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教育的原则
一、幼儿教育的一般原则★★★
(一)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儿童虽然年龄小,但是他们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师要将儿童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对待,尊重他们的思想感情、兴趣、爱好、要求和愿望等。教师如果随意呵斥、责备、惩罚儿童,让儿童感受到委屈、羞辱,他们便会认为自己是无能的,被人看不起,从而丧失基本的自尊与自信。这种消极的自我概念一旦形成,将会影响儿童终身的发展。
2.保障儿童的合法权利
儿童是不同于成人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他们享有不同于成人的许多特殊的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发展权等,这反映了人类对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的认可与尊重。但是,儿童毕竟是稚嫩、弱小的个体,他们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成人的教育和保护才能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教师不仅是儿童的“教育者”,也应当是儿童权益的实际维护者。
(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原则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原则指的是教师在制订教育计划、设计教育活动时,应当注意:
1.儿童的发展是整体的发展而不是片面的发展
教育必须促进儿童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不能偏废任何一个方面。全面发展的意义就在于不让孩子错过发展的机会,学校和班级应尽量为孩子们创设各种发挥才能的机会。
2.儿童的发展应是协调的发展
协调发展包括:儿童身体的各个器官、各系统机能的协调发展;儿童各种心理机能,包括认知、情感、性格、社会性、语言等协调发展;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协调发展;儿童个体的需要与社会的需求之间的协调等。
3.儿童的发展是有个性的发展
教育除使每个儿童达到国家统一要求的标准之外,还允许根据每个儿童的个性,用儿童的经验和儿童之间的相互影响,利用大众媒体等促使其发展,使学校教育更丰富、更有效。
(三)面向全体,重视个别差异的原则
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在关注全体受教育对象的同时,还应重视儿童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采取最有效、最合理的方式促进每个儿童的发展。
1.教育要促进每个儿童的发展
教育必须面向每个儿童,使每个儿童都能达到教育目标的要求。要保证每个儿童在学校里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教师必须平等地、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儿童。
2.教育要促进每个儿童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
由于每个儿童的需要、兴趣、性格、能力、学习方式等各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必须考虑每个儿童的特殊需要,因人而异地进行教育,使每个儿童都能发挥优点和特长,在自己原有的水平上得到应有的发展。
3.多种组织形式促进儿童的发展
在我国,因为班额大、场地小,集体活动成为了教育机构进行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而小组活动、个别活动相对较少,这样不利于充分满足不同儿童的需要,应注意在教育中灵活地使用集体、小组、个别的教育组织形式。
(四)充分利用儿童、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的原则
教育必须认识到儿童自身、儿童群体以及家庭、社会都是宝贵的教育资源,要充分发挥它们的教育作用。在家庭、社会、教育机构、街道、市场、田野,在儿童自身和儿童群体中,在看电视、听广播、交谈、游戏、旅游等各种活动中,都存在着丰富的教育资源,都在对儿童发挥着强大的影响作用,其广泛性、灵活性、多样性、即时性,是学校教育难以比拟的。学校教育如果局限在学校内,不仅造成教育自身的封闭、狭隘,而且也是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教师应当有意识地去开发、利用这些资源,如与家庭、社区合作,充分利用儿童的经验和儿童之间的相互影响,利用大众媒体等,使学校教育更丰富、更有效。
二、幼儿教育的特殊原则★★★★
(一)保教结合的原则
教师应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在全面、有效地对幼儿进行教育的同时,重视对幼儿生活上的月顾和保护,保教合一,确保幼儿健康、全面地发展。把握这个原则应明确以下几点:
1.保育和教育是幼儿园两大方面的工作
保育主要是为幼儿的生存、发展创设有利的环境和提供物质条件,给予幼儿精心的照顾和养育,帮助其身体机能良好地发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地发展;教育则重在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态度,发展幼儿的认知、情感、能力,引导幼儿学习必要的知识技能等。这两方面构成了幼儿园教育的全部内容。
2.保育和教育工作互相联系、互相渗透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是由幼教工作的特殊性和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的。
保育和教育虽然各有自己的主要职能,但并不是截然分离的。教育中包含了保育的成分,保育中也渗透着教育内容。如幼儿画画时,教师除了指导幼儿绘画之外,还必须在幼儿用眼卫生、坐姿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只有保育、教育二者融合在一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保育和教育是在同一过程中实现的
对幼儿实施保育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对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实施有效影响的过程。保育和教育不是分别孤立地进行的,而是在统一的教育目标指引下,在同一教育过程中实现的。有的保育员在护理幼儿生活时,忽视随机的、有意识的教育,结果却无意识地影响了幼儿的发展。
(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
游戏是幼儿园的基本活动。基本活动是指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其出现频率最高,对人的生存发展最有价值、最适合那一年龄阶段的活动。比如,对学龄期儿童来说,上学校学习是基本活动;对成人来说,工作、劳动是基本活动;而对幼儿来说,游戏就是他们的基本活动。
(三)教育的活动性和活动的多样性原则
幼儿教育应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出发,以活动为基础展开教育过程。同时,促进活动形式的多样化,让幼儿能在多种多样的活动中得到发展。
1.教育的活动性
活动是幼儿发展的基础和源泉。“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亲口尝一尝。”对于感性知识少、直接经验缺乏的幼儿来说,更是如此。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像中、小学生那样,主要通过课堂书本知识的学习来获得发展,而必须通过活动去接触各种事物和现象,与人交往、实际操作物体,才能逐步积累经验,获得真知。离开了活动,就没有幼儿的发展。
2.教育活动的多样性
幼儿园的活动不应当是单一的。因为活动的内容、形式不同,在幼儿发展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比如,看图书和栽培植物,幼儿通过前者获得的是间接经验,是符号认知的发展;而通过后者获得的是直接知识,是操作经验及其实践能力的发展。因此,教师要注意教育活动的多样性,才能有效地促进幼儿发展。
(四)发挥一日活动整体教育功能的原则
幼儿园应充分认识和利用一日生活中各种活动的教育价值,通过合理组织、科学安排,让一日活动发挥一致的、连贯的、整体的教育功能,寓教育于一日活动之中。
1.一日活动中的各种活动不可偏废
无论是幼儿的日常生活活动,还是作业课、参观访问等教学活动;无论是有组织的活动还是幼儿自主自由的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对幼儿的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因此不能顾此失彼,随意削弱或取消任何一种活动。
2.各种活动必须有机统一为一个整体
每种活动不是分离地、孤立地对幼儿发挥影响力的。一日活动必须统一在共同的教育目标下,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整体教育功能。因此,如何把教育目标渗透到各种活动中,或者说,每个活动怎样围绕目标来展开,就成为实践中应当特别关注的问题。如培养幼儿独立性,就需要在生活中注意培养幼儿自己吃饭、穿衣、上厕所等自理能力;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幼儿独立思考、有困难时多动脑筋,尽量自己完成学习任务;自由活动时,鼓励幼儿自己设计游戏,自己想出办法来玩,主动与别人交往等。没有这样的有机统一,就不可能实现整体的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