得私分和随意处置,违者要承担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不得改变所有权、幼儿园终止时国有资产的处理。
7.简述幼儿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幼儿园的合法权益:(1)按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纸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8.简述与幼儿相关的法律责任。
答:幼儿园的相关法律责任主要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
首先,当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幼儿园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侵害者又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其次是当幼儿园自身违反有关法律时,幼儿园作为法人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侵害幼儿园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幼儿园违反有关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9.《幼儿园管理条例》确立的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有何特征?
答: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的特征主要有:
第一,政府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地方化。地方负责即政府负责,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一环来抓,要贯彻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地方幼教事业的发展做了规划和布局方案,管理当地各类幼儿园。
第二,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发挥主管主导作用。教育行政部门是政府管理各类教育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当地政府对有关幼儿教育决策的参谋者及贯彻执行的组织者的作用。
第三,分工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社会化。幼儿教育事业本身涉及卫生、福利、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因而必须依靠和动员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10.《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3)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国有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收支有何区别。
答:a.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收入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1)公立幼儿园的收入①上级补助收入,即幼儿园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②事业收入,即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幼儿家长交纳的入园保育费、伙食费、作托儿童的住宿费。③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幼儿园房屋出租收入、社会捐赠等。
(2)民办幼儿园的收入
与公立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只有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而且事业收入是民办幼儿园的主要收入来源。
(3)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收入
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收入来源与民办幼儿园一样,也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只有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而且事业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
b.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支出的内容略有所不同。
(1)公立幼儿园的支出
①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即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其内容包括工资支出、奖金支出、福利支出、社会保障支出。②建设性支出,即幼儿园用于建设园舍和场所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③事业性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教学材料费、业务费、园舍的修缮费等。④折旧费,包括大型教学设施、电脑等的折旧费。
(2)民办幼儿园支出
民办幼儿园的支出包括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事业性支出、折旧费、建设性支出或场地使用费。前三项支出与公立幼儿园的支出一样,建设性支出是针对个人独立出资兴办的私立幼儿园来讲的,场地使用费是个人承包办园情况下,个人支付给出租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园舍、场地有偿使用费。
(3)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支出
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支出只包括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事业性支出和折旧费。
6.简述幼儿园国有资产的含义及其管理。
答: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幼儿园拥有使用权的财产。公立幼儿园的财产都是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甚至破坏、私分。各级各类学校都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用好、管好国有资产、不得挪用、截留、浪费,更不得私分和随意处置,违者要承担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不得改变所有权、幼儿园终止时国有资产的处理。
7.简述幼儿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幼儿园的合法权益:(1)按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纸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8.简述与幼儿相关的法律责任。
答:幼儿园的相关法律责任主要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
首先,当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幼儿园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侵害者又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其次是当幼儿园自身违反有关法律时,幼儿园作为法人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侵害幼儿园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幼儿园违反有关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9.《幼儿园管理条例》确立的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有何特征?
答: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的特征主要有:
第一,政府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地方化。地方负责即政府负责,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一环来抓,要贯彻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地方幼教事业的发展做了规划和布局方案,管理当地各类幼儿园。
第二,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发挥主管主导作用。教育行政部门是政府管理各类教育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当地政府对有关幼儿教育决策的参谋者及贯彻执行的组织者的作用。
第三,分工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社会化。幼儿教育事业本身涉及卫生、福利、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因而必须依靠和动员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10.《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答:《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做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幼儿园要贯彻保教结合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作出的规定;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要做好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1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做为哪些规定?
答:在纲要的教育内容与要求中,将幼儿学习的范畴按学习领域相对划分为广大教师所熟悉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等五个领域,并同时强调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内容与要求部分则说明为实现教育目标,教师应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与此同时,将该领域教育的内容自然地负载其中。
1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哪些意见?
答:关于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六大意见:明确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峡,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13.如何理解“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
答:对于“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这一性质的理解,有两点需要注意:
(1)民办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
(2)民办学校出资人依法可获得合理回报。
14.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如何进行管理与监督?
答: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共五条,其中四条规定了政府主管理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一条规定了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
(1)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2)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3)审批机关对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4)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受教育者及其亲属的申诉。
(5)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服务。
15.园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4)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5)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6)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7)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8)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16.保教结合的内涵是什么?
答:所谓保,通常是指为保护幼儿生理、心理健康,增强体质,促进生长发育而进行的体格锻炼,预防疾病,执行科学作息制度、保健卫生制度等内容的活动过程。所谓教,通常是指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创设良好的环境,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丰富幼儿知识、经验,发展智力,促进其良好的社会适应性等活动过程。保和教虽然在定义上有其不同的侧重点,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它们两者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即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保护幼儿的健康是现今保育着重考虑的一个方面,全新的健康概念应当包括幼儿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内容。保育和教育两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脱离了教育的保育就会错失幼儿保育中的教育时机,从而延误幼儿独立自主能力等的培养,造成保育员对幼儿一手包办的局面;而脱离了保育的教育,就会不符合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对他们要求过高,从而很难达到教育的效果,也不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保育和教育作为幼儿园教育的两个主要内容,共同作用于幼儿,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17.试述《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内涵实质。
答:《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内涵实质:
(1)关于保教结合原则。《规程》中提出的“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倡导让幼儿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到20世纪80年代倡导的学会关心的“三个学会”与“三个面向”的未来教育观点来看,表明了幼儿园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是完全符合当前世界教育革新和发展趋势的。“保教结合”指教中有保、保中有教的工作方向和实施途径,两者统一为一条原则,既反映了学前教育的特点、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和幼儿园工作的规律,也突出了幼儿教师职责的特性。
(2)关于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
①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目的指人或组织对行为结果的主观设想,是一种主观状态;而目标是意识所针对的具体的行为对象,是客观可经验状态。
②学前教育目标,确立幼儿园教育目标的依据,一是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依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及其需要求。三是依据学前教育的启蒙性质。学前教育目标结构体系、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实质要求。
(3)关于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一是创设必备的活动区、二是加大幼儿园绿化程度、三是充分开发幼儿园空间潜能。
(4)让幼儿主动活动、有充分的探索操作和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必须使幼儿园每一项活动都是幼儿的主动活动,即在活动的组织过程必须保证幼儿的积极主动性。
(5)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任职条件和幼儿教师素质。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是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爱护儿童,尊重儿童,是做好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教师和家长互相尊重和团结,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修养,是幼儿教师的必修课程。
(6)关于幼游戏。《规程》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游戏是一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要求的活动。
(7)幼儿园管理。园长通常会通过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幼儿园生活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幼儿园管理制度、班主任教师工作制度、幼儿园财政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各种制度来对幼儿园实施有效的管理。
(8)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教育。在家庭、幼儿园、社区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弥补、相互支撑、共同前进的作用。幼儿首先接触的是家庭、父母,幼儿园是他们踏入社会的第一个集体场所,社区中的许许多多家庭把社区筑成了一个小社会,而幼儿就是在社区中领略社会对他们的启蒙。
(9)附则。
18.联系实际说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对幼儿教师提出的要求。
答:《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教师提出的要求:
(1)教师应具有全面正确的儿童发展的知识和全面、正确地了解儿童发展的能力,积极、适宜地把握儿童发展的进程及其特点,这是一个教师对儿童进行有效教育、取得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首要前提。正确地认识儿童与儿童发展、掌握儿童的学习和发展规律、平视儿童,在与儿童交往和教育过程中研究儿童发展。
(2)有效地选择、组织教育内容。教育内容是教育的重要中介要素,直接制约着儿童所受到的影响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首先,要强化目标意识,确立“儿童发展目标”为本的意识与实践行为,明确儿童发展各方面目标及其相互关系,并以此为指导全面分析本班儿童认知、行为、情感等各方面发展状况、特点、问题与需求,以确定全班幼儿和各幼儿的主要及重点的教育需求领域。其次,要明确教育内容不等于“教材”,它不是死的、固定不变的,具有普遍的应用性,而是活动态变化的,具有明显的针对性与适宜性。第三,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并来自于儿童发展和生活经验。第四,社会、文化、本土自然和人文资源等也是教育内容的另一宝贵而丰富的来源。
(3)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创设发展支持环境的能力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第一,为幼儿创设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获得有益身心各方面健康发展的丰富经验。
第二,有效组织适合于幼儿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第三,促进儿童间积极的互动与交往。
第四,教师自身要成为儿童学习和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
第五,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对幼儿园活动有充分了解,理解、支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第六,积极地评价儿童。评价是儿童重要的成长氛围,它既可促进也可抑制、阻碍儿童的发展,尤其对年幼的、正在成长中的、心理不成熟的幼儿,环境中的评价对他们心灵成长的影响更加明显和深刻。
19.试述幼儿园教育工作过程的基本原则。
答:幼儿教育工作的基本过程主要是指教育的内容与要求、教育的组织与实施、教育的评价三个方面的一个循环过程。
(1)教育内容与要求方面
情境化。教育内容应充分发挥环境的教育价值,使其达到潜移默化地教育人、影响人的目的。
活动化。活动既是教育内容的载体,也是教育内容的本身。
过程化。教育内容强调的是活动过程与方式方法本身的教育功能。
经验化。教育内容强调要注重儿童的经历、感受、体验的教育价值。
生活化。教育内容强调与儿童生活的紧密相连,并注重教育与生活的沟通,让儿童在生活中得到教育,在生活中得到发展。
(2)教育组织和实施方面:平等原则、创造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环境创设的原则、教学的原则、师幼互动的原则、托幼衔接、幼小衔接的原则。
(3)教育评价方面:各方协作原则、教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原则、方法的多样性原则、双重评价原则。
20.联系实际分析当前我国幼儿教育的财政问题,并提出改革的建议。
答:当前我国幼儿教育财政问题:
(1)幼儿教育财政投入的短缺和结构性问题并存,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且利用效率不高;
(2)尚无独立健全的、顺应时势的幼儿教育财政投资体制;
(3)对其他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园的规范和引导不力;
(4)成本分担责任不清,对幼儿园收费缺乏明晰的指导。
对中国学前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
我国当前的幼儿教育财政显然具有新旧夹杂、过渡性、矛盾性、动荡性等社会转型期所普遍具有的特征。
(1)重构幼儿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我国可以进行幼儿园归属的层级调整,实行幼儿教育“地方负责,上级支持和指导”的管理体制。
(2)加强幼儿教育财政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注意幼儿教育财政投资决策和立法的基本程序与规则,将有助于保障和促进幼儿教育财政投资决策和幼儿教育财政法规的质量。幼儿教育财政投资决策和制定法规过程中,要注意多方平等参与,兼顾各方利益;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宣传和协调作用;幼儿教育财政决策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强化对财政投资方案和法规的执行过程的监控与管理。
(3)适当增加幼儿教育财政投入,并提高幼儿教育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我国目前正推行幼儿教育成本分担政策,这是为了筹集更多的经费,而不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我国幼儿教育尚需扩大规模、提高入学率,改善政府的财政经费的紧张状况,应更多地考虑如何“开源”,而不是“节流”。
(4)建立幼儿入学资助体系和转移支付制度,保障幼儿入学受教育的公平性。我国政府在财政上可以重点扶持公办园,但要规定公办园优先招收贫困儿童,规定公办园中贫困儿童所占的比例,对贫困儿童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5)有针对性地引导不同类型幼儿园渐进改革。首先,促使非国办园(包括部门办园、公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园,社会办量办园等)健康成长是我国幼儿教育财政改革的首要任务。另外,我国幼儿教育财政投资的对象,主要是教办园的市场取向改革最终不可避免。这种改革可以在公有制框架内进行,即不改变其公有身份,但要淡化其公办园的特权和待遇,促进其与其他所有制成分的幼儿园的合作与交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运用市场的运行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幼儿教育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幼教知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