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学前教育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公益普惠,按照“扩资源、保基本,强队伍、提质量,抓规范、促发展”的思路,以幼有所育为目标,以创建学前教育先进县为契机,以典型激励为导向,以等级晋升为抓手,着力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使每一个在园幼儿接受专业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不断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学前教育十三五以来在硬件设施、保教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2019年秋季,全县共有学前教育机构127个, 其中幼儿园100所,支教点27个。公办幼儿园3所,集体办幼儿园13所,民办幼儿园84所(其中公建民营2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4所。在园幼儿14666人,教学班575个,教职工1908人(其中专任教师691人,保育员573人,其他人员644人)。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2017年大通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2%,2018年大通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4.54%,2019年大通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4.0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上升。
在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中,大通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机遇,用发展的、前瞻性的眼光,将教育摆到全县经济社会优先发展的位置,将学前教育摆到教育事业的重要位置,形成了改善民生从教育突破、发展教育从幼儿抓起的共识,总体规划,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精心书写了强化政府行为、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育公平,办好每所幼儿园、教好每位幼儿的精彩篇章。
10年来沧桑巨变,10年春华秋实,在国家、省、市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前教育发展工作赋予了全县127所学前教育机构、1908名学前教育工作者一个富有想象、充满挑战的空间,大通学前教育如一道道扑面而来的亮丽风景,让每一个孩子在爱与欢乐的起跑线上茁壮成长。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全县学前教育工作者认识到:只有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才能为学前教育深入发展引来“源头活水”,才能确保学前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近年来,我县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狠抓了“四项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层层推进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实行学前教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制度,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出台了《大通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等5个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县、乡镇、中心学校层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统筹推进的工作合力,健全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联点包片督导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联点指导学校,县人大、政协组织代表、委员每年对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全县幼儿园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全覆盖,责任区督学经常性督导检查辖区幼儿园,形成了多管齐下、责任明晰的工作合力。三是建立标杆选树引领机制。按照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总结经验、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和“一体化管理,分园区办学”的模式,以县中心幼儿园为集团总园,由八一幼儿园和长宁幼儿园为分园组成学前教育集团。县中心幼儿园每年为乡镇幼儿园输送业务园长,形成了人才梯队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发挥了省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了乡镇幼儿园的科学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四是建立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根据教育部开展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精神,近年来,我县利用“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结合办园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国家学前教育政策,普及科学育儿理念,推动家园共育等有关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
学前教育统筹推进的网化工程
“宛如一棵大树,只有主干充满了水分与营养,那一枝一叶才会焕发勃勃生机。”在实践中摸索,在总结中提高,县政府精心组织实施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网化工程”,将每项重点工作都定格在准确位置,源源不断地为大通学前教育注入生机与动力。
聚焦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了县级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从2015年开始,我县被纳入“青海省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试点县,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全员纳入此项目, 5年来购买岗位5183个,投入资金457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880.02万元、县级资金689.98万元;为推进农村偏远山区学前教育,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差距,四年来为农村支教点发放志愿者生活补助928.3万元;从2015年开始,对等级晋升、年度考核优秀的幼儿园进行奖补,奖补资金308.2万元。
聚焦项目建设,改善办园条件。我县将学前教育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每个乡镇设立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要求规划幼儿园布局,满足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十三五”以来,我县的20个乡镇都规划并建设了一所中心幼儿园。2010—2018年,共建幼儿园39所,总投资16417万元;走教点21所,总投资2932万元。2019—2020年计划新建幼儿园26所,计划总投资12927万元,建设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改善了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面对学前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我县对症下药定方案、限时查摆抓整改。一是全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配备力度不断加大。自2010年以来,投入2824.27万元为全县98所幼儿园、29个支教点购置了玩教具和办公设备,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投入的不断增加,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对接教育脱贫攻坚,落儿资助政策。2015年实施学前资助政策以来,学前一年免除保教费补助2748.6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扶困资助112.34万元,残疾儿童及残疾家庭子女十五年免费教育补助336.02万元。三是实施普惠提升项目,提高普惠幼儿园占比。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发改委制定的《青海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和省市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截至目前,我县民办园84所,均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为100%。
聚焦师资队伍,均衡配制资源。我县以建设幼儿园“两支队伍”为抓手,全面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幼师队伍。通过自主招聘、选派业务园长、培养中层骨干、教师交流培训等措施,建立完善多种形式人才引入机制。依托省教育厅实施的国培、省培项目,组织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参加培训,2019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020人次。近年来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全县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聚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我县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属地化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的同时,会同卫生、发改、民政和公安等部门,严格控制收费、法人登记和校车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改善办园条件,强化安全防控,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从2018年起,教育局职成教科联合教育督导室在全县幼儿园自评的基础上,对幼儿园、支教点办园行为开展了督导评估。通过对全县91所幼儿园和支教点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既肯定了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成绩,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
聚焦安全工作,建设平安校园。为全方位构筑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屏障,县政府、教育局、中心学校建立三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重点抓好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监控系统建设、食堂宿舍管理、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幼儿园校车管理等工作,每年多次开展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各幼儿园全面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师生防震、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演练,做到安全常识教育常态化。
“六个聚焦”如一张网,精心编织出了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工作理念,凝结出了全体幼教人忘我工作的拼搏精神、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严谨细致的务实精神、整体协调的团队精神,营造出了人人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乘风破浪恰逢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学前教育事业如春潮,在大通教育工作的沃野上播种着浓浓的绿荫。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公益普惠,按照“扩资源、保基本、强队伍、提质量、抓规范、促发展”的思路,以“幼有所育”为目标,以创建全省学前教育先进县为契机,全县党员干部、学前教育工作者以典型激励为导向,以等级晋升为抓手,着力推进大通县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青海省教育厅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