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起,上海就开始探索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将科学育儿指导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0-3岁婴幼儿家庭对于照护服务和早期教育指导的需要。
上海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正式立法,这是全国首创,本期新学前公益课,特别邀请上海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委会刘金华会长,带来分享:《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上海实践》不同模式的具体做法与可借鉴、可复制的落地经验,以期能对全国范围内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发展有启发意义。
刘金华
上海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副会长
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委会会长
中国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副主任
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研修基地副主任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协作项目SDG公益荣誉大使
全国地方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学术协作联盟
婴幼儿照护专委会委员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科学育儿项目负责人
高级育婴师,高级儿童健康指导师
多家职业院校早教托育专家顾问
学前微主编,与100000+园长共成长
01 /
上海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2009年
脑科学等学科研究,突破性地证明了0-3岁阶段的重要性;
2002年,全国十五规划重点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研究》;
2003年,研究出台《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方案》;
2004年,出台《上海市关于推进0-3岁散居儿童早期教养工作的通知》;
2006年,《关于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加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的意见》;
2006-2008年,《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开展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工作;
2008年,国家人口早期教育综合示范区创建;
2009年,上海市社区优生优育指导示范单位创建;
第二阶段:2010年~2017年
2011-2013年,2015-2017年,两轮《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年,成立上海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成立;
2013年,启动“育儿周周看”项目,现为“育之有道”APP;
2016年,成立上海市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区指导中心;
2017年,启动上海市政府社区幼儿托管点实事项目;
第三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上海出台托育1+2文件,确定多部门联席会议的管理机制;
2019年,《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2020年,《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2022年,《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
2022年,《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
02 /
三个核心概念的提出
早期发展(ECD)
婴儿早期发展是指儿童在0-3岁时期生理、心理和社会能力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儿童的体格、运动、认知、语言、情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各方面的发展。早期发展对婴幼儿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养育人要关注婴幼儿的全面发展。对婴幼儿进行良好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是实现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举措(《3岁以下婴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
婴幼儿照护服务
婴幼儿照护服务三项具体任务: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婴幼儿养育照护是一个由照护者创造的环境,旨在确保儿童身体健康,饮食营养,保护他们免受威胁,并通过互动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和响应,为他们提供早期学习的机会。婴幼儿养育照护的核心内容是健康照护、营养照护、安全照护、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机会 (《婴幼儿养育照护专家共识》)。
托育服务
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03 /
上海婴幼儿照护多元服务体系
家庭:
加大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产假、男性陪产假、婚假、育儿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
支持父母重返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
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加强对家庭的早期发展指导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形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社区:
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建设配套服务设施
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发挥综合服务效益
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
支持社区托育发展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发展
根据实际,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
打通最后一公里,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入式、菜单式、分龄式服务。
机构
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纳入统一规划: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
发展多种形式的机构: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提升,提供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幼儿园办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企业办托: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企业照护模式:
企业照护实践:上海职工亲子工作室/爱心妈咪小屋。市政府实事项目,上海市总工会牵头。探索在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企业、园区、楼宇等开展托育服务或开设亲子工作室、爱心妈咪小屋。出台《上海“职工亲子工作室”设置和管理办法》,对服务类型设置标准、管理要求、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等做出详细规定。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项目扶持。
04/
未来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定位的五个关键词
基本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意见》提出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突出对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
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发展公办托育机构,带动社会力量投资,支持用人单位举办,建设社区服务网点,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通过以上多种渠道,鼓励多方积极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
投资
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建设补贴,通过中央投资的支持和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资力度
收费
规范各类服务收费。明确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合理确定托育服务的价格。
减负
减轻机构经营负担。托育机构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要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纾困政策。
《养老托育服务业困扶持若干政策》:减、加、缓、扶。
未来对上海托育服务的工作要求关键词:
普惠
普及普惠,服务对象普及化、科学育儿普及化、托育服务普惠化
质量
提高质量,提高保教质量、示范先行带动、机构管理规范化、安全保障规范化
多元
多元多样,机构类型多元化、参与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
专业
专业发展,师资团队专业化、职业鉴定规范化、职后培训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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