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倡议各国定一个儿童节日的呼吁,也得到中国的响应。1931年3月,中华慈幼协会致函上海市社会局,并请转呈上海市政府及南京国民政府:“当兹国民教育未能普及之时、强迫教育不能实施之际,若无重要之表示,不足以唤醒人民,谨拟选择令日,规定为儿童节。仿照邻国办法,呈请通令全国……”此事经国民政府教育部会同内政部讨论,“认为事属可行”。
1931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儿童节纪念办法:“乃规定每年四月四日由各小学幼稚园,社会教育机构及家庭,于是日举行纪念。”之所以选择4月4日,是因为此时天气南北皆宜,又与当时的“三三”“五五”“七七”“九九”“十十”等节日相辉映。
从1932年到1949年,18年当中的每个“四四”儿童节,中国的许多地方都循例纪念。
在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将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后,新中国政府予以了积极响应。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举行第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了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6月1日为儿童节,通令全国遵行。1950年3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为宣布废除旧的“四四”儿童节,规定新的六一儿童节,发表了《关于庆祝“六一”儿童节的通告》。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儿童节
1950年,毛泽东为六一国际儿童节题词“庆祝儿童节”。高度重视儿童工作,关心关爱儿童,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以庆祝儿童节为抓手和支点,中国共产党推动我国儿童事业不断进步。
▲毛泽东主席挥笔题词:“庆祝儿童节。”
1950年6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儿童节,为发动全国各界检阅儿童工作的成绩和缺点,推进保卫儿童权利的事业,各项庆祝活动规模空前。
首都儿童代表5000余人在中山公园音乐堂举行庆祝大会,会上播放了朱德向大会小朋友们讲话的录音片。北京全市电影院在5月31日、6月1日和2日三天加映早场,放映儿童影片,减价优待儿童,电车公司免费招待15岁以下儿童乘坐;上海全市的公园、博物馆为儿童免费开放,公营书店廉价出售儿童图书杂志;沈阳市从5月15日开始由卫生局组织全市医务人员为76个市立中小学校的97674名学生进行健康检查;西安市决定在六一奖励模范儿童,举行讲演歌咏比赛和成绩展览;其余各地也纷纷举行了庆祝集会。
除了各项盛大的纪念活动外,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邓颖超均在当日的《人民日报》上题词庆祝。《人民日报》刊发社论《庆祝第一个国际儿童节》,指出:“庆祝六一儿童节,要让凡能参加这一节日的儿童尽情快乐一天,要让全国更多的人以及父母们更多多地注意儿童工作。”
自1950年6月1日新中国举办第一个儿童节后,每年节日期间大都会举行诸如庆祝会、领导人题词或回信、联欢会、文艺晚会、为儿童提供优惠社会服务、重要报刊刊发社评社论等庆祝活动。当然,不同时期的庆祝活动会与时事紧密结合,因而具有不同特点。文化大革命初期,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的庆祝纪念活动基本停止。后期虽有所恢复,但为四人帮所操控利用,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将天真烂漫的儿童作为政治工具,是对儿童的一种戕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的各项工作有序完成,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各项活动也恢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