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私立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的重磅消息在网上“炸锅”,消息称“国办发文: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怎样才能把这次治理工作做好?
“民办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怎样才能把这次治理工作做好?治理会不会影响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外的民办园?
教育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通知》下发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统计绝大部分受访者认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园会缓解“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但也有个别自媒体误读为“民办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怎么看这个问题?
国家一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2010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民办园。普惠性幼儿园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普惠性民办园。从现实看,各地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2017年,民办园数量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已接近63%,但民办园总量中普惠性民办园只有43%左右。要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的目标,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必须继续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要求,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扶持和引导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但不是要求所有民办园都要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举办者可以选择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满足家长不同的选择性需求。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民办园不仅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相反,政府还会继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这次治理工作会不会影响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外的民办园?
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必须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属于一种公共教育资源,应当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但这一政策在很多地方没有得到严格落实。
这次主要是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治理,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在这次治理范围之内。
举办者在小区之外其他场所举办的幼儿园,可继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依法依规办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涉及多个环节,情况也不尽相同,怎样才能把这次治理工作做好?
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家门口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做好这次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是扩大城镇普惠性资源,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老百姓幼有所育期盼的一件大事。这次治理涉及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和办园等多个环节,《通知》对各环节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考虑到各地各园的情况不尽相同,《通知》明确要求: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政策措施,涉及到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确保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教育部、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同时,推动各地落实《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对保教质量和普惠实效的动态监管,让老百姓的孩子不仅“有园上”、“上得起”,还能“就近上”、“有质量”。
说完最新官方解读
我们再来回顾下
被曲解的政策原本是怎样的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要求:
小区需配套足够学位的幼儿园
而且需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
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2019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城镇小区必须要有配套幼儿园
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不配合的不能办竣工验收
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不能是营利性幼儿园
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1. 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2. 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
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3.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
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办成公办园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
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通知》提出分步治理的要求,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全面排查
要求各地以区县为单位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
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二、全面整改
要求各地根据摸排出的问题,对每一所配套园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
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完成相应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三、监督评估
在各地全面自查和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对各地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并适时抽查关键环节,通报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
国务院重拳规范学前教育
早在2018年11月,国务院就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件的发布,对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的乱象给予重拳一击。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健全培训课程标准,分层分类培训150万名左右幼儿园园长、教师。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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