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安全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考察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有效降低各类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安全管理,预防群体性和突发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不断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安全制度落实,进一步筑牢校园的安全稳定防线。
一、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1. 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始终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安全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建立学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班级的立体式、网格化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层级、分领域落实到位,不断夯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2. 进一步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离校期间孩子动向,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体制机制
3. 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定期研判安全管理风险,认真梳理个体事故背后的共性问题,准确掌握本辖区和学校在安全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查找不足,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积极推进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重点抓好预防学生溺水、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
4. 持续加强学校“三防”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学校安全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和经费投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推动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提高省、市、县(区)、校四级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并网运行率,不断强化校园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构建内部防控与周边防控、专业防控与社会防控相结合的校园安防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防体系建设水平。
5. 继续深化安全宣传教育。认真梳理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统筹用好各类教育资源,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避免极端行为发生。围绕“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点时段,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火灾、禁毒、性侵害、食物中毒、网络沉迷、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学生特点,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6. 不断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细化完善,结合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内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并协同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对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防微杜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7.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健全学校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从体系完善、风险管控、风险化解、保障机制等方面形成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三、强化措施抓好校园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8. 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依托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新平台新机制,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清理整顿,做好对校园周边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危险山体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配合公安机关,健全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周边特殊人群信息动向,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9. 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要求。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坚决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把幼儿遗忘在车内致死现象。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10. 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行动。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11. 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治理。会同宣传、新闻出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环境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络低俗有害信息,整治涉及中小学生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切实消除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对学生的侵蚀影响。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课堂,不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机制
12. 开展“平安校园”创建。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推动的抓手,整合各有关部门和校内、校外资源,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条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综合评价,加强基础完善,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打牢学校安全工作基础。
13. 严格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发生涉校涉生安全问题要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指标。对因工作不力或监管不到位造成校园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严格追责。对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方面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涉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挂牌督办。
打印日期:2021年2月9日
来源:稳定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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